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城管呼声起 千夫所指作恶——大乱必将始于城管
废除城管呼声起 千夫所指作恶多【多维新闻】近日,中国陕西省、湖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等地接连爆发城管打人杀人事件,引发民众啸聚和舆论声讨。城管因此成为中国各界千夫所指的对象,有关废除城管声音也一度甚嚣尘上。尽管如此,城管仍然得到《人民日报》等中共体制内媒体力挺。分析人士指出,城管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以城市管理者的名义而出现和发展的,是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和中国特色的产物。其设置一方面易于加强对城市的秩序和市容管理,另一方面却又因实际权力日渐“全能化”和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对中国的社会建设和底层民众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成为中国民众戾气暴涨和官民矛盾激化的催化剂。城管制度的立即废除或许还需论争和时间安排,但是法治化改革已经迫在眉捷。这是当前中共中央推行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也是缓解和弥合中共体制内外与官民矛盾的一个比较容易操作和见效的切入口。
城管作恶引舆论炮轰
2013年6月3日网友曝光中共革命圣地陕西省延安市城管执法队员跳踩自行车车行老板头部的画面,不久,其视频亦被公开。事发后迅即引起网民围攻,延安市政府亦不得不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声明了政府的处理结果和态度。不过,该事件虽然暂时完结,但是开启了之后一系列引起舆论轰动的城管打人杀人事件的序幕。
7月17日,湖南省临武县瓜农邓正加被一伙城管用秤砣打死;23日,青海省西宁市城管围殴警察并夺走枪支;24日,成都郫县夫妻被城管围殴;2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城管也打伤瓜农,记者亦被围困并被抢走摄像机;25日,北京男子陪9岁女儿街头练摊遭到北京城管围殴;26日,福建省漳浦县城管将村民林丙顺围殴致死;同一日,四川省万源县城管围殴一位19岁卖蘑菇赚学费的高三学生,并使其受伤,坊间中一度传出未被证实的该学生已经死亡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很多城管打人杀人事件发生后,迅速吸引和民众大规模聚集。城管和前往维稳的警察与民众发生较为激烈的肢体冲突,致使许多民众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与此同时,网络中以部分意见领袖为主导,形成了一场声讨城管的浪潮。众多人士直指城管所为堪比黑社会,甚至比当年日本侵华时期所为还有过之而无不及。部分声音还借城管打人杀人事件调侃中共建国理想、讽刺中国社会体制,或者怀疑当前中共倡导的三个“自信”与“中国梦”等。
观察人士指出,舆论之所以将这些城管打人杀人事件近乎无限放大,主要是因此在一系列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往往扮演了庇护城管并以强制手段维稳的角色,中共体制内一些媒体亦积极为城管所为辩护,因此引火上身。例如,湖南临武城管打死邓正加后,当地县长贺遵庆第一时间率数百武装警察前往抢尸,致使大量聚集民众受伤。而《人民日报》曾刊发文章《假如没有城管……》称取消城管是历史的倒退,其子报《环球时报》亦跟风刊文《舆论支持违规摆摊者可能助长其强硬》,被舆论直指是为城管违法行为撑腰。
城管:从“清道夫”到“全能手”
据悉,城管的设置与流动商贩的出现和活跃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在中共以革命党身份夺得中国政权后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实行统筹统配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相互隔离和分明的城乡二元体制,基本上杜绝了小商小贩的现象。而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解放,或是由于生活所困,或是为了追求城市生活,中国各级城市中出现了为数众多的流动摊贩。在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对城市秩序的日常维持造成一定的压力。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由于中国城镇化加速,再加上城市国企改制造成大量无一技之长的下岗人员,使得中国城市中商贩规模急剧膨胀,社会管理矛盾也不断凸显。在便是中国城管出现的背景。
上海曾于1978年成立了“上海市整顿交通、市容、卫生领导小组”,负责维持上海市交通、市容、卫生等方面秩序和整洁。广西省南宁市亦在1984年成立城市管理大队,其主要职责是在上级检查组检查之前开着摩托车到街上驱赶摊贩、清理垃圾等。而在其他地区也在同一时间纷纷成立类似城市管理部门。这些都是今日城管的前身,但当时多是一些临时机构,无固定编制和从业人员。随后,以《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管理监察工作的通知》和一系列行政处罚法的制定为标志,对小商贩的管理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阶段。
专业人士表示,在小摊贩和城管相继出现之初,两者之间的矛盾便已显现。前者为了维持生存,需要在人流密集地带摆摊售卖,一方面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难免对城市秩序和市容造成一定的影响。而后者又恰恰担负着维持秩序和卫生的职责,二者的矛盾因此难以避免。早期双方大体上还能相安无事,但是在进入21世纪,尤其是2005年后,这一矛盾突然尖锐化和普遍化。
分析人士指出,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是城镇化急剧加速,而农民很难从城镇化中受益,为生存所困而不得不大量涌入城市谋生。其二则是城市管理体制性弊端,尤其是城管权力的“全能化”。其早期权力仅限于驱赶摊贩、清理街道等,而现今城管权力已经包括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0多项城市管理项目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不过,这些行政职责大多数越位于原先工商、交通、环保、公安、市政、园林、水电、市建等其他部门的职责范围。而且在许多地区基层实际操作中,城管甚至是作为政府替代者而出现,可以即时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几乎成为基层管理的“全能手”。
对中国政情有相对了解的人士认为,由于中国政治体系运作采取自上而下层层赋权的形式,从中央到基层的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大体上呈现出一种逐次递减的趋势。越是靠近基层,其法治意识越淡薄,越容易滥用权力。再加上中国政治制度中一向缺乏制约监督的有效设置,随着遍布中国各地的城管权力的不断扩大,其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也显得肆无忌惮。他们与身为弱势群体的小摊小贩的矛盾激化因此在所难免。
城管制度改革必行 或可废止
在近期发生的一系列城管打人杀人事件中,受害者都是小摊小贩,而城管却均是作为违法者和施暴者一方。小摊贩获得了同情和支持,城管则遭到各方声讨,民间有关废除城管制度的呼声也持续高涨。多家中共体制内媒体也转发和发表大量文章痛批城管违法行为。尽管如此,也有一些媒体和人士对废止城管制度持反对立场和态度。
7月10日,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在城管成为舆论焦点的当口发表文章《假如没有城管……》,称“假如没有城管,回到过去城市管理的模式,不仅是倒退,也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其子报《环球时报》更是连发两篇针对性文章《一线城市舆论鞭挞县镇政府成趋势》、《莫在城管和小贩间做“道德选边站”》,不仅狠批对城管持反对态度的社会舆论,而且表示“现在违规摆摊者受到的舆论支持大大多于城管受到的理解,这可能会助长更多违规摆摊行为的出现,以及摆摊者拒绝管理的更强硬态度。”有观点指出,此类为城管撑腰的做法不仅令死者伤者心寒,而且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应当为今后产生更多类似的悲剧负有责任。
另一方面,抛开这两家党媒的观点不谈,从现实和人民立场来说,当前集中爆发的城管打人杀人事件其主要责任均在城管一方。废止城管制度或许仍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该制度的改革已经是迫在眉捷。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引车卖浆、贩夫走卒不仅是正当合法的职业,也是社会繁荣的重要标志。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以及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存在着为数众多的小摊贩,其管理多由警察负责,并没有类似城管的制度设置。比如城镇化初期的英国及伦敦当局,主要通过制定税收政策、限制经营区域、完善福利保障等方式,逐渐将街头商贩纳入规范管理之下。因此,如果从“浩浩荡荡的,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的世界潮流”的角度来说,废除城管制度并非不可取,而且是一种治本的方法。
而且,即使立即废止存在一定的难度,对其改革也应立即提上议事日程。由于城管制度与政法制度类似,其权力的扩充都对中国现代法治政治和中共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造成了严重阻碍,因此可以采取同政法改革相类似的手法,逐渐限制其权力,以至最终取消。或者是像劳教制度改革一般在限权的同时转变其功能,以收编入城市公安系统或其他部门,并严格约束和监管其行为。
据中共官媒报道,2013年7月21日,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毛泽东故居时,在一幅1953年毛泽东与小商贩亲切交流的照片下久久停留。这被认为是正立志于推动群众路线的习近平等中共中央高层释放出的解决现时饱受诟病的城管制度的政治信号。其实,解决城管问题,也正是群众路线的应有之义,也是缓解和弥合中共体制内外与官民矛盾的一个比较容易操作和见效的切入口。
(麦垛 撰稿)
【多维新闻】本文网址:http://china.dwnews.com/news/2013-07-29/59290953-all.html#page1 警不警、民不民,早该费了——不过有很多人要重新安排了,所以,再迁就些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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