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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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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1-12-7 21:3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咖啡馆就是他的天涯,她曾陪着他浪迹天涯……

  回到这里多年,她还是喜欢一个人去 Starbucks 喝咖啡。  


  咖啡馆的陈设很简单,飘散在空气中的味道也很相似。物换星移,人事全非之后,没有人比她更懂得珍惜 -- 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一个不变的角落。  


  几年前,她在北美生活,遇到一位喜欢喝咖啡的男人。咖啡馆就是他的天涯,她陪着他喝咖啡,陪着他在咖啡的世界里浪迹天涯。  


  记得他曾经指着墙上 Starbucks 的标志,认真地对她说:“不久以后,你的家乡就会飘满这样的咖啡香。许多人群熙来攘往的十字路口,就会站着一家这样的咖啡馆。”  


  她很难想象。  


  “会吗?你不了解我的故乡。所有人群熙来攘往的十字路口,都被 7-11 占领了。”她怀疑地说。  


  事后证明,他的说法是对的。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引进 Starbucks ,和 7-11 的,果真都是同一家企业。  


  品质好的爱情:各有思想领域,却又彼此心灵相通。


  和他分手,很多年以后,她才渐渐知道他们不能在一起的症结。商品,可以引进;爱情,却有界线。当两个人执意要选择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不肯做丝毫的妥协,壁垒分明,如何成就爱情?  


  幸好,距离是他们最不伤害彼此的借口。如果,他们不是异国相恋,一时之间,还真的很难找到什么理由可以好聚好散。  


  “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必须回去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想到那句名言:“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我不在咖啡馆,就是在前往咖啡馆的路上。”和他分手的时候,她不在家,也不在咖啡馆,更不在前往咖啡馆的路上,而是一个人在空中的航线飞行。  


  几年以后, Starbucks 如雨后春笋般站立在她的家乡街角,她想起那个男人的预言。她躲在熟悉的咖啡馆,体验着她不熟悉的人生。  


  她观察这家特别的咖啡馆,每一家分店的装潢都很近似,但却不完全一样。风格上是统一的,却能因地制宜不拘泥于形式。  


  两个人之间的爱情,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发展到这样的层次:各有自己的思想领域,却又彼此心灵相通。  


  正如同她看到许多对的幸福伴侣,所谓的“夫妻脸”并不一定是指五官长相的近似,有时候只是说话的神韵、微笑的样子、或判断上的某种默契。  


 棒着遥远的时空,她已经不能确认 -- 地球的彼端,那个男人是不是也坐在挂着相同标志的咖啡馆?是不是也会偶然想起她?  


  用理性平衡感性,让爱的余温更有情味。  


  在咖啡的余温里,她也不能辨识自己久未能愈的爱情,究竟是苦涩还是甘美?  


  对于爱情,对于咖啡,她唯一的体会是:爱情与咖啡,都需要靠着一点想象力,它们既不能纯粹是生理器官的体会,也不能完全是肢体五官的感觉。需要一点想象力,让过程显得可贵,让余温值得回味。  


  而爱情里的想象力,最难把握火侯,过与不及,都是难堪。太多想象力,将会让双方因为力不从心而爱得很疲惫。太少想象力,又让爱情只剩下柴米油言酱醋茶毫无浪漫可言。  


  喝一杯咖啡,试着去体会:一杯咖啡的价钱,以及它带给你的价值。  


  价钱,是实际的支出;价值,是无形的收获。  


  不要分析你喝了多少咖啡因和卡路里,只要感受当下美好的氛围。这世界上,能平衡理性的,唯有感性而已。  


  培养幸福的习惯:背颂一首诗、欣赏一幅画,不只可以改变气质,也会让爱情更有味道。
沙发
发表于 2001-12-7 21:36:49 | 只看该作者
爱情是深藏在心中的,爱一个人真的不需要天天面对他/她。相反,把对方埋在心中,慢慢地品味,慢慢地回忆,随意的抚摩,随意的倾谈,才是真正的美妙。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1-12-7 21:42:17 | 只看该作者

有时侯计较得太多了失去的也就成倍增长

地板
发表于 2001-12-7 21:43:40 | 只看该作者
就是!握手!
5#
 楼主| 发表于 2001-12-7 21:56:39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感觉

6#
发表于 2001-12-7 22:04:06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什么感觉?
7#
 楼主| 发表于 2001-12-7 22:13:52 | 只看该作者

和我握手是什么感觉的

8#
发表于 2001-12-7 22:27:29 | 只看该作者
软绵绵,但是有刺!
9#
 楼主| 发表于 2001-12-7 22:44:03 | 只看该作者

那就不握了

我怕看到别人流血
10#
发表于 2001-12-7 22:47:07 | 只看该作者
哇噻!都握完了,才说不握了。不过还好,没流血。握也握了,刺也刺了,难道你还想握住不放呀。
11#
 楼主| 发表于 2001-12-7 22:49:40 | 只看该作者

我又不想的

我是怕我的刺留在你的蹄子上
我的刺是用黄金打的
我舍不得
12#
发表于 2001-12-7 22:52:42 | 只看该作者
来福爪上粉粉的软绵绵的肉垫前端长着黄金锻造的爪尖,如何能将其取下呢?奇怪,也没其他人跟这个帖子,我都没辙了。
13#
发表于 2001-12-7 22:59:0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 小猪猪 ] 发布
爱情是深藏在心中的,爱一个人真的不需要天天面对他/她。相反,把对方埋在心中,慢慢地品味,慢慢地回忆,随意的抚摩,随意的倾谈,才是真正的美妙。  

我倒,还“随意的抚摩”,我没回这帖子是因为刚才我在擦键盘,一口全喷键盘上了

小猪,你抚摩过谁啊?
14#
发表于 2001-12-7 23:02:43 | 只看该作者

总是感到来福MM有些忧郁

可能我感觉有问题!

黄金蹄下就
纵死骨亦香
15#
 楼主| 发表于 2001-12-7 23:09:34 | 只看该作者

抚摸还是覆没呀

最初由 [ 活着 ] 发布


我倒,还“随意的抚摩”,我没回这帖子是因为刚才我在擦键盘,一口全喷键盘上了  

小猪,你抚摩过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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