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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漣漪 于 2013-5-11 00:37 编辑
再交代一下后续发生的事:
楼主为了已知或不知的原因,最后把这个房子退了出来。也就是说在closing前终止了买房合同。那么按照理论上来说应该是毁约了。要被没收定金,还有可能成为被告。但是就这个案例来说,楼主有没有被没收定金?我们还不知道。楼主也有可能拿回订金,因为那老印卖方经纪做的有点不合法规。那么我们再来看看那老印卖方经纪被退回已经卖出的房子后,又做了些什么:
当然把房子再一次地推上市场。这次还是以原叫价$479,000上市,但是为了更快卖掉把买家经纪佣金从2.25% 上升到2.5%。经过了20天的等待,无人问津。只能退出市场。
然后又一次推上市场。这次叫价是$474,800上市。但是为了吸引买方经纪,买方经纪佣金又上升到2.75%。这样还不够,又另外加了$1,000的买方经纪奖金。终于把这个房子以$465,000的交易价卖了出去, 而买方经纪是另外一个经纪公司的华人。
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看资料:
首次叫价 $479,000。华人买家经过2个月的关注和辛劳,为了省点钱讨个便宜,刻意避开华人经纪,直接找了卖方经纪交易。在卖方经纪说:“同意减去买方经纪人的费用”的情况下,最后以$471,500成交。而卖方经纪则得到了买卖双方的经纪佣金。买方对卖方经纪甚是称赞。
第二次(因为前面的交易被毁约)叫价仍然是$479,000, 但是买方经纪佣金从2.25% 上升到2.5%。经过20天无人问津。
第三次叫价$474,800,并把买方经纪佣金再上升到2.75%+$1,000的地步。最后被以华人经纪为代表的买家以$465,000 的交易价成交。
这其中的意味,得慢慢琢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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