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王 发表于 2011-10-31 20:40:31

互联网生意税收问题

基于互联网的生意,如果有加国的客人在网上购买产品或服务,需要代收其HST吗?网站需要在什么地方进行公司注册吗(加国或其他国家)?如果不注册,按加国发票的模式打印发票(因为没有代收HST,所以仅仅只是打印了一个购买者、供应者及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和价格),购买者能接受这种发票吗?这种没有加国公司税号的发票购买者能冲抵其费用或者税收吗?请各位知情的大虾赐教!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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