[转倍可亲]清华毕业留洋姐弟自述致祖国公开信背景:父母上访获罪
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3-9-6 12:47 编辑我的父母年近六十,是河南省开封市中学教师。母亲张秀英1994年调入开封市第九中学后,父亲张合川仍在几十公里外的开封县某中学任教。开封九中领导考虑母亲离家远,提供了学校南楼一间楼梯间方便全家居住,后来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全家几年后搬入已经空置的北楼三间房屋(危房)居住。十多年来,学校既没有人对此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也从来未采取有效的法律武器(采取民事起诉或报案方式)要求父母搬离。
我2005年到北京上大学前后,母亲办理了病退,父亲教学任务繁重。因为要供养两个子女上大学,父母感到经济拮据,多届开封市领导来到开封九中父母所住的危房中看望他们两个困难职工。2007年,经开封市教育局批准,开封九中准备将该校房屋与土地变卖给开封卫校,原九中教职工将要并入开封市化建中学。经过市委领导的照顾,考虑到父母是学校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开封市教育局长焦会学、副局长曹鑫伟的亲笔签字(有书面材料为证),以拆迁加困难补助的方法,在2009年提供40万元房款购买尚未建成的商品房一套。
与此同时,开封市卫校却在教育局尚未完全解决父母搬出学校的问题的情况下多次催搬,在采用了断电,在楼下安装封闭铁门等一系列方法,干扰父母正常的生活和出入的基础上,甚至利用社会人员殴打父母。父母因此向开封市教育局反应这些不正常情况。教育局新一届领导(教育局局长郑西乾和党委书记常跃进)无视前任已经达成的协议,反而诬告父母居住单位安排的房屋是寻衅滋事,按照正常手续获得的40余万元房款是敲诈勒索。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反而被以涉嫌敲诈勒索于2012年4月23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金明第一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犯罪,经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2年5月31日被开封市公安局第一分局逮捕。被检察院以补充侦查为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期间,家属提出两次取保候审申请,均被驳回。2013年5月31日,在父母被羁押长达一年多后,才迟迟开庭。开庭当日,公诉方组织的证人无一人出庭作证,这其中绝大多数是和该案利益相关的一系列校领导和局领导。
事实是,正因为二被告人的多次信访,以致于单位领导、教育局领导都认为,父母就是不折不扣的“刁民”,特别“可恨”,所以这才导致了冤案的出现.
很明显,不管是法律层面、从涉案罪名的逐一剖析,还是事实证据方面,父母均不构成这两项犯罪。这不过是有一起敲诈政府的荒唐案件,和河北沧州,山西临县出现的农民敲诈政府如出一辙。参见
《河北沧州多名上访者被指敲诈政府获刑》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100225/15827988.html
《山西临县:一上访村民被判“敲诈政府”获刑3年》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5/06/c_1275957_3.htmhttp://upload.backchina.com/pictures/14/13_1.jpg
我叫张全胜,2009年从清华大学毕业,现在美国读博。2012年4月与父母突然失去联系,经过向国内的亲属多方打听,他们才逐渐透露了父母已于4月23号被开封市公安安局金明第一分局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逮捕刑事拘留,并与5月31号被逮捕,现关押在开封市看守所。通过个人的回忆,这十多年来父母上访因为工作纠纷被相关领导不断迫害,并最终含冤入狱的经历简述如下:
记得我初中时候(2000年左右),他们因为母亲的工作原因和当时开封市九中校领导以及开封市教育局发生意见分歧,印象比较深的是,父亲曾经被当时其中开封市九中一位校领导在当地公安局任职的弟弟带人拘留了。当时一连两周都没有见到他,后来从亲戚那里才了解到父母上访的消息。父母害怕拘留历史会影响我以后的人生,多次和当地公安交涉,结果仅仅是撤销了父亲档案里面拘留的记录,并未恢复名誉。因为他们都是教师,深知上访的事情会影响到我的学习,对我尽量守口如瓶。这些情况看在眼里,我唯一能做得就是努力学习,希望上好的大学,改变自己和父母的命运。高考后,由于自己进入了理想的高校,当地教育局暂时解决了父母的职称问题,但是仍然拒绝恢复名誉以及经济赔偿。父母经常对我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并没有因为儿子有学业有成,而想着依靠儿子。相反,他们希望通过正当的诉求,来弥补以前对我的亏欠。
在我留学期间,得知,他们已经和前任教育局长口头达成解决协议,这十来年的问题将要解决时,心里多么希望他们能够此后安度晚年。可是,前任教育局长离职后,现任教育局长拒绝履行前任已经答应解决的问题,并对父母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父母因此坚持上访,直到2012年5月31号,最终被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金明第一分局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逮捕,关押至今。在此期间,当地律师惧怕政法部门吊销执照,不敢会见父母,因此,父母的消息以及案件进展大半年来不通。
现在已经是2013年的3月份了,父母在看守所羁押已经快要一年,明显超期羁押。最近了解到,在此期间,由于证据不足,开封市金明区检察院曾退回办案机关重新侦查,后来案件被检察院提交到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又由于证据不足,被退回重新侦查。在得知这些情况后,家人多次询问相关公检法机关,案件的进展如何,均被告知案件已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就这样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互相推诿,事情没有进展。
我远隔千山万水,无能为力,只能寻求社会的帮助。希望有媒体,和律师,能够路见不平,帮助我的父母澄清冤屈。
联系方式:邮箱 [email protected] QQ:181525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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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开庭叙述的事实
本文是旁听家属根据回忆整理的材料。内容和父母口述基本一致,个别不同处以法庭录像为准。
由于父亲下午被强制带离法庭,他准备叙述的最近如果被强行逮捕和拘押的过程,没有包括在以下记录中。
为方便网友阅读,以子女作为第一人称叙述。
母亲调入开封市九中后,学校领导考虑离家远,于是提供了一间楼梯间居住,后来搬入已经空置的北楼三间房居住(危房),也是经过学校领导同意的。希望大家看看我们一家住的是什么样子的房子。
在学校南楼的楼梯间是在三楼半的地方,房高只有正常房子的一半高,大小只有不到九平方,被我们戏称为3.5楼,这里冬冷夏热,没有空调,只有一个台式小风扇,当时市领导来看望我家的时候说,你这里怎么这么冷啊。夏天实在热得不行了,就睡在校园操场的乒乓球台上。 因为热,蚊子又多,父母二人就整晚整晚轮换班给年幼的我们扇扇子(说到此处父母泣不成声)。后来实在夏天热得不行,就搬到了教学北楼的三间房内,这个事情也是得到了校领导李可信的同意的(说到这里父亲和母亲双双大哭起来)。当时由于新建了教学楼,房内的东西都搬空了,只有几张桌子,我们一家四口就在这些桌子拼成的“床”上住。其实这三间房所在的二层楼已是危房。市领导来看望父母时看到家中这种情况说:“你们放心住,想住多久住多久”。教育局也曾说,水电费教育局解决。
后来,在市里领导关怀,母亲办理病退,并说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
由于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工资作为生计来源,于是希望能调到更好的学校去,工资高些,于是到开封市二十五中应聘,接待老师刚开始很热情,后来知道父亲名字后连说“我们这里不需要物理老师”父母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开封市教育系统都说父母上访,如此的损毁名誉给父亲想要通过能力,教书挣钱养家的希望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迫于无奈只有到私立学校代课,对方看父亲教学业绩好,还又将母亲同时请去教课,但是好景不长,被小人告状,于是私立学校代课也不能继续下去。
在这种希望通过自己劳动生存维艰的情况下,父母想到了领导的话想到了组织。于是找到时任开封市教育局局长的焦会学,还有从开封县借调到开封市教育局的王建民。2007年,经开封市教育局批准,开封九中将该校房屋与土地变卖给开封卫校,原九中教职工并入开封市化建中学,父母需要搬出。在充分考虑了家庭确实困难,2007年7月25日,焦会学主动给父亲打电话说:“房子的问题我想办法给你解决了”。解决了二十万用于购房,由父母选房子。当时安排去看房子,实验中学有一个房子,去看了发现是一室一厅,当时一家五口祖孙三代,根本住不下,于是又安排看远郊烟厂子弟小学附近的房子,去了以后发现连门都没有,墙上的沙土直往下掉,而且房子也是小户型。
到2008年四五月份,这个时候房价已经飞涨,本来二十万已经不能买到当初二十万能买到的那么大平米的房子了。后来听说江南人家有一处房子合适,于是去看了,因为当时根本不懂房子,根本不知道有质量问题,而且后来才知道为什么教育局看中了这个房子,是当时市价2600每平米的房子以2300每平米购得。因为家里没有床,甚至从老家运来木材准备做床,这个时候已经都在为搬家做各种准备,后来说搬进去之前去看看房子吧,当时去之前刚好是刮大风的天气,去了以后发下房子防盗窗上面的遮挡窗都被吹掉了,差点把一楼的一位老先生砸死,固定防盗窗的钉子甚至在墙上都固定不了,链接厨房和卫生间的房梁都裂了。父母觉得住进去到时候自己被砸到事小,如果到时候因为房子让邻里受了伤害那可不行,这一辈子也就买这一次房子,还是要买个质量好的吧。这些问题都反映给了教育局。当时因为快过春节了,事情没有解决,教育局长说让先领两万元回去过年。到2009年初,房源更难找,终于后来又一次刚好森林半岛有房子在做宣传,而且是楼盘还在打地基,所以促销有5%的优惠,经过询问得知如果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天来刚好做活动能再优惠5%,如果能再托人说句话能再优惠5%,终于好不容易事情办成功了,房子在这种优惠下,最终以50万元左右成交,包括房子和车库,其中有江南人家房子的退款加上年前焦会学局长给的两万元钱。
而父母由于购置的房子正在建设,暂住在北楼三间房。不仅没给卫校造成损失还为他们着想,甚至挽回损失:
1.
由于要改造成学校宿舍,把原先的窗子都拆下来换,拆下来的窗口连夜全部被盗,只有父母住的那边的没有被盗,是由于事发那晚,父亲半夜醒了,到走廊里,听到了动静,把盗贼吓走了;
2.
母亲曾经捡到了学生丢的钱,都给交到卫校了。
3.
为了不给学生们生活造成麻烦和安全隐患,父母将用了多年的煤炉给拆了,下决心买了一个电磁炉;
然而,开封市卫校在我们已经和教育局协商好的情况下, 处处制造麻烦。 他们后来给这个学生宿舍安装了一个封闭铁门,父母回去都要经过这道铁门,由于经常从回中下了晚自习到家都已经十点了,铁门都已经上锁,本来累的都已经抬不起腿了,还要因为进铁门的事情而困扰,后来有次又是这种情况,当时给教育局长打电话,焦会学也很同情。不止铁门,后来还给装了电表,经常给父母断电,因为家中使用电磁炉,没电就没饭吃,于是给焦会学反映,他第二天就派人送来了三百元钱,说“你去到夜市吃”。给装了电表后,别人都说这电表的数字转的真快,算了一下一天能用十几度,试想父母只用了点灯,而且经常一天只吃一顿饭,怎么可能用的了这么多!!开封市卫校为了赶父母出学校,甚至雇佣黑社会殴打父母。
父母不是不搬,由于当时学校撤并以及教育局解决的房子一时半会儿还没到位,没地方搬。在这种情况下,开封市卫校却又咄咄逼人,使用诸如装铁门,断电,威胁等方法不断给父母制造压力,扰乱他们正常生活,到底是谁在寻衅滋事。
开封市领导对父母的关怀:
1 多次指示开封市教育局要特别照顾父母这对教育系统的困难职工,特事特办;
2多次到家里看望父母,了解家庭困难。 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3-9-6 12:48 编辑
我觉得这件事值得讨论,因为能澄清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错误的想法和做法。
人有理没理、人是否犯法到底与啥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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