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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华人岛主 于 2015-12-22 16:01 编辑
什么逻辑? 你那 "私闯民宅' 臆想根本不成立:
1. 在车库里开炉做饭非常危险. 按这里的常识, 车库里面是停汽车的地方, 里面可能蓄积汽油蒸汽, 遇热,遇火可能发生爆炸, 直接威胁邻里生命安全, 相连邻居的担忧实属正常.
?邻居进入车库灭火, 应属于正当防卫, 并已经得到默许.
2. 按照当时正在车库内开炉做饭的情景, 邻居直接进其车库拔下电源, 拿走电炉, 制止非法, 危险活动, 预防即将发生的人身安全灾害, 完全正确, 在这种情况下, 非法入侵民宅的说法要让位与立即采取的防止灾害措施. 西人邻居做法有理, 有据, 做法适当. 非法入侵的歪理不成立.应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一项义务,其目的在于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活动和自然灾害作斗争,以牺牲局部的、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护整体的、较大的合法权益。如,为了救火而侵入住宅,为了避免狗的袭击而侵入住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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