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0-3-23 15:17:33

建议版主驱逐“乐不思蜀”出51网

“乐不思蜀”在《<吾丁:最爱中国的华人群体在加拿大>的相关评论》中的跟帖:    “符合垃圾移民泛滥成灾的现实, 典型的GCD奴才狗们生活在远离主流社会的垃圾移民密集区,这群一边大骂加拿大,一边又死皮赖脸赖着不走的looser们, 虽然一心想为党二妈作出吃里扒外的贡献, 但GCD只在需要捐款的时候才能想起它们. 唐菲特是它们之中最杰出,最爱国,下场也是最悲惨的代表. 所以主流社会的华人精英们最好尽量远离这个垃圾群体。”

爱国侨胞 回复 6# 乐不思蜀

“老弟,你骂中国老人的前账还没有了,又在这里骂华人新移民聚居区为“垃圾移民密集区”,究竟何故?你是不是该去看看心理医生?”

“乐不思蜀”的回复:
“不要栽赃, 我明明是祝愿回中国养老的所有老人都长命百岁, 至于对加拿大毫无纳税贡献,却赖在加拿大吃喝纳税人的造粪机器,只能另当别论.”
这是“乐不思蜀”的原话:“没有纳税贡献的老年人, 你们根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抱怨, 请回到你们的原所在国去养老. 你们在自己的祖国享受福利是理所当然的, 祝愿你们回去后长命百岁.但如果非要赖在这里, 还动不动就爱抱怨的, 那对不起, 大多数正常的纳税人希望您早点见上帝.
以上言论只针对赖在这里毫无纳税贡献还享受原所在国福利的老垃圾们, 他们根本不值得尊重, 是吃喝每个纳税人的寄生虫.建议在全加拿大范围内人见人骂。”      
   尊敬的版主,“乐不思蜀”网友的表现令人失望,顽固不化,不思悔改,继续污染论坛,已属不可救药之徒。一颗耗子屎会坏了一锅汤。我建议您严肃法纪,将“乐不思蜀”驱逐出51论坛!杀“鼠”(蜀)儆“犬”(狂吠者),必将大快人心。

zhengqi1 发表于 2010-3-23 17:14:28

“乐不思蜀”在《< 乐不思蜀

“老弟,你骂中国老人的前账还没有了,又在这里骂华人新移民聚居区为 ...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0-3-23 16: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这个建议。

期望版主对公然辱骂华人社区的害群之马驱逐出论坛,以维护论坛形象,净化论坛环境。

新蛛 发表于 2010-3-23 18:16:22

“乐不思蜀”20%用詞不當

好兴致 发表于 2010-3-23 19:18:46

同意。这个网友的确严重违反版规,看网管怎么处置吧

hell0wj 发表于 2010-3-23 21:51:28

我建议版主把所有FLG和有民运倾向的ID都踢出51,这样51就和谐了。

最近工作比较难做,党妈妈很不开心,这次不把他们踢出51,党妈妈看网管怎么处置吧。

hell0wj 发表于 2010-3-23 21:52:59

光踢出“乐不思蜀”还不行,要从“乐不思蜀1”到“乐不思蜀100”都踢出,让丫注册到吐血死,我们的网络工作就算取得了一次比较大的胜利。

网管,你看着办吧。

小牧 发表于 2010-3-24 20:48:48

仔细地看了一下“乐不思蜀”网友的全部帖,确实存在大量不妥言论,已经根据版规第四条处理了。

4.坚决清理谩骂和人身攻击以及含有不妥言论(如谩骂、种族歧视、人身攻击、煽动仇恨及暴力、侵犯隐私、诽谤等)的文帖;提醒三次后继续谩骂攻击者,将清除出本论坛;希望网友们及时向网站管理员举报"脏"帖。

同时,也请楼主以后多用“举报功能”。对版主的要求与建议也请发在意见版。

顺便谢谢您对论坛的热情。“净化网坛,文明论争”也是我一向的愿望,大家一同努力。

刀近平 发表于 2010-3-24 22:51:33

如果没估错,乐某应该就是偷渡老大:D

多羡鱼少结网 发表于 2010-3-24 23:01:41

如果没估错,乐某应该就是偷渡老大
~!@#$%^&*()_+ 发表于 2010-3-24 23: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乱码同志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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