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同同们的贴子除了给人扣帽子外, 再也没有新意了.我只好免为其难来作总结发言了.
改变婚姻的定义将婚姻等同于两人的结合,是一种社会文明的倒退.以同同们的定义,同性间的感情==婚姻. 而传统婚姻的定义中, 婚姻远大于爱情. 因此, 传统婚姻较同性的结合持久得多.
在婚姻和公共政策研究所在瑞典进行的一项调查中发现男同性恋比非同性恋的离婚率高50%. 而女同性恋的数字是167%.
http://www.narth.com/docs/sweden.html
这也是为何绝大多数国家都拒绝修改传统婚姻的定义.包括较加拿大民主传统和社会开放程度高得多的国家如英法德和北欧国家都坚持保持传统婚姻的定义.到今天,真正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只有三个:荷兰,西班牙和加拿大.其中西班牙的同性恋合法化法案以被一位法官提出了违宪的讼诉. 比利时虽然让同性恋结婚,但其结合没有领养权.所以是一种CIVIL UNION.
很多著名人士包括左派如克里和希拉里都明确表态反对同性恋婚姻.即使在加拿大,加拿大人一再明确表明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态度.在四月九号,有一万五千人在渥太华集会反对推翻传统婚姻.这是加拿大近几十年来最大的政治集会.另有超过六万人在请愿书上签字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在网上的虚拟全民公决中有超过八万人投票反对.大大超过赞成票.在最高法院的指引中,法官们拒绝指定传统婚姻的定义违宪,并暗示其答案将会伤害政府的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法案
正是面对强大民意, 马田和林顿不得不采用非民主手段强令其阁员和议员投赞成票才使议案勉强通过,为多数加拿大人不齿.同同们在这上面的态度很有趣.一方面坚持说再不民主,多数就是多数.另一方面又拼命反对更民主的全民公决的方式,不惜污蔑加拿大选民智化不开, 全民公决会导致多数暴政.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在加拿大通过了,这个国家的内部更分裂了,而其国际地位下降和孤立.唯一的好处是将加拿大民主制度的落后暴露在全体人民和世界面前.通过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争论,很多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是进步的谎言被一一戳穿,同同们又不得不回到给人扣帽子的老方法上.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活动分子更将下一个目标定在了改变宗教婚姻的定义上.在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刚刚通过后,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活动人士就威胁要教会也改变. 否则就取消教会的税务优惠. http://www.familyaction.org/Arti ... -charity-status.htm
而C-38法案也有条款为改变宗教婚姻留下伏笔.他们所需的就是一个法院判决和自由党的政府. 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斗争还会持续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