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均:情报、间谍与国家那些破事儿
杨恒均:情报、间谍与国家那些破事儿(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6月16日 转载)杨恒均更多文章请看杨恒均专栏
来源:杨恒均新浪博客 作者:杨恒均
美中情局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在香港揭露美国国安局“棱镜计划”,揭示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对互联网信息进行监控,还对中国等世界各国进行电脑侵入。目前美国正要求香港“引渡”斯诺登回美国受审。斯诺登声称,他不是“叛谍”,每个人都应享有言论自由。此事引起中国网民热议,多位读者向我提出问题。我在微博收集问题后,写文章回答如下。
间谍,是英雄还是“狗特务”?
有读者很激动,说他们欣赏的美国竟然也干这种卑鄙的事,偷鸡摸狗,对国民甚至世界各国进行监控。有人质问道:美国不是推崇自由、民主与人权吗?为什么也干这些事?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地球上所有的国家(尤其是大国)都有情报机构,都在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这是国家最重要的职能之一。有人称国家为“必要的恶”。这个“恶”就包括维持军队与警察镇压暴乱的民众,抵抗外国军队入侵;用纳税人的钱豢养“特务”收集那些想破坏国家的敌人的情报,以及派间谍到敌对国家收集信息,搞破坏。
在契约关系里,民众让渡个人的部分权利给国家,国家负责保护公民安全与福祉。其中军警特就是国家最重要的安全保卫机构。从职能与技术层面上说,全世界各国情报机关的间谍们都做着同样的工作,例如二战时期的纳粹德国与日本军国主义的间谍,同当时美国、中国的间谍一样,任务都是到对方阵营盗取情报,同时监控国内敌对份子的一举一动,谁的特工够狡猾,掌握的技术够先进,谁就赢得情报战。从这方面说,有读者认为美国不应该有间谍情报机构,不会干这种事,实在是很幼稚的。从我的研究来说,从冷战时期开始,美国的间谍情报机构无论从规模还是技术上,都远远超过了苏联社会主义阵营。
这是从机构、功能与技术层面看,但从国家的制度与价值理念上入手,各国情报机构与间谍特务就有所区别了,不能一视同仁。例如,几乎所有的人大概都会认定日本军国主义的特务是“狗特务”,而把当时潜伏到敌人内部、盗取情报的中华民国与美利坚合众国的特工誉为“无名英雄”吧?
然而,现在既不是二战,也不是冷战,而是和平时期,在斯诺登揭露的资料里,是“美国VS世界各国政府与公民、美国民众”,所以让美国政府急了,美国政府率先搬出来对付斯诺登的法宝是“美国间谍机构VS 恐怖份子”,这样一换,美国情报机构就大义凛然了。斯诺登的指控的最大杀伤力是笼统指控美国国安局大范围监控,美国政府危及公关的唯一办法就是公开他大面积监控的原因是找出很难找的少数恐怖份子。因此最快捷的灭火办法是公布自己的工作成绩。可这正是所有情报机构的大忌,保密是生命线。哪怕泄露危险的线索,都有可能被潜在的恐怖份子寻得躲过监控的办法。
美国国安局的监控是否违反了宪法,这才是关键。911后,总统授权情报机构为了保护美国人的安全,可以不经法庭就进行监控。再说,真要是对恐怖嫌疑人进行监控,经过法庭并不是通不过,只不过是争取时间。任何国家情报机构对恐怖份子与间谍嫌疑人几乎都不会按照宪法的要求办案,这是情报世界不成文的规矩,在这些间谍们看来,他们不是在破坏宪法,而是在不惜一切保护宪法。即便在“宪政“国家也是这样,对间谍与恐怖份子从监控到逮捕甚至到审判,都可以在不经过程序的情况下,“非法“进行。
我个人认为,斯诺登披露的国安局对内行为,不关我们的事,美国人会自己搞定的。我们不用瞎操心,好像你没有被自己政府的情报机构监控一样。观察美国人如何同自己选出的政府博弈,是接受政府必要的“恶”,忍受政府对自己的监控,还是利用斯诺登事件,推动立法去限制政府情报机构的权力,将会是世界上最新的政治学课本都学不到的精彩一课。
斯诺登给北京出了一道难题
还是让我们把目光集中在美国对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中国的监视上吧。世界上有能力的国家的情报机构,哪一个国家不会侵入外国的电脑?电脑出现后,世界上最好的间谍不再是飞墙走壁的007,而是一些身体都没有发育成熟的电脑黑客怪才。只不过有些国家做得笨一些,还被人家叫过去教训一顿。有些国家例如美国,技术高超一些,搞了别人,还教训人家“停止黑客攻击行为”。所以,斯诺登披露美国国安局的黑客攻击与信息监控行为,更多的是媒体事件与社会热点,对国家层面来说,没有多大的意义。从目前斯诺登披露的信息看,没有一个不是多个国家尤其是中国情报机关早就掌握了的。除非斯诺登能够提供更具体的信息,例如美国国安局侵入过中国的哪些电脑,获取了什么资料。但从斯诺登的级别看,他应该没有掌握到这种程度。
我们注意到,对斯诺登事件,真正利益相关的国家保持了奇怪的沉默,而出来装模作样的国家元首反而是欧洲的德国等,要知道,那些国家是民主国家,他们的领导人出来说话,并不是对美国说的,而是对自己的公民在喊话,所以他们关注的是“美国对我们国家的公民怎么样了”,表示他们多么关心自己国民的人权。难道有人真相信,欧洲的国家领导人不知道美国的国安局在干什么?
斯诺登出现在香港,对北京政府来说是一个考验。对于媒体与公众来说,斯诺登的政治价值远远大于情报价值,利用斯诺登事件,警惕一些霸权大国“big brother”(大家长)对全球的监控,保护公民的隐私与人权,值得大家炒作。但对北京政府,斯诺登的“政治价值”几乎是“烫手山芋”:公开支持斯诺登,甚至接到北京给他政治庇护,无异于公开宣布同美国进行间谍战,让人想起冷战时期美苏两国“旧型的大国关系”,绝对无益于中美两国领导人刚刚在庄园里敲定的构建中美两国“新型的大国关系”宏伟蓝图。
这是战略考量,还有战术上的考虑:公开庇护斯诺登无异于打开中美两国暗战的“潘多拉盒子”,从此以后,中国得随时应付潜逃美国的情报与涉密官员。同时随时准备美国情报部门的报复:中国有多少高级官员在美国,他们有多少财产与丑闻落在美国情报部门的手里?别把美国情报部门想得太绅士,他们被惹火了,报复一下也是可能的。连监控全球国家的公民都做得出来,他们在自己的国土上对中国高官家属或者财产搞点猫腻,有什么难的?对于中国政府来说,还有一个风险:你敞开让媒体谈论美国的情报间谍机构对自己国民的监控问题,美国人讨论过多次了,也早已习惯了,中国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听多了,也许有一天会突然问:哦,我们国家有没有这些机构,他们如何对付自己的国民——各位,那时,请老杨头去做报告介绍情况的可能会很多哦,我忙得过来吗?
所以,我主张中国方面对斯诺登低调处理,把这个“烫手山芋”留给香港政府处理,“一国两制”嘛。当然,斯诺登的情报价值不能忽略,我就不泄密说出有多少种方法把斯诺登榨空了。至于斯诺登,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一日为谍,终身为谍,他是叛谍还是英雄?当然,他是打着为全人类的自由而背叛美国这个“独裁专制国家”的,全世界热爱自由、珍惜个人权利的人民都应该感谢他。但他也同时把自己放到一个无法解脱的困局之中:他试图为世界人民争自由,却把自己变成世界上最自由国家的叛徒。他应该知道:全人类的自由如果少了美国引领,很可能会倒退而不是前进。可怜的斯诺登,他在中国的领土香港上宣称自己是一位“骄傲的美国公民”,中国政府只好把他还给美国吧。人家美国不是把王局长还给我们了?
你是否被监控?
最后我想谈一下间谍情报机构对本国国民或领土上的外国人监控的原则:
首先,任何国家的情报机构都有权对他们认为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国民进行监控,除非你生活在乌托邦国家,即便你是一名无政府主义者,只要不离开地球,都必须接受这一事实。但民主国家的国民授权政府做这些事,也是有原则的,属于有限授权,那就是不能违反宪法。什么叫“违宪”?你可以监听对国家有潜在危害的恐怖份子与间谍嫌疑人、暴力策划者,但你不能监控思想上的异议分子、批评政府的各界人士或者政治上的竞争对手。大家都知道美国总统尼克松为什么引咎辞职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司法机关与公众都怀疑他知道自己的竞选团队偷偷对反对党的办公室进行窃听。总统对一个对手的窃听导致他下台,而美国国安局对几百万美国国民的监控却没事儿似的,关键是是否违宪。
其次,监控范围不能扩大,更不能失控,监控所得资料不能滥用,更不能私用。公民授权政府代行国家(必要的)“恶”的职能,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国民实行管理,在执政者(已被授权)认为必要的时候实行监控。但前面说过,所有的情报机关都“黑箱作业”——美国多次对情报机关进行国会听证、清算、整顿,但都无法动其根本,在实行的过程中,如何掌握这个度,并不是一次授权就完成了的。公众借助第四权——媒体,要随时实行监督权。
一个民主国家的情报机构,对什么样的人应该实行监控,最终还是由国民意志决定的。这次美国媒体大量报道国家安全部门的“丑闻”,本身就是一种对政府的监管,最终会督促情报部门回到宪法的正途上。不要误入邪路。我们看到,迄今为止,斯诺登事件后,美国民众依然是支持国安局行动的为多。这让很多人感到不解,我想,那是因为他们没有体会一下,如果今天上班的大楼有可能会被恐怖份子炸毁的话,他们可能会改变想法。
作为一个崛起的大国,中国同样拥有情报机构,而且我认为应该适当加强。如果监控对象能透明,例如告诉国民我们情报机构监控的是国外间谍特务,破坏国家安全与滥杀民众的敌对份子与破坏者,以及监控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的财产动向,我相信,一定会得到国民的支持。在这个过程中,哪怕监控的对象有所扩大,“误伤”一些无辜,民众还是可以理解与原谅的。但如果用这些机构作为跨省追捕揭露贪官污吏的民间维权人士,那就与公义背道而驰了。
好,最后我想问各位几个问题:你是否被监控?你是否想被监控?你希望政府监控什么样的人?
杨恒均 20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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