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黎阳:从吉林大火看“普世公知”与“普世价值”
从吉林大火看“普世公知”与“普世价值”黎阳
2013.6.8.
2013年6月5日,贺卫方在微博上转载了一条【语录】:“为什么各个国家不约而同地都把监狱当做惩罚,一种惩罚式的手段?说明你剥夺人家的人身自由这一点是最高的惩罚,说明人的天性是要自由的,这就是普世价值。——资中筠 @袁腾飞6月4日 17:56来自新浪微博”(http://www.weibo.com/weifanghe?source=blog)。
这条“语录”有两大漏洞:
第一,把罪犯关进监狱最根本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罪犯,而是为了保护监狱外的人命——把野兽关进笼子是为了惩罚野兽,还是为了保护笼子外的人命?把有毒有害物质密封起来,是为了惩罚有毒有害物质,还是为了保护密封容器之外的人命?号称“法律专家”,难道连监狱的这项最基本的功能都不知道?
第二,“剥夺人身自由”并不是“最高惩罚”。最高惩罚是死刑——剥夺人的生命。“人的天性”要的不仅有自由,更有生命。自由是人权,生存权是更大的人权;少数人的自由是人权,多数人的生存权是更大的人权;绝大多数人的生存权是压倒一切的最高人权。要说“普世价值”,“保护绝大多数人的生存权”才有资格算真正的“普世价值”,最大的“普世价值”。
这一点被跟贺卫方转载【语录】几乎同时发生的、2013年6月4日烧死120人的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公司的大火灾证明得淋漓尽致:既然“人的天性是要自由的,这就是普世价值”,那么按照贺卫方这些“普世公知”们的逻辑,人们的“天性”应该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至少不会放弃自由而硬往监狱里钻。但吉林大火证明的实际情况却来了个“反其道而行之”——为什么那么多农民工“骑着毛驴扛麻袋,守着自在不自在”,放着“普世价值”的人身自由不要却要进活监狱?——这家一举烧死120人的“民营企业”与其说是企业,不如说是活监狱,而且比监狱还监狱,堪称超级监狱、人间炼狱:
——“紧锁的大门,湿滑的地面,易燃的墙体,复杂的地形……这些相加,让生产车间变成了牢笼”;
——“每天在工作台上机械重复的操作,连每天上班的路线都是固定不变的,进车间走南门,吃饭和下班也走南门,平时管得紧,开工就锁门,在工位上也不能走动,好多人都只知道这一个门……”;
——“公司管理非常严,平时出入都有严格管理”、“车间有300余人,工人上班后,大多数门都会上锁,仅留一个侧门”、“上厕所必须要班组长同意,这时才能打开门”;
——“上厕所要紧着跑,请假要倒扣工资,一刻不停的流水线,每天最少要站着工作9小时,试用期干不完分文没有,不签合同就可上班,签了也形同摆设”;
——“厂里百分之七十是女员工,锁门是为了防止女员工老上厕所,耽误生产”;
——“上厕所特别麻烦”、“每次上厕所,都要跟车间里的班长请假”、“时间不能太长,太长了要挨说,还有可能扣钱”、“比请假更麻烦的是上厕所的过程。10分钟时间里要拖着沉重的胶靴,穿过大半个车间,按照早晨来点名签到的路线原路返回到与换鞋间相通的走廊,然后才能到达位于换衣间内的厕所。快速摘下帽子、口罩,脱下工作服,拽下胶靴,套上鞋套。这一切要用3分钟。洗手,上厕所,洗手,换上工作服,套上胶靴。走出换鞋间时,留给回到工位的时间往往只剩下一两分钟”、“真来不及,上厕所必须紧着跑”;
——“工作服需要工人自己买单。衣服统一的,胶靴也统一”、“女的穿45,男的47”、“平时穿36码鞋的,在工厂里要穿45码”、“白色胶靴十分沉重,想快跑几步,太沉,跑不动”;
——“腥味浓重,地上永远都是湿漉漉的”、“干活直站9个小时”、“下面一直有传送带在动,速度不慢,时间长了都觉得眼晕”、“太累了,那活儿不是人干的”、“一天下来,往往累得不想再说话”;
——“新工人入厂有7天试用期,7天试用期过后才能转成正式员工,如果试用期坚持不下来或者7天之后决定不干,厂房不发放任何工资”、“请假没有工资,还要倒扣三天工钱,每个月150块钱的全勤奖也没了”、“按理说一个月不请假能挣1800块,都扣完,到手的不到1300块”;
——“本来厂房是有很多门的,但是私营老板为了防盗把所有门全部锁死,只留一个小门进出,以致事故发生时工人们无路可逃”;
——“大火3分钟就烧遍整个车间”、“主要负责禽鸟解体工作的二车间伤亡最重”;
——“起火厂房建筑面积1.7万余平方米,墙体为彩钢板,就是两层钢板中间夹苯板,抗御火灾的能力弱,车间内也没有灭火器和消防栓”、“车间工位密集,还有办公室、机修室、配电室组成的隔断,也致逃生不便。厂里两条清运血水、污水和鸡毛的深沟也阻断了一些工人的生路”;
……
“公知”们在“伤痕文学”、“牛棚日记”之类“忆苦思甜”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声嘶力竭号啕哭诉的“红色恐怖”有没有如此恐怖?有没有天天把“牛鬼蛇神”们反锁在“腥味浓重,地上永远都是湿漉漉的”、易燃易有生命危险的地方天天直站9小时干活、干得每天下班时头昏眼话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有没有不分青红皂白硬整天逼着穿36码鞋的妇女一律穿45码的沉重胶鞋来回走?有没有不准随便上厕所、要上厕所也只许用十分钟、还包括来回路上的6分钟、换衣服的两分钟?……究竟哪里是监狱兼地狱——“公知”笔下的“牛棚”,还是眼前的“民营企业”?
明明是活监狱,为什么那么多农民工还要往这活监狱里跑?生存——“不打工吃什么呢?!”“在米沙子的城镇化进程中,不少村民都曾经历过‘一夜暴富’的迷茫。不过,钱很快就花没了,眼瞅着农田变成一座座工厂,他们又被推回了现实——‘没钱花了去工厂,贴补家用去工厂,早晚都得去工厂’”。
由此可见,生存权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最高的“普世价值”——农民工为什么要进这座活监狱兼地狱?说到底一句话:生存。为了生存,不得不放弃自由。自由是人权,生存权是更大的人权。要说“普世价值”,绝大多数人的生存权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最高的“普世价值”。真要追求“普世价值”,那就必须追求保障绝大多数人的生存权。
(注:顺便可以看出“城镇化”的“红利”和农民的前景:经历“一夜暴富”的迷茫——钱很快就花没了——农田变成一座座工厂——早晚都得去工厂——不打工吃什么呢?!——不得不走进“活监狱”)
吉林这场大火在烧死120人的同时,也顺便把贺卫方等“普世公知”们的“普世价值”烧了个原形毕露:
1.“普世公知”的“普世价值”不普世,只属于“普世公知”
吉林大火发生后,满口“普世价值”的“普世公知”们个个装聋作哑,好象世界上根本没发生过这回事(人大的张鸣倒是在微博上提了两笔,但内容完全是借机清算共产党,对工人的“普世价值”被剥夺没有半分关注)。
“普世公知”们对他们认为属于破坏“普世价值”的事从来必大吵大嚷闹上天——为了《南方周末》新年献词被改,闹出轩然大波还不算,咬牙切齿宣布“我们《炎黄春秋》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后退,要干就狠狠地干到底”还不算,还闹着要罢共产党的官、洋洋洒洒大做文章:“驱庹疏”、“为一报去一庹,为一国保一报。岂为天下奉一人?”“待他日,激起万民怨,终须变”、“大道汤汤,逆之皆亡。文人啸聚,初试锋芒”(看看陈有西这用词、这口气:“文人啸聚,初试锋芒”——啸聚山林者,匪也;啸聚政坛者,文匪也。文匪啸聚政坛何事?“初试锋芒”也。锋芒所指者谁?逼宫政变一举推翻共产党也)。既然“公知”们对“普世价值”如此斩钉截铁,如此立场坚定,为了一篇文章甚至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就能如此闹翻天,那么如果他们的“普世价值”包括普通老百姓,他们对吉林这场大火岂能无动于衷?——把农民工反锁在条件那么恶劣的地方从事那么繁重的劳动,连上厕所的自由都没有(而且这种监狱式的生产环境并非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公司独有,象这样处于“私有化的资本集中营,工人连拉屎拉尿都没有自由”的农民工全中国不知有多少),按照贺卫方转载的“语录”,这算不算“剥夺人家的人身自由?”算不算“最高的惩罚”?算不算破坏“普世价值”?如果算,那为什么一贯口口声声坚持“普世价值”的“普世公知”们对此个个装聋作哑、屁也不放一个?如果不算,那岂不就证明“普世公知”们的“普世价值”不普世,只属于“普世公知”?
2.老百姓的生存权不包括在“普世公知”的“普世价值”范围内
生存权是真正的“普世价值”,最高的“普世价值”。“公知”们其实并不否认这点——如果吉林这把火烧死的不是120个工人而是120个“公知”,你看“公知”们会不会还象现在这样只字不提无动于衷?只要是“公知”,别说死120个,就是死一个都要闹翻天(别说死,就是稍不如意都要大吵大闹):为林昭大吵大闹,为张志新大吵大闹,为刘晓波大吵大闹,为艾未未大吵大闹,为“流氓燕”大吵大闹……但如果死的是老百姓呢?不管死了多少,一概不屑一顾,无动于衷——对吉林一把火烧死的120个工人无动于衷,对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仓库大爆炸中死伤的800余工人无动于衷,对1993年11月19日深圳葵涌镇的致丽玩具厂火灾中因工厂紧锁大门窗户无法逃脱而烧死的87名女工无动于衷,对1993年12月13日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福纺织品有限公司火灾烧死的61个工人无动于衷,对死于黑砖窑、黑煤窑的工人无动于衷……对全中国“改开”以来死于资改私化的资本集中营里无数工人一概无动于衷——“普世公知”们为个把“公知”的死活能嚎上天,对成千上万的工人农民的死活一概无动于衷,连提都不提。如果靠“普世公知”的嘴了解世界,那上述所有死亡事故都从来就不存在。这一切足以证明“普世公知”的“普世价值”只适用于“普世公知”,不适用于老百姓;“普世公知”只承认“普世公知”的生存权属于“普世价值”,不承认老百姓的生存权属于“普世价值”。换句话说,在“普世公知”眼里,老百姓的命不是命,提都不值一提,更不用说予以保护了。 3.“普世公知”=人民公敌
看到2013年6月4日一把火烧死了120人的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公司是“民营企业”,1993年8月5日一次炸死炸伤800余人的深圳清水河仓库大爆炸是“民营企业”,1993年11月19日一把火烧死了87名女工的深圳葵涌镇的致丽玩具厂是“民营企业”无动于衷,1993年12月13日一把火烧死了61个工人的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福纺织品有限公司是“民营企业”,伤人无数的黑砖窑、黑煤窑是“民营企业”……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总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们’有钱一掷千金万金亿金狂吃滥嫖豪赌走马斗狗炫富比豪华,为什么在工人安全方面总是一毛不拔?”
但如此质问的人一定不是“普世公知”——“普世公知”们只对国有企业出的伤亡事故大喊大叫跳上天,对“民营企业”的任何工伤事故从来置若罔闻。在贺卫方、陈有西等“法律党”的记录中,“民营企业家”等“先富”们从来正确,处处正确,永远正确,从来没错误,更不会有罪,从来只有受冤枉被迫害的份儿——不信把陈有西们经手辩护的案子列出来统计统计,有几个是“穷人有理、富人无理”的?虽然他们也曾接受个把“穷人被冤枉”的案子装点门面,但第一,必有宣传价值,等于能替自己省公关广告费;第二,只见过“穷人被官员冤枉”,没见过“穷人被富人冤枉”——总而言之就是鲁迅的那句话:“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
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公司的工人们整天在被反锁起来、“腥味浓重,地上永远都是湿漉漉”、拥挤易燃、随时随地有生命危险、“紧锁的大门,湿滑的地面,易燃的墙体,复杂的地形……这些相加,让生产车间变成了牢笼”的地方天天直站9小时干活、上厕所的自由都没有、干得每天下班时头昏眼话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得到的是什么?“按理说一个月不请假能挣1800块,到手的不到1300块”——辛辛苦苦拼死拼活的那点血汗钱无缘无故就被扣掉近1/3成了司空见惯,而这还算好的。更恶劣的“民营企业”连工人2/3的血汗钱都要克扣,动不动打白条拖欠。这种状况足足延续了三十多年,中国才在刑法里勉强加了条“恶意欠薪罪”。
贺卫方等“普世公知”们对“民营企业家”普遍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足足三十多年没吭过一声,对而“恶意欠薪罪”草案刚出来一天就迫不及待跳出来坚决反对:“解决劳资纠纷并不需要上升到刑法层面”、“劳资双方应通过协调、谈判、调解等方式解决,尽量避免刑法的介入”、恶意欠薪入刑会“从外部刺激劳资对立”。这说明什么?说明贺卫方等“普世公知”们是直接参与掠夺老百姓的“知识鬼子”——工资是什么?使用劳动力的代价。欠了工资,意味着已经使用了劳动力。市场经济里劳动力是不是商品?使用了劳动力,就是已经获得了商品。拿走商品而不给钱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抢劫。抢劫是“纠纷”还是“犯罪”?抢劫商店的商品算“买卖纠纷”还是算犯罪?难道可以说白白拿走物质的商品不给钱才算抢劫犯罪,而白白拿走劳力这种商品不给钱就不算抢劫犯罪而只算“劳资纠纷”?贺卫方号称“法律专家”,难道连这样的基本概念都不懂?当然不是。人家的真正立场是帮助“民营企业家”抢劫工人:把“欠薪”定性为“劳资纠纷”是用文字游戏掩护抢劫犯罪;故弄玄虚弄出个“恶意欠薪”是更进一步的玩弄文字游戏掩护抢劫犯罪——抢劫就是抢劫,还有什么“善意抢劫”和“恶意抢劫”?难道“善意抢劫商店”不算犯罪、“恶意抢劫商店”才算犯罪?如果抢劫商店的商品不分善意恶意都是犯罪,那凭什么抢劫劳力这种商品却要分“善意”“恶意”、“善意抢劫”不算犯罪、“恶意抢劫”才算犯罪?抢劫商品可以让抢劫犯和被劫者“通过协调、谈判、调解等方式解决,尽量避免刑法的介入”吗?如果不可以,那贺卫方主张的抢劫劳力可以“劳资双方应通过协调、谈判、调解等方式解决,尽量避免刑法的介入”算什么法治?这一套说穿了非常简单:拥有物质商品的多是富人,拥有劳力商品的必是穷人。白拿物质商品不给钱,受损害的多是富人。白拿劳力商品不给钱,受损害的必是穷人。贺卫方等“普世公知”们坚决主张拿了物质商品不给钱算抢劫犯罪,拿了劳力商品不给钱只算“劳资纠纷”而不算抢劫犯罪,因为他们的根本立场是“保护富人,抢劫穷人”——“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
贺卫方等“普世公知”们狂热鼓吹西方国家的法制,却硬是坚决拒绝把西方国家法律中毫无例外都有的“欠薪有罪”内容列入中国刑法,对肆无忌惮的抢劫劳力的罪恶无动于衷了几十年,最后面对老百姓越来越强烈的反抗才勉强加上了一条“恶意欠薪罪”,却又马上把“欠薪”定性为“劳资纠纷”、实际排除在刑法适用范围之外:“解决劳资纠纷并不需要上升到刑法层面”。为什么?要把中国老百姓变成奴隶——如果抢劫劳力这种商品不算犯罪,那就不是“商品经济”而是奴隶经济。只有奴隶经济才可以白白奴役而不给钱。贺卫方等“普世公知”们开口闭口“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纯粹是挂羊头、卖狗肉,实际上实行的是不折不扣的奴隶经济。
贺卫方的“普世价值语录”里只有“自由”,没有“生存”,是因为“普世公知”们的生存没受到威胁,而在他们眼里,老百姓的生存不算数,不属于“普世价值”,“公知”的自由才属于“普世价值”。
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老百姓的生存权排除在“普世价值”之外、用“物竞天演、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社会必须幽精英治理”、“改革代价”、“医疗产业化”、“下岗”等等剥夺老百姓的生存权、对把老百姓关进监狱式工厂的罪行不问不问、对无数草菅人命的工伤死亡置若罔闻、用“劳资纠纷”掩护抢劫老百姓的劳力商品、用尽各种花招把老百姓变成奴隶……“普世公知”几十年来干的这一切,是不是用行为证明了一个公式:“普世公知”=人民公敌?
4.“普世价值”只能用来哄骗脱离实际的人
如果你跟吉林德惠宝源丰禽业公司的工人们一样处境,也整天在被反锁起来的、“腥味浓重,地上永远都是湿漉漉的”、易燃易有生命危险的地方天天直站9小时干活、上厕所的自由都没有、干得每天下班时头昏眼话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说能一个月挣1800块而到手的不到1300块还动不动就被拖欠时,你会对贺卫方们的“劳资纠纷”、“不需要上升到刑法层面”、“劳资双方应通过协调、谈判、调解等方式解决,尽量避免刑法的介入”等等轻描淡写有何感想?你听了贺卫方们的“自由”、“平等”、“人道”、“人性”、“关爱生命”之类冠冕堂皇会有何感受?设身处地想一想,要是我,感受只会有一个:纯粹胡扯蛋——什么“普世价值”,对穷人来说根本不存在。如果存在,眼前的活地狱又该怎么解释?
现实是最权威的老师。“普世价值”只能让脱离实际只会凭空想象的人如醉如痴,老百姓只要它跟严峻现实状况一对比,立刻就能明白所有这些天花乱坠纯粹是胡说八道。
5.“普世公知”的“自由”是“资本的自由”
吉林大火证明“普世公知”所谓的“自由”少了两个字:不是“自由”,而是“资本自由”;不是“自由是普世价值”,而是“资本自由是普世价值”;资本主义世界不是“自由世界”,而是“资本自由世界”:有资本者有自由,无资本者无自由;资本越多,自由越大;资本越少,自由越小——工人没资本,所以只好到监狱一般的“民营企业”里打工,不但连上厕所的自由都没有,而且连火灾时逃命的自由都没有。这证明生存权高于一切,没有生存权的自由是无用自由,有也等效于没有。自由要服从于生存,老百姓为了生存往往不得不牺牲自由。剥夺自由不是最高惩罚,剥夺生存才是最高惩罚。
资本的自由与百姓的生存权成反比:资本越自由,百姓的生存权越没保障。不是人把资本关进笼子,就是资本把人关进笼子
6.行为选举早已揭晓,“普世价值”早已出局
“普世公知”们为什么拼命鼓吹“普世价值”?“一人一票”、“自由选举”。为什么“一人一票”、“自由选举”?因为这是“普世公知”们能操纵自如的游戏规则——按照这种“嘴巴竞选、善吹者胜”的游戏规则,垄断了话语霸权的“普世公知”们必定操纵舆论,必定操纵选举,必定稳操胜券。
只是“普世公知”们打如意算盘时少算了一样:选举的前提是“非敌对”、“自家人”、“同一阵线”——内部矛盾才能靠选举解决,敌我矛盾不能靠选举解决。而“是敌是友”只能用行为来证明,不能用言词来证明。
“普世公知”已经用几十年里一个又一个的具体行为证明了自己:反对设立“恶意欠薪罪”、克扣工资不算抢劫商品而算“劳资纠纷”、“解决劳资纠纷并不需要上升到刑法层面”、“劳资双方应通过协调、谈判、调解等方式解决,尽量避免刑法的介入”、“物竞天演、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社会必须幽精英治理”、“改革代价”、“医疗产业化”、“下岗”、“赦免原罪”、“最大限度宽容不规范”、“吉林大火”惨案、深圳清水河仓库大爆炸惨案、深圳葵涌镇致丽玩具厂惨案、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福纺织品有限公司惨案、黑砖窑、黑煤窑……
所有这些累积迭加起来,只能使老百姓得出一个结论:人民公敌。既然是敌人,那就根本不属于用选举解决的问题,根本谈不上跟他们“一人一票”、“自由选举”。
谁说中国老百姓不赞同选举?只是老百姓的认同的竞选方式不是言辞而是行动,不看你说得如何,只看你做得如何——艾未未喜欢搞“行为艺术”,老百姓喜欢搞“行为选举”。而中国历来是“行为选举”说了算——所以中国老百姓选择了用行为证明了自己为人民谋福利的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抛弃了用行为证明了自己抢劫老百姓的国民党反动派。
“普世公知”们的行为已经永远失去了中国老百姓的信任——中国历史几千年,“知识分子”这个词什么时候象今天这样臭不可闻?过去什么时候有“‘普世公知’名为知识分子,实为知识骗子、知识婊子、知识痞子、知识鬼子、知识汉奸狗腿子”之类的总结?即使有,会有多少人认同?如今呢?这足以证明“普世公知”们在这场行为选举中早已失败出局,被中国老百姓彻底抛弃,永远也不可能挽回了。
贺卫方坚决不承认“行为选举”的效果,坚持认定“普世公知”被老百姓抛弃是全是主观夸张造成的——“左派背后有相当程度的民意基础”全是因为“来自于1949年后的长期洗脑,长期的个人崇拜带来的一种对毛本人的想像”——奇怪,“长期洗脑”、“个人崇拜”等等全是主观的夸张,别人能夸张,你“普世公知”难道不更能夸张?贺卫方不是对左派主观夸张的本领一脸的瞧不起、自吹“普世公知”主观夸张的本事天下无双吗?——“(左派)没有办法去讲清楚一个道理”、“所表达的东西没有事实以及人类经验支持”、“缺乏论证体系,缺乏一种严谨的内在逻辑,缺少理论的支撑”,“右派的道理要比他们(左派)讲的要好得多,而事实也是强有力得更多”、“一直是特别认真地把道理讲得更清楚”……怪了,毛泽东去世三十多年了吧?毛泽东去世后没人搞“长期的个人崇拜”吧?“普世公知”一直在充分发挥善于卖嘴的特异功能吧?一切靠嘴吹,“普世公知”们又那么能吹, 没人能跟“普世公知”的卖嘴吹抗衡,怎么独领风骚吹了三十多年的结果竟然是“左派背后有相当程度的民意基础”?如此“普世公知”也太无能了吧?吹了三十多年都白吹,今后靠变本加厉就能解决问题?
不管贺卫方是真不懂还是懂了也死不认帐,造成老百姓对毛泽东越来越崇拜这“左派背后有相当程度的民意基础”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这些“普世公知”,是他们在“普世价值”名义下的种种倒行逆施——每发生一次“吉林大火”,他们就用自己的行为制造出一批毛泽东崇拜者。“事实胜于雄辩”,“一个行动比一打纲领都管用”。三十多年来“普世公知”们就是这样勤勤恳恳地通过无数“吉林大火”用自己的行为制造出了毛泽东热,用自己的行为把自己变成了老百姓心目中的狗屎堆。如今他们还以为可以靠三寸不烂之舌再来一通信口开河就能让老百姓把狗屎当饭吃,不知究竟是他们太蠢,还是他们自以为老百姓更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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