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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你知道自己的信用等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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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2-28 14:3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拿大各大银行通常根据一个内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来确定顾客中谁有资格取得货款。但银行从不向客户透露他们的信用等级。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通常以一千分为满分。

各大银行是透过两个主要渠道取得客户的信用等级资料,其一是各类信用等级评定,二是各银行自行搜集的相关数据。各银行再依据这些数据,评定出客户的信用等级。银行业内人士透露,如果想向银行借房屋抵押货款,客户至少需要达到六百五十分,否则银行不会同意给予货款。

联邦隐私权专员最近指出,消费者有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索阅自己的信用纪录和了解信用等级。银行客户有权了解这种信用等级资讯。在这项新法律下,客户确实有权知道自己的信用等级,因为这是关於他们自己的信息,而且银行是否提供货款的决定又是根据此等级作出。然而,许多大银行不同意联邦隐私专员的这一意见。银行界认为,根据“个人资讯保护暨电子文件法”,这种资讯是银行的财产,是敏感和具有商业竞争性质的资料,因此那项法律不适用这类资讯。银行不必公开信用等级资讯。除非由法院作出裁决,否则银行方面决不会自动解禁,允许客户索阅信用等级方面的资料。

隐私权专员认为银行在玩弄偷换概念的游戏。他说,在是否应该公开银行如何算出信用等级银行倒还可推托,可是依法须公开个人信用等级基本资讯则是无可争辩的。这位联邦专员认为,不管如何,消费者有望很快可以花一点点钱、或是免费从银行取得个人信用等级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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