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 发表于 2013-8-7 21:43:32

妓女的理论(ZT)

  有一妓女被抓,警察训问:为何要“卖淫”? 妓女含泪诉说:靠党党已腐败,靠厂厂已出卖。拼爹爹早失败,我又没有文化。实在出于无奈,只能靠下面一块。时间短,来钱快;不贪污,不腐败。萝卜拔了坑还在,怎么能说这是“卖”?呜!呜!呜! 警察大声喝道:“你可知罪”? 妓女不解道:不靠政府不靠党,一张小床就上岗。既无噪音又无污染,仅仅用自己的缝隙求活命。既不生女又不生男,更没有给国家添一点麻烦。请问:何罪之有?……  此警无奈,只好求助上司。官员问:“你知道这样会破坏安定团结吗”? 妓女掀起裙子问,这东西触进了就团结,不触进就不安定,你懂吗?官员摇头!妓女又问:你知道这东西是怎么促进安定团结的吗?官员又摇头!妓女再问:这东西是国有资产还是私有财产?我有权利支配吗?官员还是摇头!妓女愤曰:你学过《物权法》没?我就不明白了,在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潮流下,我把我自己的东西借给别人用用,别人也帮助我安度青春,我们明明在促进安定团结,怎么就破坏了?怎么就犯罪了?警官沉默良久,竟然说:“同志,你说得很有道理,你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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