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09-9-16 14:22:09

请问:我所转发的中央社报导再次被删,到底有多少黑名单,一起列出来吧。

我所转发的中央社报导《艾未未被警察欧打至脑出血,在德国接受治疗》一文再次被删。

除了大纪元,新唐人,博讯,阿波罗网。黑名单还包括哪些?中央社,自由亚洲,美国之音?

有多少一起列出来吧。

KindomOfHeaven 发表于 2009-9-16 14:32:17

这厮在按一个名单办事。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09-9-16 14:45:55

杰老,对于一个媒体不按自己的规章办事,实施事实上的歧视,加拿大有法律可以管的吗?

专治变态人格 发表于 2009-9-16 20:27:04

我理解,媒体编辑有权选择刊发稿件。但是如果选择的标准不是根据内容而是根据来源,比如说根据投稿者的宗教信仰,就有可能受到投诉。但这是相当“灰”,相当棘手的事,不值当的。用其他的办法,省事的多。。。。。


1982年宪法法案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如下:

  1、民主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每个公民有权选举平民院和省立法会议议员,即使遇到战争或战争威胁、侵略或暴乱,每五年至少要举行一次选举。联邦和省议会的工作,由各院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决定延长。如果遇到权利和自由受侵犯或否定,有权向最高法院控诉,有权对政府提出批评。

  2、基本自由:

  这些自由包括宗教、思想、表达的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良心自由。

  3、法律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公民享有在文明社会里的全部法律权利,诸如保证不受无理扭送或调查,合理的逮捕或拘留应及时通知,有权委托律师、有权求得公正的、公开的审判等。

  4、平等权:

  每个公民在法律的范围内都有保证得到平等待遇,禁止以种族、民族、国籍、肤色、宗教、性别、年龄、精神或身体残疾为由的歧视。宪法法案也规定了一条 “投票行动”来保护平等。这是加拿大第一次在宪法里规定了妇女的平等地位。妇女团体现在有权就歧视妇女的法律提出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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