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雇主说她这么做符合相关法律, 帮我看看
本帖最后由 小牧 于 2010-5-16 11:31 编辑我的老板(西人)找我谈话说, 如果她的生意慢下来的时候, 那么我是第一个不得不让出SHIFT的员工, 因为我是最新的。(full time, already 6 months)
我问她这么区别对待员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 她比较激动说: 是的。
我又问她: 那么我没有权利说 不了?
她说 : 是的。
第二天我的几个华人同事都说: 加拿大普遍是这样做的, 具体是否合法他们也不太清楚。
最讨厌的她不给Lay off, 也不是解雇。( 据说只有跟她关系好的才能给LAY OFF )
在没有想好是否应该给她找一点麻烦之前, 我想先问问大家她的这个说法确实符合加拿大的法律吗? "我不是仅仅因为一点小钱,是因为我是新移民,我周围的移民在雇佣问题上经常遭到欺压而忍气吞生.我要出这口气.最后西人老板在签署赔偿金支票时的手都在颤抖.据说他以前雇佣中国移民,是"让他们滚蛋他们就滚蛋的"."
谢谢你的回答。 其实老板的意思不是解雇我, 也不是 LAY off, 而是叫我接受一个事实, 那就是我必须随时准备在他生意淡的时候让出工时给别的老员工。是必须!! 且合法!
其实我是不介意让工时的, 以前老板生意不忙跟我商量的时候, 我从来没拒绝过她。可是这次的态度不是商量的, 竟然号称有法律依据。那就是说, 我在这个工厂里跟别的员工不是平等的, 二等员工? 靠, 我来加拿大都不是来做二等公民的, 在工作上也没打算做二流员工。
我本来犹豫,上午还决定这位老板给了我在加拿大的第一份工作直接辞职给他个方便算了, 又觉的太顺老板的意思了他会觉得中国人又能干有好欺负。想给老板找点麻烦吧, 可是又觉得这样他们这些西人雇主以后会不会不敢雇中国人了, 那么反而对后来的新移民不利了。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看了你的经历, 我认同你的国人不该任人欺凌的观点。
说点背景就是我的老板前面雇的中国人正是如此非常好捏吧。有的被老板解雇, 有的受不了气解雇老板, 结果走了之后, 老板叫他们 part-time 来帮忙, 全来, 大冬天的一天就给几小时, 午饭时间都不想给也不计较, 走了之后还给老板送礼物。。 我真无语了。
这也是老板对我的反映特别惊讶的原因吧。 我大概是第一个她遇到的讲法律的中国人。哈哈。
今天上午我已经发信咨询官方部门了, 很快我会得到确切的“法律依据”的。 作好一切准备,有理有节,据理力争!
希望把进一步的进展告诉大家! 支持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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