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炜臻 发表于 2010-11-13 19:36:32

我对斑竹删帖感到困惑

本帖最后由 唐炜臻 于 2010-11-14 10:44 编辑

骂人的贴,不文明的,造谣的贴不删,文明,讨论问题的反而会删。论坛是开放自由的地方,讲究自然淘汰。我对骂我的,污蔑,中伤都忍了,斑竹为何删我的贴,有用的贴,而放着有害的,不文明的,有毒的帖呢,其用意何在?请赐教。

从我的观察,删帖是没有原则的,除非论坛的本质就是泥潭和染缸。不是正常人来的,有用的地方。

专门讨论的三个帖,更是杂乱无章

走马观花 发表于 2010-11-13 19:50:01

顺便投诉唐纬臻,盗用楼主头像,象冯六妈冒牌冯大妈一样冒牌楼主!
恳请斑竹强制唐纬臻更改头像和昵称,否则给予禁言处理。

Elander 发表于 2010-11-13 20:15:09

回复 1# 唐炜臻

友情提示:有意见请发到意见专版为好。

topcool988 发表于 2010-11-14 05:14:08

看得出来,唐炜臻开始动用部分私藏的钱来雇佣网络5毛了。

简自易 发表于 2010-11-14 07:46:48

本帖最后由 经天纬地 于 2010-11-14 07:52 编辑

希望51的管理人员等海内外广大中华儿女在中华民族的重大历史转折关头坚持真理与正义、坚持公平公正、一心爱中华而不要爱有大罪、无大才而掌大权的亡命徒。
要为自己的祖国和亿万同胞卖命,而不要为罪恶滔天和穷凶极恶的亡命徒卖命!
如果被粉碎的四人帮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冤枉的话,则斩首这帮亡命徒绝无任何冤枉可言!这帮亡命徒罪该万死,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只是因为大权还没丢,还在欺骗和祸害中国人。

我只说两件事:
1、1976年7月28日的唐山“大地震”100%的是氢弹爆炸,害死了多少人、罪恶有多大?
2、亡命徒为了掩盖其害死几十万中华儿女的大罪又干了多少坏事?为中华民族又造成了多少多大的损失?
3、四川汶川大地震如果又是核爆炸、如果是掩盖唐山“大地震”的真相,仅仅这一件事给中华民族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死了8万人,迄今不查豆腐渣工程问题。
中国大陆真没少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真相查明几个?中共的头子如果连一次又一次的重大矿难真相就查不清楚,还有什么资格领导中国?

和者盖寡 发表于 2010-11-14 07:55:16

回复 1# 唐炜臻
你自己执意要出来找骂,怎么突然来了自尊心?你的情况怎么能让版主忙得过来。你找骂,就至少不要指望版主能及时跟在你后面擦屁股。擦得过来吗?给多少钱?让有关你的帖子留在这,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和者盖寡 发表于 2010-11-14 08:18:02

你是个容忍不了反对派和不同意见的人。你不是企求别人的支持,你是胁迫别人的支持。你办的到吗?你看过心理医生吗?心理医生的结论是什么?那些有名的政治家都被人骂的狗血喷头。你万一成功了,也难免被暗杀。我还以为你早把耻辱和生死置之度外了。你不要再装了。

torontohankou 发表于 2010-11-14 10:38:52

和者盖寡的话有失偏颇,说的都是情绪化的语言,而且说的都是结论。不是来讨论的,是来骂人的。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0-11-14 10:52:30

所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有的觉着自己蒙着脸就可以是无忌惮的骂人,说脏话,被放纵的自由只能是混乱的,赞成加强管理,立规矩,

小牧 发表于 2010-11-14 12:50:11

并非如此!对您人身攻击的言论,只要我能看到的,已全部删除。“何来骂人的贴,不文明的,造谣的贴不删”?前两天论坛里面全是您写的、或其他人议论您的帖子,最多的时候曾占据了时事版首页的近一半,已经影响了很多网友阅读,所以临时规定将讨论您的帖子集中发布在三个帖子里(http://bbs.51.ca/thread-262727-1-1.html)。

ZGP民 发表于 2010-11-14 13:05:12

并非如此!对您人身攻击的言论,只要我能看到的,已全部删除。“何来骂人的贴,不文明的,造谣的贴不删”?前两天论坛里面全是您写的、或其他人议论您的帖子,最多的时候曾占据了时事版首页的近一半,已经影响了很多网友阅读,所以临时规定将讨论您的帖子集中发布在三个帖子里(http://bbs.51.ca/thread-262727-1-1.html)。
小牧 发表于 2010-11-14 12: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小牧讲的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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