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lymouse 发表于 2013-8-21 21:06:15

网络推手秦火火被刑拘

网络推手秦火火被刑拘

被指造谣攻击雷锋,张海迪。策划凤姐、干露露、郭美美事件

导读:日前,北京警方打掉一个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公司。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2名成员被警方抓获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qinhuohuo/

sillymouse 发表于 2013-8-21 21:23:39

“立二拆四”:跟着网民口味包装“负能量”的东西

原标题:且看“谣翻中国”者的劣行丑态

“用炒作的眼睛看世界”,网络名人“立二拆四”在自己的微博签名中这样写道。

“立二拆四”是拥有54万新浪微博粉丝的“大V”,其新浪认证是“尔玛互动营销创始人、执行董事杨秀宇”。

实际上,这句调侃之言也正是杨秀宇的真实生活写照。他成立公司以“炒作”为生,自诩为“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干露露、“富豪重金包养模特”事件主角杨紫璐等网络红人,皆出自他的“炒作”之手。

在他和另一个网络名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因涉嫌扰乱网络秩序被北京警方刑拘后,一个以在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为手段、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组织浮出水面。

8月21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采访了这两个“谣翻中国”的网络“红人”杨秀宇、秦志晖,请读者细观其劣行丑态。

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

杨秀宇的微博账户虽然粉丝众多,但关注他的人数始终是零。

何以如此?用他的话说,他开微博的动机,“只需要粉丝,不需要关注”。在杨秀宇看来,只要有了足够多的粉丝,就能源源不断地为自己带来丰厚利润。

杨秀宇创办的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在工商登记中的营业范围为“广告销售”。但据北京警方查证,该公司实际上是一个人员充足、结构完整、运作成熟的网络推手公司。

2011年2月14日情人节,一段名为《母亲冲进澡堂为女儿拍视频征婚》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内容是一位母亲为给单身的女儿拍视频征婚,竟举着摄像机走进浴室拍摄全裸的女儿。这起事件被网民称为“浴室征婚门”,视频的主角干露露迅速蹿红。

很快,便有网民推测,“浴室征婚门”是一起网络炒作闹剧。

据侦办杨秀宇案的民警介绍,这确实是“尔玛公司”策划的一起网络炒作事件,甚至成为了“尔玛公司”的一个经典炒作案例。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尔玛公司”之后又为模特杨紫璐策划了“干爹砸重金炫富”事件,迅速使其成为舆论焦点。

变本加厉炮制假新闻

杨秀宇现年40岁,1997年从东北大学材料工程专业毕业后,进入家乡一家国企工作。企业倒闭后,他来到北京闯荡。很快,他瞄准网络潜在的推广营销空间,于2006年9月成立了“尔玛公司”。

“一开始,我们还致力于做‘最美清洁工’、‘最美售楼小姐’这种传播‘正能量’的包装策划,力图打造一个真善美的网络环境。”杨秀宇称,“但随着网民口味的变化,为了哗众取宠,我们开始制造一些‘负能量’的东西,一步步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操作理念由传播“正能量”变为制造“负能量”,杨秀宇称,这种180度的转变源于2006年的一起事件。

2006年9月,杨秀宇策划了一起“女毕业生通过别针一步步换别墅”的创业秀,但他很清楚,如果按常规操作很难引起媒体和网民的关注,于是就在“女孩用别针换了玉佛,然后又用玉佛换了一名外国女性的手机”的过程中“做了假”。

“当时我们在街头拦住一名外国女性,谎称拍视频,请其配合,于是就有了玉佛换手机这一幕。我们拍下照片后,便宣称是这名老外自愿用手机换玉佛。”杨秀宇说,“这样我们就完成了用价值很小的别针交换价值几百元手机的‘秀’”。

相关照片传到网上后,不出杨秀宇所料,两小时内便不断有媒体向其提出采访要求。

“这起事件当时引起巨大舆论效应,向媒体隐瞒100天后,我和合伙人闹掰,真相才被揭开,当时媒体称我为‘骗子’,这让我深受刺激。我开始变本加厉制造诸如炫富炒作等各种虚假新闻,看到媒体一窝蜂地追踪报道后,我很有一种成就感。”杨秀宇说。

长期制造虚假新闻的杨秀宇也承认自己活在“谎言”中,在他看来,“网上没有真实的事件”,而这也正契合了他“用炒作的眼睛看世界”的心态。

“谣翻中国”只为出名挣钱

2010年7月23日,秦志晖加入“尔玛公司”,负责文案策划工作。

但仅仅1年后,秦志晖就离开了“尔玛公司”,原因是他认为“杨秀宇的炒作理念不行,不适合长期发展”。

2010年8月24日,一段“秦火火”跳舞的视频曾在网上广为流传。视频中,“秦火火”身着一身白色西服,在大秀歌声之后,又跳起了所谓的“无敌咸蛋超人舞”,甚至边跳边脱裤子。

“这就是‘秦火火’。”有网民在视频跟帖中称,“真是朵万年一开的奇葩”。

当时,秦志晖刚到“尔玛公司”就职。秦志晖如今辩解道:“这全是‘尔玛公司’授意的,按照我的理念,根本不会用这种脱裤子的炒作方式。”

虽然这两人的炒作理念不同,但他们的目的并无二致:先挣名,再挣钱。

“秦火火”网名的寓意正是如此。按秦志晖的说法,“自己姓秦,又想火,就起名‘秦火火’”。

秦志晖出名的炒作手段是,“颠覆名人,围绕热点事件编造虚假新闻,迅速提高关注度”。为此,秦志晖每个小时都会发一条微博,他申请注册的12个新浪微博账号共计有约12万名粉丝。

但当有网民给他起了“谣翻中国”的绰号后,他感到可能会因此惹上麻烦,其粉丝量的逐渐增多,也让他觉得“自己是在钢丝绳上跳舞,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

警方认为秦志晖、杨秀宇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还包括: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以删除帖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网络秩序。

采访中,杨秀宇不断重复“自己是一个负面典型”,他劝告其他网民:“大家不要像我一样制造谣言,希望重获自由后能从事一个阳光行业,走出谎言,诚实生活。”

遥望王师又一年 发表于 2013-8-21 22:08:28

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3-8-21 23:27 编辑

其实网络犯罪好处理,比如在网上写帖子作孽,把一个人在网上写的帖子全部收集到,把所有作孽的帖子汇总在一起,把每个作孽的帖子里的每个作孽字、词、句全部用不同颜色、不同字形和大小的字体显示,并详细注明哪些字词句是捏造、哪些是造谣惑众、哪些是颠倒黑白、哪些是歪曲篡改、哪些是诬陷中伤、哪些是侮辱诋毁,等等,分成许多种类,全部打上标记而且标记的清楚正确。

把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文罗列出来,如果法律法规不健全则尽快完善、缺的则尽快补上。

在网上全部公开,一边是某个网络犯罪分子全部犯罪事实,比如张三的犯罪事实罗列如下。
另一边是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条文;
最后是结论:根据该网络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律应该判刑X年!或者是无期徒刑、死刑。

搞的很清楚,永远不怕任何人无理取闹,无论何时何地何人质疑,则请看网络公布的情况,哪儿错了则尽管指出。
欢迎批评指正。

一旦规范化,则可以开发出相关软件,计算机判刑网络犯罪分子,迅速、准确、高效。就是搜索关键词、关键句,这需要建立知识库,每条信息都是正确无误的,搜索知识库进行匹配以正确判断所言是不是捏造、歪曲篡改、造谣惑众等;再搜索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并正确打分,累积积分,然后给个判刑结果,最后法院审核。
哪怕有一亿个网络犯罪分子,计算机软件很快就能处理完,一一给出建议判刑结果,其实只有三大类: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有期徒刑需要具体到多少年,其实可以具体到多少天、多少小时甚至多少分秒,闰年、闰月计算机软件都能很好地处理,搞的很具体精确。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3-8-21 22:15:59

似乎是共匪内斗加剧了,一方把另一方的五毛给 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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