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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家长与《多伦多星报》发表一份共同道歉声明。”这是《多伦多星报》又在忽悠加拿大人! 如果"女孩的家长"想发道歉声明, 应该由"女孩的家长"手写原件考贝登报! 如果《多伦多星报》想发道歉声明, 应该单独地发出道歉声明! 这样混在一起究竞是谁牵头要发道歉声明? 其中有一个是被拉进来的, 主动想发道歉声明的一方就是此次事件的导演者! 请尊重加拿大的民众别再忽悠了, 也别再拿《十一岁》作借口了, 十一岁做了坏事要付出代价才能教育和警示更多的十一岁孩子不犯同类的错误! 如果有人教的应交待为何人并公布以众给于一定的处罚以警示后人不可再犯同类错误! 因此建议:
一, 要求《多伦多星报》独自发道歉声明, 并要求登在该报头版整版一周时间!
二, 要求《女孩的家长》单独发道歉声明, 在加拿大各大报纸电台刊登宣读三天, 费用自理! 这样才能警示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三, 要求警局给这个女孩留有说谎的案底!
四, 要求全加拿大各教育局将以上二份《道歉声明》以文件行式发至各学校通报, 告诉年轻的孩子们这样做是不对的, 警示孩子们今后不可学她这样做!
五, 要求加拿大三级政府的官员督促和监管落实以上几件事!
六, 因为这件事关系族群之间的仇恨问题事关重大, 而且影响面太广必须认真地处理好! 不做加深和激化族群之间的仇恨事, 应该分清什么是对的该做的, 什么是不对的不该做的, 通过这一事件教育全民以及年轻的孩子学好, 做好该做的事杜绝犯同类的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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