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录 | 比强奸杀人犯还更邪恶
本帖最后由 会说话的石头 于 2013-6-25 14:49 编辑奇闻录 | 比强奸杀人犯还更邪恶
25日上午9时,河北王书金强奸杀人案由河北省高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因此案被告人王书金落网后,主动供述自己是18年前聂树斌强奸杀害康某案的真凶,而备受关注。但河北检方却认为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供述不属实。
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在河南被警方抓获,他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四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曾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曾进行了二审开庭,今天进行的庭审为二审再次开庭。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了检方意见,检方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
辩方要求查阅检察员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材料,要求休庭做辩护准备。合议庭认为辩护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同意辩护人的请求,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再行确定。
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检方意见书截止今天上午11:50,已被转发3800多次,评论2100多条,以下为网友评论选摘:
@贺卫方:【既然如此简单】天啊,原来这么简单!那何以河北检察机关要拖八年时间,不在王书金一审时就把证据呈出来,那么王不就无法得逞,就难以再活八年了吗?!八年了,其间什么事情不能发生?本次审理有怎样的呈堂证据?有无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律师质询?更重要的,法院是否中立?费解啊!
@童林Tony:真是天下奇闻啊。一个杀人犯喊着叫着说自己杀了人,检察院和法院千方百计证明他没杀过那个人。这是为什么捏。无法是因为你们曾经错杀过一个人,办过一个铁案。那聂树斌案可否重审?
@80S理想:王书金应该知道杀人罪的后果吧?他为什么还要坦白呢?河北司法,你们真觉得面对法律的天平内心坦然吗?
@方向东律师:上下两条微博连起来看,简直是天下奇闻。辩护律师居然主张是被告人所为,而公诉机关居然否认是被告人所为,职责颠倒。
@贰零易散:再问河北省高院,既然王书金犯罪证据和供述不符,那请公布当时现场资料。再者,即使王书金供述不实,那聂树彬当时的供述就是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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