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 123 发表于 2009-11-13 08:23:54

请问小牧班长



如果俺有不喜欢网友,怎么可以禁止俺不喜欢的人跟俺贴,比方俺不喜欢“爽歪歪”跟俺贴,怎么可以禁止他,请示范!!!

江水寒 发表于 2009-11-13 09:14:13

:-D :laugh:

姗姗而来 发表于 2009-11-13 09:25:39

如果俺有不喜欢网友,怎么可以禁止俺不喜欢的人跟俺贴,比方俺不喜欢“爽歪歪”跟俺贴,怎么可以禁止他 ...
雷人王 发表于 2009-11-13 08: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s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做个班长。:D:D:D
可是在论坛的地方做到爱憎分明也不容易啊!

KK 123 发表于 2009-11-13 10:50:03

咱们不就是为班长好,领导还是光棍,需要时间去泡妹妹,如果可以把俺不喜欢的人
禁止看俺的帖,就会避免吵架,好像昨天俺看见一条赖皮狗在爽歪歪添自己屁股,
很有感想,想和网友分享,但是又害怕别人误解,如果可以有禁止的程序,俺就可
以多发贴了:D

蓝波 发表于 2009-11-13 10:54:13

我想体现在版规里的"爱憎分明"是很不成熟的表现, 是对网友的极其不尊重. 作为版主, 同时也是网民, 有不同看法可以一起讨论或辩论, 大家高兴就好.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严肃而幼稚的"版规", 别的网顶多是滤掉骂人的话, 或非法的话, 没见过还有什么"执法"类的行动, 什么"警告"的字眼, 版主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 要知道, 网民在这里不是非来不可, 不是来赚钱, 恰恰相反是为网站打义工的. 不好意思, 实在看不过, 说几句, 看来这里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

小牧 发表于 2009-11-13 11:21:38

意见帖进意见版,转。

不想谁回帖,只要事先(不是事后编辑)在内容里面注明就可以。不过,题目、内容、签名中不得出现侮辱、辱骂任何一位本坛网友人格的字眼;也不得出现引导用户歪曲理解其人格、生活等的字句。斗嘴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要说脏话、攻击、侮辱。51论坛不是公厕,没必要弄得这么脏,骂帖一定要全部删除。

那个蓝波同志,你难道就不能换台机器上网吗,我是能看到IP的。新版下面,任何网友都能看到IP,IP卡道具中心就有卖。: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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