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 发表于 2008-6-30 07:49:08

一部中东人的车撞了我的车,请明白兄弟指点

昨天下午,一部中东人的车撞了我的车,我三点掉头,他平行泊车,他倒车时撞了我的车,他撞我,他只是后边挡板坏了,我的车坏了三块,前挡板,前侧板,左前灯,我的损失大很多,应该全部属于他的责任,是吗,我应该报保险公司是吗?见图片

cy814 发表于 2008-6-30 18:27:43

accident happened in parking, seems half, half blame. all no good observation.

老崔车缘 发表于 2008-7-1 08:02:11

我的建议,这次最好不要报保险,我感觉你是有责任的。请抱歉我这么说。现在和对方联系,希望对方赔你点钱,大事化小,不要奢望过多。下面我转贴我写的文章《环球华报》
一起交通事故的经历
事件开始
2008年3月某日早上,我接到太太的电话,她很急促的告诉我,她开车和别人的车相撞了,问我怎样办。要知道我们也是新移民。刚刚移民加拿大才三年,总听别人讲,出现事故后,报保险索赔,第二年要涨汽车保险。出现事故后,最好私了。
我本人就是汽车修理工,在修理店工作,知道修车的费用。我就问她:“是谁的责任,双方车辆损坏程度如何”。我太太告诉我,对方车的右前门被碰了长条凹陷,我们的车只是左前转向灯罩有裂纹。我太太看到对方车的损坏程度大,就认为是自己的责任。因为对方是一个白人女子,我和太太的英文都不好,交流起来有困难。所以就请我的老板在电话里和对方沟通。老板问了对方情况后说
1 如果对方同意的话,可以将车开到我们车行免费修理。
2 双方互相交换信息,例如电话号码、汽车保险号码,车牌号码
以后再协商解决。
对方说:“她急于上班,等晚上下班后在电话协商”。
我太太非常实在地将电话号码、保险单、驾驶证等信息给了对方。对方记录后,我太太要求对方留下相应的信息。对方只留下了电话号码,并说这次事故是你的责任,你不需要我的信息。然后对方开车就走了。我太太只好记下了对方的车牌号,怀着极其沮丧的心情开车上班了。

第一阶段
晚上到家后,当我知道对方没有留下保险号码后,想到过去朋友忠告,出现交通事故后,不要轻易给对方保险号而自己的保险号码,感到非常被动。而且太太一直认为对方车辆损坏程度大。而且也不知是怎样碰在一起的。就和我商量,如果修理费用在1000元,我们就私了吧,报保险索赔,第二年就要涨汽车保险。我说“行啊”。然后我们忍不住让儿子给对方打了电话,告诉对方,我们想私了,不想报保险。对方说可以,但是她要将车开到dealer 去估价。然后再通知我们。一周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我们再次电话询问。对方说“修车加上租车费用需要2000元,如果,我们付2000元cash ,她就不报保险”。我们说你能不能让我们看看你的车到底损坏多少,确实需要2000元我们付,或者将车开到我工作的修理车行,我们为你把车修好,保证质量。对方说不行,要不付2000元cash,就报保险。我们说,那你就报保险吧。
第二阶段
大概过了一个月,收到警察局的来信说,我们卷入了一起交通事故,要求我们将车在一周内开到指定的事故评估中心说明情况。
我太太和一个英文较好的朋友一起去了事故评估中心。在那里警察对车辆损伤部位照相,又让我太太写了当时的情况,并划了双方车辆位置图。我太太告诉警察,出现事故后,我们把各种信息全部告诉对方了,对方不给我们保险号码。然后回家等待结果。一周后又收到我们保险公司的来信,同样要求我们填写相应得表格并描述当时的情况。我们如实照办,无论什么结果,随它去吧。
时间一天天过去,交通事故的印痕也就慢慢淡忘了。
第三阶段:
谁知两个月后,又收到我们保险公司的来信,信上说,如果我们的车辆在一个月内不修,就不能claim 保险了。案子就close了因为我们的车只是灯罩有裂纹,前保险杠有点刮花,保险又是第三责任险,本来没有打算修理自己的车辆。面对来信不知如何是好,就再次请朋友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确认,到底这次事故处理的结果。保险公司告诉我们,我们没有责任(totally no fault)。我们可以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并且在修车期间租车,有保险公司承担费用。面对这样的结果,我想就不修车了。谁知我太太很想完成这次事故的全过程。就一直怂恿我去修车。
到了指定的修理行(保险公司根据居住位置,就近指定),车行师傅看看车辆损伤部位和车牌号,就从电脑里打印出相关资料。然后问我是否租车,我再次问车行工作人员,这次修理费用由谁来付。车行工作人员告诉我:“you don’t pay nothing”。随后他打电话给租车公司。在租车公司打印的租车单据上签字就开车上班去了。
三天后,修理厂告诉我,车已经修好了,可以提车了。随后第二天将租的车还回租车公司。在修理车行的维修结算单上签了字(修理费用总共2600多元,配件更换了前保险杆、前角灯、左前轮内衬板、左前叶子板和前保险杆喷漆),取回车钥匙,没有付任何钱就开车走了。
小结:1 出现交通事故后,很多华人朋友担心以后保险费用上涨,想私了,其实稍微大点的事故最好不要私了。但是可以不要叫警察,双方留下相关信息,随后到事故评估中心去评估。如果警察取得话,当时就结果,可能还会有ticket。
2 主动告诉对方自己的信息,例如:保险号码。不要认为你不给对方保险号码,对方就不能找到你了。其实警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你。
3 我们知道交通规则,但不知道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标准。不要像网上有些人出现交通事故后,向其网友求教,到底自己有无责任。最好交给警察处理好了,我们只需要实事求是描述当时的情况就行了。因为警察和保险公司比我们更专业的多。
4 不要像我太太那样,看到对方车辆损坏大,就认为是自己的错。搞得我又是答应私了,又是答应修车。
5 到底我们的保险明年涨还是不涨。虽然保险公司说我们没有责任,又给我们修车。最终结果还是等到明年再说。但是,从这次经历中,我认为出现交通事故,不能一味地“私了”。该索赔就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是我们的权利,为什么要放弃呢?
以上是个人观点,希望听取不同意见。

车行千里 发表于 2008-7-1 16:18:03

如果没有目击证人

没证人证明你已经停车,至少5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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