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_88_77 发表于 2010-4-22 23:24:38

新闻板块缺少合格版主

1.没有立场, 很显然太嫩, 裁判不是光看谁犯规的, 要引导方向
比如: 法轮功的帖都删, 很多人反感, 另给个地方,上那贴去.
限制每天上贴数,
找个关心本地新闻的人, 毕竟这是toronto, 不是北京, 不能整天扯中国的事吧,
安省准备限制车险赔付/限制薪酬/提高最低工资/准备关peikering核电厂/安省水费世界最高/电费还要涨, 跟每个人都有关系呀, 不是没人关心,是能说清楚的人, 没兴趣在51这贴.
得,我不当版主, 我也不多说了.

小牧 发表于 2010-4-23 11:15:02

意见非常好,俺真心接受。:D

发展讨论本地新闻的人气需要核心带动,您既然提出这个建议,何不就多发发这方面的新闻、带动讨论,做这个“核心”呢?毕竟,论坛的发展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您不想当版主,最近几个网友都在申请版主,您过去发表发表看法?

小牧 发表于 2010-4-23 11:17:28

注意,俺不是反对发法轮功网友,而是反对那种从来不参加讨论,而是简单copy的行为。至于开一个地方集中发和法轮功有关的帖,我很愿意如此,相信不少网友也愿意如此,但是他们愿意仅仅就在那里发吗?

系统工程 发表于 2010-4-23 22:52:10

注意,俺不是反对发法轮功网友,而是反对那种从来不参加讨论,而是简单copy的行为。至于开一个地方集中发和法轮功有关的帖,我很愿意如此,相信不少网友也愿意如此,但是他们愿意仅仅就在那里发吗?
小牧 发表于 2010-4-23 12: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没开怎么就知道不行?开了他们到别的版发, 那时你再罚就有理有据了吧?你开了, 你的权力也就有了施行的地方.

我在 发表于 2010-4-24 02:27:31

按照你的逻辑,不是GCD,就没有权利说话了? 那就只许你这个台独腿子说话?
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 GCD有说话的权利,国民党有说话的权利,加拿大民主党有说话的权利,美国的保守党有说话的权利,不属于任何政党的人,同样有说话的权利.
别人说话,你说是放屁. 就你这个德行,就你这个低素质,就你这幅丑恶的嘴脸,你有什么资格对GCD说三道四的?
因为你们这类人素质太低了,缺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算个什么人物似的.岂不知你这样的走在大街上,会被正直的华人用唾沫淹没的.
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很多人不是GCD.但是看到你们这类小丑在这里满嘴喷粪,也要站出来说话. 这就是为什么为GCD说话的人越来越多.

原因很简单, 因为, 和GCD相比, 你们还差得远那. 你们不配,没有资格和GCD相提并论.
Gun 4 U 发表于 2010-4-23 17: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对小牧版主的判断能力越来越没有信心了。你说说看上面这个帖子是不是骂人的?为什么只删我的回帖?
我只不过回问他/她是不是脑壳里移植了大肠就删我的帖子?这个Gun 4 U是你的什么人?

小牧 发表于 2010-4-24 07:12:12

我对小牧版主的判断能力越来越没有信心了。你说说看上面这个帖子是不是骂人的?为什么只删我的回帖?
我只不过回问他/她是不是脑壳里移植了大肠就删我的帖子?这个Gun 4 U是你的什么人?
我在 发表于 2010-4-24 03: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遇到有意见的帖子请举报,我的承诺是24小时之内处理。每天论坛里有500多个新帖,还指望我一篇篇都看过不成?遇到自己看不顺眼的,上来先扣帽,注意形象哦。:D

坦然 发表于 2010-4-24 09:14:48

到目前为止,我个人认为小牧是51最称职的一个超级斑竹了。删贴有理有据,答疑真诚耐心。当然他不能使论坛的每一个网友都满意,也不是完美无缺,但能做到现在这样就已经相当不容易了。真的,我怀疑以后还有那位斑竹能做得像他这样好。。。

我在 发表于 2010-4-24 09:17:29

遇到有意见的帖子请举报,我的承诺是24小时之内处理。每天论坛里有500多个新帖,还指望我一篇篇都看过不成?遇到自己看不顺眼的,上来先扣帽,注意形象哦。
小牧 发表于 2010-4-24 08: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上下相连的帖子你看不见?互相引用的帖子你也看不见?你不要给自己这么多藉口,你的公信力已经有许多网友开始质疑了。我曾经建议你不要太强势,因为你握着51言论的生杀大权,执行着远远超过你的能力范围的工作。就像是执行死刑一样,文明的国家都是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走完复杂冗长的司法程序才敢杀人,近年来并且纷纷废除死刑。我不是要你去删Gun 4 U网友的帖,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像个屠夫一样满街乱砍,引起公愤。来到加拿大学习一些文明吧,不要老是拿中国那一套野蛮在这里耍威风。

你以为删个骂人帖这么容易?我难道不要从上到下都看完?否则万一一碗水没有端平,没了饭碗你负责?
小牧 发表于 2009-9-19 10: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小牧 发表于 2010-4-24 10:01:20

上下相连的帖子你看不见?互相引用的帖子你也看不见?你不要给自己这么多藉口,你的公信力已经有许多网友开始质疑了。我曾经建议你不要太强势,因为你握着51言论的生杀大权,执行着远远超过你的能力范围的工作。就像是执行死刑一样,文明的国家都是小心再小心,谨慎再谨慎,走完复杂冗长的司法程序才敢杀人,近年来并且纷纷废除死刑。我不是要你去删Gun 4 U网友的帖,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像个屠夫一样满街乱砍,引起公愤。来到加拿大学习一些文明吧,不要老是拿中国那一套野蛮在这里耍威风。
我在 发表于 2010-4-24 10: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laugh:

MIKETWO 发表于 2010-4-24 20:43:40

支持超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网络是个开放的平台,但不是恶搞的场所!

野驰 发表于 2010-4-25 00:57:18

1.没有立场, 很显然太嫩, 裁判不是光看谁犯规的, 要引导方向
比如: 法轮功的帖都删, 很多人反感, 另给个地方,上那贴去.
限制每天上贴数,
找个关心本地新闻的人, 毕竟这是toronto, 不是北京, 不能整天扯中国的事吧,
安省准备限制车险赔付/限制薪酬/提高最低工资/准备关peikering核电厂/安省水费世界最高/电费还要涨, 跟每个人都有关系呀, 不是没人关心,是能说清楚的人, 没兴趣在51这贴.
得,我不当版主, 我也不多说了.
77_88_77 发表于 2010-4-23 00: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看51论坛是否想保持人气了,
加国的当地热点话题讨论,
在中文论坛肯定热不起来。


至于 要引导方向 还是请一个政治指导员来,方向才会比较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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