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C-1 发表于 2003-11-19 23:17:04

搬家与婚姻变化对GST的影响

你知道吗,如果你的住址发生了变化但没有及时通知税局,. 即使你一直要求DIRECT DEPOSIT服务,你的GST也有可能停发,因为现在你的银行户头已更换了新址,因此搬家后首先通知的除BELL 外就应该是税务局了. 有三种方法可以更改地址: (1) 网上:www.ccra.gc.ca/newaddress(2)打电话: TEL: 1-800-959-1953.(3) 填表更改( “ Change of Address Form”) 特别注意夫妻两人应分别各自更改自己的住址, 不能互相替代. 特别是负责领取GST退税的一方, 更应及早与税局联系. 如果对方不在加拿大, 可以写信或填表改址, 但必须签名, 此外还应提供SIN NUMBER和新址生效日期.
如果夫妻分居90天以上或已离婚, 也应及时通知税局. 因为婚姻状态的变化将直接影响GST的数目. 如我们接待的一对夫妇, 离婚前丈夫收入约$30,000, 女方没有工作, 有一个8岁的小孩, 离婚前全家GST退税为$114/季度; 离婚后女方可得GST退税$136/季度; 男方可得$60/季度. 可以写信或填表( RC65, Marital Status Change )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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