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 发表于 2013-6-18 10:48:58

李钟琴:“斯诺登事件”之我见

一家村主 于 2013/6/18 15:41:07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斯诺登事件”之我见

李钟琴

斯诺登事件,爆出美国政府正在开展的代号为“棱镜”的秘密项目,有可能对全世界互联网用户进行跟踪监视。美国政府此举,似乎侵犯了全世界网民的隐私权。

但我一点都不担心。我的看法是:

一,不论是专制国家还是民主国家,任何政府都是民众的天敌。如果民间力量过于弱小,政府的权力就会危害到民众的权益;如果民间具有能够制约政府权力扩张的力量,则可以及时制止权力作恶。这次由美国人斯诺登揭发的这个“秘密”,公开刊登在美国的《华盛顿邮报》上,说明不只美国政府在试图监视民众,民众同样也在监视政府。只要不是政府一权独大,就不要过于担心。

二,美国毕竟是个民主国家,美国政府是个民选政府,其“棱镜”项目,旨在及时掌握国际恐怖组织的相关信息以及其他有关美国利益的情报,是反恐的需要,终极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美国民众的利益,这与立足于监视网民的一举一动、防止网民“犯上作乱”的出发点是有根本区别的。而且,有舆论的监督,有选民的制约,我相信美国政府不会做出肆意侵害普通网民隐私的劣行。

三,有监视网络的能力,与侵犯民众隐私权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掌握了监视网络的能力,并不意味着全世界每个民众都有被泄露隐私的可能。这就如同警察有抓捕人的能力,但不并意味着普通民众随时会被抓捕。只要是法治社会,民众无需对警察具有抓捕人的能力而担心。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美国军方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搞出的卫星GPS系统,可以通过卫星监视全球地面的情况,甚至可以透过门窗监视到居民的家中,这自然是能够侵犯民众隐私的行为。当然,现在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卫星定位系统也已成为民用科技,大家并不用担心在自家的游泳池里裸游而被别人监视到。

四,普通网民大可不必担心隐私泄露。不用说监视全世界的网民,就是美国政府用来监视本国的网民,恐怕也力所不能及。因为,如果想对网民的邮件、聊天、通讯和上网记录进行全面跟踪监视,需要大量的人力。一个人每天监视十个泡网的网民已不容易,若想把全世界的网民全部监视起来,则需要几亿情报人员,那样的话,美国人上至百岁老翁下到一岁婴儿全到中情局工作,怕是人也不够。

我猜测,“棱镜”项目的监视,大概只能通过软件或“敏感词”进行过滤,即使如此,也需要海量的技术分析人员。最有可能的,是对世界上某些集团、某些特定人物进行重点监视。作为普通网民,那点看A片、谈乱爱、家长里短之类鸡零狗碎的隐私,大概还入不了中情局的法眼。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监视网络的办法,就会有防止监视的办法。相信防监控软件不久就会问世。

五,有监视网络的能力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管有无这个能力,却总想封锁网络,总想限制网民的上网自由,总想禁止网民在网上发声。这是比民众隐私权可能受到侵害更危险、更可怕、更邪恶的事。

进击的猪头 发表于 2013-6-18 11:00:08

"秘密监控"到了这逼手里,就变“依法监控”了,“民众无需对警察具有抓捕人的能力而担心。”,不知对于"具有不经宣告随时秘密抓人能力"的警察,民众是不是也一样无需担心?

遥望王师又一年 发表于 2013-6-18 15:49:17

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3-6-18 16:52 编辑

其实古今中外的政权干的许多事本质上大同小异,差别只是掩饰手腕或被掩饰程度不同。

比如都是侵略,历史上的一些政权是赤裸裸地入侵甚至屠杀,而美国政府并没少侵略外国,但老打着漂亮的幌子。
今天的报纸说俄罗斯反对英美打算在叙利亚设禁飞区,之前英美等西方国家先后在伊拉克、利比亚设禁飞区,我认为其本质相当流氓。

胡硕士 发表于 2013-6-18 17:49:38

“斯诺登事件”之我见

李钟琴

斯诺登事件,爆出美国政府正在开展的代号为“棱镜”的秘密项目,有可能对全世界互联网用户进行跟踪监视。美国政府此举,似乎侵犯了全世界网民的隐私权。

但我一点都不担心。我的看法是:

一,不论是专制国家还是民主国家,任何政府都是民众的天敌。如果民间力量过于弱小,政府的权力就会危害到民众的权益;如果民间具有能够制约政府权力扩张的力量,则可以及时制止权力作恶。这次由美国人斯诺登揭发的这个“秘密”,公开刊登在美国的《华盛顿邮报》上,说明不只美国政府在试图监视民众,民众同样也在监视政府。只要不是政府一权独大,就不要过于担心。

二,美国毕竟是个民主国家,美国政府是个民选政府,其“棱镜”项目,旨在及时掌握国际恐怖组织的相关信息以及其他有关美国利益的情报,是反恐的需要,终极目的还是为了维护美国民众的利益,这与立足于监视网民的一举一动、防止网民“犯上作乱”的出发点是有根本区别的。而且,有舆论的监督,有选民的制约,我相信美国政府不会做出肆意侵害普通网民隐私的劣行。

三,有监视网络的能力,与侵犯民众隐私权是两码事,不可混为一谈。掌握了监视网络的能力,并不意味着全世界每个民众都有被泄露隐私的可能。这就如同警察有抓捕人的能力,但不并意味着普通民众随时会被抓捕。只要是法治社会,民众无需对警察具有抓捕人的能力而担心。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美国军方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搞出的卫星GPS系统,可以通过卫星监视全球地面的情况,甚至可以透过门窗监视到居民的家中,这自然是能够侵犯民众隐私的行为。当然,现在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卫星定位系统也已成为民用科技,大家并不用担心在自家的游泳池里裸游而被别人监视到。

四,普通网民大可不必担心隐私泄露。不用说监视全世界的网民,就是美国政府用来监视本国的网民,恐怕也力所不能及。因为,如果想对网民的邮件、聊天、通讯和上网记录进行全面跟踪监视,需要大量的人力。一个人每天监视十个泡网的网民已不容易,若想把全世界的网民全部监视起来,则需要几亿情报人员,那样的话,美国人上至百岁老翁下到一岁婴儿全到中情局工作,怕是人也不够。

我猜测,“棱镜”项目的监视,大概只能通过软件或“敏感词”进行过滤,即使如此,也需要海量的技术分析人员。最有可能的,是对世界上某些集团、某些特定人物进行重点监视。作为普通网民,那点看A片、谈乱爱、家长里短之类鸡零狗碎的隐私,大概还入不了中情局的法眼。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监视网络的办法,就会有防止监视的办法。相信防监控软件不久就会问世。

五,有监视网络的能力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管有无这个能力,却总想封锁网络,总想限制网民的上网自由,总想禁止网民在网上发声。这是比民众隐私权可能受到侵害更危险、更可怕、更邪恶的事。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6-18 1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文章!:D

wuliaomm 发表于 2013-6-18 18:14:23

好文章!
胡硕士 发表于 2013-6-18 18: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中宣部“为人民服务“的道理。:D

vector 发表于 2013-6-18 18:33:58

这就是中宣部“为人民服务“的道理。
wuliaomm 发表于 2013-6-18 19: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叫"殊途同归", 这就是!
什么民主, 什么共产主义, 最后都穿了同一条裤子了
美国资本主义政府,中国共产党政府对待老百姓的方法是一样的!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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