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ka 发表于 2010-7-8 03:37:52

为什么没人理会我申请版主的帖子?

为什么没人理呢?成不成给个回话呗~

费老 发表于 2010-7-10 09:04:10

为什么没人理呢?成不成给个回话呗~
NONOka 发表于 2010-7-8 04: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没人理就是没有同意呗!这就跟高考一样,只发录取通知书,不发未被录取通知。。。:D:D

小牧 发表于 2010-7-11 01:04:01

实在抱歉。这两天我个人有些事情,所以没有及时答复。

谢谢您的热情和对我们的支持。每天“翻墙”过来看帖子,辛苦了!

不过,我们是多伦多地区的论坛,版主一般不由国内的网友来担任。而且您的发帖数量和注册时间都没有达到申请版主的标准。

NONOka 发表于 2010-7-11 19:25:18

没人理就是没有同意呗!这就跟高考一样,只发录取通知书,不发未被录取通知。。。
骂甲再现 发表于 2010-7-10 10: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明白了~~

NONOka 发表于 2010-7-11 19:27:15

实在抱歉。这两天我个人有些事情,所以没有及时答复。

谢谢您的热情和对我们的支持。每天“翻墙”过来看帖子,辛苦了!

不过,我们是多伦多地区的论坛,版主一般不由国内的网友来担任。而且您的发帖数量和注册时间都没有达到申请版主的标准。
小牧 发表于 2010-7-11 02: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有点歧视国内人哦~呵呵
算了,我还是继续翻着玩吧:laugh:

小西湖 发表于 2010-7-11 21:01:19

还是好好待孕,少少上网吧!

小牧 发表于 2010-7-12 05:51:39

同意西湖的说!LZ身怀祖国的未来,要多注意身体!:D

野驰 发表于 2010-7-15 20:44:55

感觉有点歧视国内人哦~呵呵
算了,我还是继续翻着玩吧
NONOka 发表于 2010-7-11 20: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打倒共产党!

遇到这种情况,翻墙出来的版主

删贴?
这个口号,符合加拿大法律,没有违反51版规。

不删?
这个口号,违反河蟹天朝法律,构成颠覆国家罪。


-------------------

惹法律麻烦的事,还是免了吧。

Elander 发表于 2010-7-19 18:41:24

打倒共产党!

遇到这种情况,翻墙出来的版主

删贴?
这个口号,符合加拿大法律,没有违反51版规。

不删?
这个口号,违反河蟹天朝法律,构成颠覆国家罪。


-------------------

惹法律麻烦的事,还是免了吧。
野驰 发表于 2010-7-15 21: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你这个人就是哪壶不开要提哪壶?斑猪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替人操过心了。

NONOka 发表于 2010-7-21 03:30:25

彻底明白了~
原来是这个
不过翻墙后言论应该自由吧~
这里不是挺自由吗,要是再受限制,那就憋死了

小牧 发表于 2010-7-21 07:53:27

彻底明白了~
原来是这个
不过翻墙后言论应该自由吧~
这里不是挺自由吗,要是再受限制,那就憋死了
NONOka 发表于 2010-7-21 04: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言论自由也不等于无政府主义吧。版规还是比较宽松的。

NONOka 发表于 2010-7-28 22:15:58

回复 11# 小牧

我没说清,我所谓的言论自由是偶尔抱怨一下政府啥的
不是像轮子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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