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小黑 发表于 2010-4-6 22:04:09

[求助]关于EI,ROE等各种相关问题,烦。

本帖最后由 小牧 于 2010-4-8 11:40 编辑

我问题很多,在EI申请方面,懂得太少,但我需要申请EI,打算申请个学校,弄个相关技能,也好找工作。
    第一,在加拿大,首次申请EI,需要多少小时数?第二次申请呢?有区别吗,申请次数越多,需要的时间数就更长,还是更短?
    第二,据说申请EI的条件是,在申请之前的52周内工作时间数达到一定要求(当然是打税的,而不是现金工),
   这样,假如过去的52周,我工作的地方不止就一个公司,如果有3,4个公司,是不是要全部公司都给我ROE,然后
把所有工作时间数加起来,如果达到要求才可以申请?还是要额外加个条件,就是所工作过的每家公司,辞职的理由
或ROE上写的理由都必须不是自己主动辞职,而是公司没活了,或其他环境因素,歧视因素,和老板关系因素等的才
   可以申请? 如果过去的3,4个公司,前三个都是由于公司没活了而裁员,最后一个公司是自己辞职的,这样即使
    在52周内达到了小时数,也不符合申请要求吗?
    第三,ROE上的字母代表这些东西,其中的M怎么解释?
   A - work shortage
                        B - strike/lockout
                        C - return to school
                        D - Illness/injury
                        E - quit
                        F - pregnancy or adoption
                        G - retirement
                        H - work-sharing
                        J - apprentice training
                        M - dismissal
                        N - leave of absence
                        K - other
,我收到的其中两张,一个是A,一个是M,另外一个也是A,还没收到,总时间数也还不够,看来向政府要点钱也不是那么容易
,哪位老移民知道以上全部问题答案的啊?可否解释下,谢过!
   我搜索过很多次了,没遇到我要找的问题的答案,烦。

TTCCL 发表于 2010-4-7 10:58:01

回复 1# 初级小黑

帮你查了一下原来要求52周内记税工作910小时,好像是因为经济衰退的原因做了改革现在是840小时。下面的链接就是关于EI申请的,你可以自己看一下,这里面的信息最准确。
http://www.servicecanada.gc.ca/eng/ei/types/regular.shtml#Numberhttp://www.servicecanada.gc.ca/eng/ei/types/regular.shtml#Number

据我所知申请EI和次数没有关系,第二次和第一次没有什么区别。你在52周内就职于几家公司没有关系,有效小时数就是你在过去52周内全职记税的工作时数。离职原因审批部门也只关心最后一个,也就是说在你申请EI前的那家公司你必须是非自愿离职(解雇,倒闭之类),否则即使时间达到也无法获得EI,政府当然不希望你凑够了小时数就申请EI。M就是解雇的意思。

给你提个醒,申请EI 必须在你离职当天开始计算的4周内递交申请才有效,否则过期递交的申请即使你合格也不会获批。

初级小黑 发表于 2010-4-7 19:24:21

感谢楼上的一些信息。
   看来最关键最正确的回答必须是官方网站,而非用中文搜索得到的结果,很多结果都不太准确,或模拟两可,
半对半错之间。
   你说的840个小时是现在的时间数要求吗,但我没看到,只看到官方网站的一个举例是用810小时,这个810小时只是举例说明。他们是这么举例的。
    举例:比如你在DEC.18,2006年当天申请EI,在此之前你没有过任何违反申请过EI,然后此时看你所在地的失业率,如果是6.8%,那么至少要求665个工作小时数才有资格申请。
       在qualifying period中,(这个不知道中文如何翻译最好),从DEC.18,2005,到DEC,16,2006,比如你的总时间数是810小时(就是所谓的过去的52周内,但申请EI好像不仅仅看过去的52周)
      另外在labour force attachment period(这里又来一个时间段,申请EI需要结合两个时间段来判断EI的金额多少,这个时间段,好像变成了申请当日的过去52周的再过去52周。),从DEC,19,2004,到DEC,17,2005,你累积了520小时的工作时间数 。(后面是解释多少小时加多少小时的XXXXX,难以理解的东西,反正至少工作了490个小时。)这样,在labour force attachment 期间,你至少工作了490个小时,你获得了基本福利。在这个例子中,你需要665个小时来达到申请要求,实际上你在qualifying period中累积了810个小时。
   另外他们又举第二个例子,前面基本一样,但不同是如果你是第一次申请EI,并且在qualifying period(也就是申请当日的过去52周)中,比如你做了778个小时,然后在labour force attachment period中,(我的理解是申请当日的前52周的再前52周)比如你没有工作,或没收到任何EI福利,没有任何工作时间数。这样,你就没有至少490小时在labour force attachment period,,你就需要至少910个小时来获得你的基本福利。不过,也许你够资格申请病假福利,生小孩福利等。

   然后下面给出的是当地相应失业率和相应需要的小时数表格,失业率在0%--6%的,需要至少700小时。
在6.1%--7%的,需要至少665小时。在7.1%-8%的,需要至少630小时。在12.1%--13%的,需要至少455小时。在13.1%或更高的,需要至少420个小时。
    自愿离职或由于自己过错而被解雇,都不能得到EI,里面没有说辞职的原因是什么例外,并且这种例外,任何确定,雇主在给ROE的时候,直接给个E,不就代表自己辞职,啥都不会说,我们解释原因,政府会听信?雇主会合理解释原因给政府?还有我知道M是代表解雇,但根本没说解雇的原因是什么,ROE上写着M,是否符合申请EI要求?我只知道,A是肯定没有问题的,还有上面好像也没说申请EI看的是最后一张ROE啊,最后一张如果是合理的因素比如缺活,那之前的几个公司,自己辞掉的也没问题?
   看来申请EI,绝不是某些人夸夸其谈的那么容易,甚至某些中介说只要有ROE就可以100%成功,也纯属放屁之言,希望其他人不要轻信,被骗钱。
   官方网站写的很准确,但信息好像还是不够,还有其他一点想知道的并没有说到,也无所谓了,既来之则安之,接下来的工作能怎样就怎样,申请不到EI我一样要去申请学校读书。要等政府补助上学,腰都等软了,这从工资里扣掉的EI,简直像白交了似的。
   以上信息希望对于某些人也有帮助,谢谢2楼的信息提示,本来我就应该要去那里看的,而不是用中文搜索,道听途说似的。

TTCCL 发表于 2010-4-8 11:33:01

官方网站的信息永远是最全最新的,别处看的听的都可能会有偏差。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但如果你目前没有工作,也决定暂时先不工作去上学的话, 我还是建议你申请一下。因为一旦你的申请获批的话,你所付出的所谓申请的这些努力都是值得的,如果没有获批的话你也不损失什么,反正你现在应该有时间。给你的建议是直接去SERVICE CANADA 的办公室去咨询,那边的工作人员都很NICE, 你可以带着你的所有资料(尤其是SIN卡,工资单和ROE), 还可以准备一个问题清单把你的问题逐一向他们询问,听取他们的建议。可以给你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移民工作的公司为了不给补偿金,给他一个其他城市的职位,而且工资还下降了一些,所以他只好自己辞职。失业后抱着试试看的心情他去了当地的SERVICE CANADA 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听取了他的情况之后说有希望但不好说成功的概率,还是非常建议他申请,最终他的申请还真的批准了。其实当时他自己都觉得没戏,如果不是那边的建议都有可能放弃申请。后来他了解到EI的审批部门给他离职的公司打电话仔细询问了他的情况,公司只是不想付补偿金,而对他申请EI倒是无所谓,所以就如实反映了他的情况,审批部门确认情况属实就获批了。如果你公司的管理层有人可以如实反映你的情况的话,你还是有很大的可能申请到EI的,毕竟成与不成你自己说了也不算,试过才算。建议你可以和公司先沟通一下,因为你的EI 申请并不影响公司什么,如果可以证明是公司的问题或是你有什么迫不得已的原因的话,政府还是会予以考虑的。你可以从下面的链接去查找SERVICE CANADA 的办公室。去前别忘了查一下他们的工作时间,祝你好运。

http://www.servicecanada.gc.ca/cgi-bin/hr-search.cgi?app=hme&ln=eng

初级小黑 发表于 2010-4-8 16:53:27

谢了,现在我的情况是,根据官方网站的算法,我挺仔细的算过之后,我目前还不符合资格申请。原因就是我在过去的52周的再过去52周里面,工作时间总数没有达到至少的490个小时,不管现在是第N次申请EI,这个时间总数没达到(也就是所谓的labour force attachment period),我就不能利用过去的52周是否满足420---700个小时来判断我能否有资格申请(也就是说qualifying period时间总数确实在420---700个小时之间),假如我过去的52周的再过去52周已经至少累积了490个小时,那我现在就可以根据当地失业率来计算我目前到底需要多少个小时(介于420---700个小时之间),实际上那个490个小时如果达到了,那我也已经满足条件了,现在的情况变成,我至少需要910个小时来达到申请EI资格(也就是qualifying period必须是910个小时)。已经很明确了,我目前没达到申请要求,其实去了那个SERVICE CANADA,也不会有什么作用,因为他们是要我们自己在那边的电脑里填写资料,然后把所有ROE原件寄给他们,他们再给予计算和判断。最后的结果就是我没达到要求,并且我的ROE原件也许还不退给我,这样更增加了我以后申请的麻烦,还不如现在继续工作,说不定到时刚好有条件达到申请条件。
   你说的那种情况,确实是必须得到EI福利的,我都觉得如果我是政府工作人员,也会让他的申请通过。我的情况,官网“明码标价”了,不够要求已经是事实了。

holly007 发表于 2010-8-20 02:44:54

如果你最后一份工作是公司没有活了, 即使没有拿到EI, 也可以申请学校的. 另外如果你是低收入家庭的话,也可以申请其他的补助.

holly007 发表于 2010-8-20 02:46:04

可以咨询我[email protected], 免费的哦

ababydog 发表于 2017-12-9 14:29:00

请问2017年申请第二次EI的钟数要达到多少?

ababydog 发表于 2017-12-9 14:30:35

多伦多地区的

go2caa 发表于 2018-1-10 14:29:02

解雇你也应该能拿到EI的,最关键的是你最后一个ROE是怎么写!还有,这不是跟政府拿钱,这是你自己的失业保险金!保险赔偿!不要怕去要!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8-1-14 16:03:31

一下穿越到2010 那劳碌的岁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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