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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usticeQC 于 2017-3-29 08:54 编辑
这篇文章所反映的问题当然是问题,而且是大问题!
根据你所说的“注册一个数字公司,然后把这个店名挂在下边,就行了”,你是在魁省对吧?你在是会计方面是专家,但这件事情属于公司法范畴。在魁省,挂在数字公司下面的商业用名(business name)受保护级别最低,而且,在前店主已经长期使用该名、并明确售店合同中仅包括店名6个月使用期、甚至已经有官司记录在案的情况下,REQ一般不会接受这种挂名方法!
如果卖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说明这个店名使用期只有6个月,这就有高度的诈骗嫌疑。但很遗憾的是,很多国人是在没有明白合同的情况下签字的,再想用受害人的名义起诉,抱歉,法律不是这么认为的。
《蒙城*人》报纸上有一个不是注册地产经纪但广告完全看不出来的华人经纪(字“三水”)在兜售一个COPY CENTER。卖家有印刷行业的business,网上业务加联锁经营,所出售的店只是其中一家,还声明长期大顾客已带走,店名也不得沿用,如此一来,买家买的是什么?一个套路!
BTW, “还是那句话”是你的口头禅么?呵呵~~~
justiceQC/律政混混, IForYou,《魁北克新公司法》中法英三语对照及麻辣诠释第一人!A voice for the little people, ordinary people and minority people in Quebec,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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