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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加拿大Live-in Caregiver (住家保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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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8:1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做最好的準備,作最壞的打算!做自己想做而又認為是"正確"的事情,寧可自食苦果而不要後悔。
        這是我多年來的座右銘,保持這樣的平常心,自己會過得舒坦些。
        寫這一"長篇廢話文"只是想說說心中的苦與樂,開心與不開心說出來總是好的。要不然會憋壞的。
        走出中國是我從初中就已定的目標,向著這一方向,我一直向前走著。
        本想著媽媽飛美國了,我也可以順理成章地飛,但事情總向著反方向發展,等媽媽拿到身份後,我已經是超齡兒童了,這一扇門就已經上鎖了。幾年後阿姨也飛新西蘭了,又想著可以去新西蘭嗎?結果也是沒門兒。我就是個辛苦命啊,一切都要靠自己,這就是力不到不為財。自己上路找"門"吧。
        一次機緣巧合知道Live-in Caregiver移民,而我是幼師背景,更是我優厚的先天條件。
        決定走這條路後,不斷上網找資料,瞭解這個項目,一切順利進行中......雖然有幼師背景,但我還是決定參加6個月的LCP培訓,找了一家"看上去"很有實力的公司,談好條件後,交了RMB1,000訂金,上學去了。因為我是插班生,很多資料都沒有,只能向"前輩們"借來複印。但不知道走了什麼狗屎運(好像有點不文雅,不要介意),有一位美女老師知道我沒有之前的資料,就說不如把一套電子版的資料發給我,省得我去複印了。呵呵!那當然最好不過了。就這樣,我從沒有資料到擁有一套比"前輩們"還要完善的資料,真是把我樂壞了。又一次機緣巧合來了,在上學不到1個月,知道了另外一家更好的培訓機構,披星戴月地前去打探,說時遲那時快,從插班生到轉校生。拿著ex學校的資料溜了......轉校生活多姿多彩,老師風趣幽默,同學嬉笑打鬧,6個月很快過去了。畢業前,知道自己需要找雇主,跑了一趟北京找中介,回來後再與同學商討得出結論,交錢啟動沖向加拿大。很快雇主有了,LMO到手了,面簽時間確定了(當時不要求考雅思,當然有好的雅思成績免簽,我考了但成績不好,沒有交上去,因為我的強項是聽和說,讀和寫不會也不懂,面簽就是要聽、說能力,正是我的優勢,加上中介的面簽培訓正中面簽所有問題,10分鐘pass,拿體檢表走人了)。
        一切的一切都無比的順利吧,你聽起來很輕鬆吧。但從知道這個項目到人在加拿大也用了1.5年時間。個中的辛酸就看每個人背景不同而不一樣。英文好的一下子就過,幼師和護士也還好,已是媽媽的也算有經驗......
        工作開始——2年勞改期開始
        之前紙上談兵,現在真刀真槍。
        初來乍到,沒有朋友、沒有親戚,什麼都靠自己,生活習慣的不同,文化的差異,寄人籬下地工作,對法律的不瞭解,對自己權益知識的缺乏,對雇主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更是一無所知......只知道自己無知,別的一無所知。之前糊里糊塗地簽了"賣身契",我的"賣身契"如下:每周工作31.5小時(其實是按31.5小時來支付周薪,實際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這樣的薪水稅後到手$600+/月,可憐吧,很像以前臺山人被賣到舊金山的"賣豬仔"吧),每周休息周六周日(實際只休周日),每工作12個月有2周帶薪假期,每年3天的帶薪病假(還不知道有沒有這樣的待遇,就......請往下看)。不平等條約已經是實事,想著也是為了2年後的身份,錢少些、工作多些算是代價,安慰自己說:即來之,則安之。很多人勸我換個雇主,錢太少,工作時間太長。但我想,這家人其實也不錯,申請我來也等了我1年多,對我也算nice,不換了。
        誰知道老天爺就是不讓我過上安穩日子。我不換,雇主倒想我走。
        到多倫多正正好2個月,一個周六下午,雇主生氣地敲門,我一出房門,男雇主就說:We don't need you anymore. You have to leave my house now.什麼?什麼?什麼?我還沒反應過來。他要我現在、馬上離開?我去哪?回中國?沒有朋友、親戚,今晚怎樣過?現在是冬天啊,外面零下十幾度呢。我問他發生什麼事情?他就說我什麼都不會做,什麼都做不好,就是要我現在就離開這裏。我問什麼不會?什麼不好?他就說就是不想再請我了。我說:現在離開我只能睡大街了。"That's non my business." TNND什麼狗屁加拿大人,跟我說這話的還是個做警察的,可能他就是喜歡用這句話對著犯人說吧。我......我......我忍。我接著說,我們真的不能坐下來好好談談嗎?男雇主的態度堅決,沒有餘地。我只能一邊哭著,一邊收拾行李,一邊試著打電話給一個算是認識的同學(以前LCP培訓的同學,不熟悉的"朋友")看看能不能收留我這被掃地出門的"垃圾",因為她有一位叔叔在多倫多,有自己的house,剛好有間空房,我可以睡上幾個晚上(我有交房租的,多倫多市價$100/周。加拿大無論是親戚還是朋友,錢是算得很清楚的)。就這樣2010年11月8日抵達多倫多,2011年1月8日離開雇主家。這日子永遠不會忘記。
        這樣的消息,不敢告訴家人,自己流著眼淚,在房間裏抱著被子,可能睡了2-3小時吧。
        同學的叔叔是個好人,在他家住的一周裏,他安慰我說:這是你的機會,換一份更好的工作機會,你不用擔心,很快就能找到新工作的。無助時"安慰"是最好的療傷藥。不停地上網找工作,教會朋友的幫助與鼓勵,我也在這一周經歷了神與我同在(我當時還不是基督徒,但神已經在看顧我。這一周我就學著基督徒朋友禱告,而且還用要挾的口吻禱告說:如果神真實的存在,那就請你幫我找雇主,讓我快點有個勞改場所完成這2年的勞改期)。神跡就在一周後發生,8號下午住進同學叔叔家,14號與雇主面試,17號下午雇主來接我了。陰霾終於過了,看到了彩虹。
        第二雇主家的幸福生活......
        在這雇主家上班,別提多輕鬆了,7:30am開始做早餐,就是煮幾個雲吞或餃子,要麼麵包花生醬。8:45am爸爸或媽媽送孩子上學去了,我呢?在家自由時間,家務一個小時完事,因為是condo,地方就巴掌大小,而且我還只是一、三、五做。中午與女雇主2人簡單炒一個菜,要麼跟雇主說,中午你自己吃,我約了朋友。要麼出去逛街。我夠放縱的吧。哈哈!4:00pm開始忙,準備晚飯,5:30pm孩子回來,6:00pm準時吃飯。飯後到樓下游泳、打球、騎車......陪著孩子玩就是了,自己也可以做一做飯後運動。10:00pm孩子因為粘我,要跟我睡,沒問題,她睡她的,我就在床邊看電腦。
        一天8小時工作,雇主非常好相處,孩子也好帶,家務也好做。我不能不感謝神,真的為我找雇主,而且還是這麼好的雇主。
        天堂般的日子過得太舒坦了,我又要換雇主了。為什麼?女雇主有一天跟我說:"我打算把孩子帶回中國,我們回去了,你就找別家吧!"
        我的命就這樣苦嗎?只有繼續禱告了。現在已經是基督徒了,就算有什麼事情,都有大靠山,心理就一點害怕都沒有,就等著神的安排。
        很快又找到雇主了。又上班去了。
        怎麼回事兒?又換了一個像第一個雇主那樣的。我快無語了......
        面試的時候,感覺這一家人有文化,已經來加拿大十幾年,男雇主在國際知名大品牌做經理級以上,女雇主在北美最大的汽配公司做總監。不錯不錯,而且也是朋友介紹,沒差兒了。
        相處下來才知道,有文化,來加拿大十幾年,在大公司工作都不是什麼好條件。"心"不好就一切都不好。以下是這家雇主的語錄,應該是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中國雇主的心聲(在此我想說明不能說中國雇主就不好,西人雇主就一定很規矩。我第二個雇主不就是中國人嗎,他們家就很好啊。西人雇主也有趕人出門的,我第一任雇主就是土生土長的加拿大人,雖然父母輩是中國人。所以只能說:中國雇主有80%是不太好的,西人雇主有30%也是使壞心眼的,如果西人雇主不好,比中國雇主更壞,中國雇主頂多是疲勞你的身體,少給你錢,西人雇主會讓你精神崩潰)。
        "你們來這裏做保姆的,也只是為了2年後的身份,不要計較現在每天幹12小時以上,收入少點是正常的。也好像沒有聽過Live-in Caregiver工作8小時的。" (對!這是潛規則,但從你嘴巴裏說出來,就是不好聽。什麼沒聽過工作8小時的Live-in Caregiver,只是中國人願意吃虧的精神是毛主席的宣傳工作做得好。欺負自家中國人,不敢向菲律賓的Live-in Caregiver壓榨。)
        "我多付你$100薪水,你要付出超過$100的工作,我才覺得物超所值。" (是人說的話嗎?)
        "你每天幹到11:00pm我真的很感謝你,但你這個沒幹好,那個沒幹對,我要扣你薪水。"(多幹的沒有多發薪水,少幹的就要扣,中國人啊!可憐的中國人啊!)
        "我問寶寶,喜歡之前的阿姨還是現在的阿姨,寶寶想都不想就說以前的。"(以前的阿姨幹了3年,我幹了3周,3年=3周嗎?一個有文化的人問出這樣的問題,浪費了讀書的時間與金錢。)
        就因為這些話,我幹了4個月辭職了。本來想著,一天14-15小時的幹沒什麼,還可以減減肥,每周6天也無所謂,周日能去教會就好了。但就是這些話,太傷我心了,我不是不願意吃虧,但也讓我吃虧吃得開心才好,幹得不開心,多給我錢,多幹1分鐘都太長了。
        置諸死地而後生,寧缺毋濫。辭職後,又開始找雇主,這次下定決心找個正正規規的西人家庭,還可以練口語。目標確定,大步向前。面試後選定了2家,A雇主喜歡我,家裡2個男孩,房子是town house,不大很好打理,而且雇主不要求家務,只要帶好孩子,晚飯不用管;B雇主是我喜歡的,家裡1個快3歲的女孩,不打算再要老二,極好,房子大但也是簡單家務,晚飯做好就可以下班。兩家都是按合同辦事,8小時/天,不超過48小時/周(安省規定),超出部分按1.5倍算,雙休,休法定假期......總之就是合同怎樣簽就怎樣做的。神再次安排這樣好的雇主給我。最後,B雇主也選擇了我。
        我又回到天堂般的生活了,所以才有時間寫這篇"廢話文",呵呵!
        我在中國家庭與西人家庭工作過,也聽到身邊無數Live-in Caregiver朋友的經歷。雖然我不能代表所有人的心聲,但我個人認為,不是所有中國家庭就一定只有上班時間沒有下班時間,更不可能所有西人家庭都正正規規讓你工作8小時後就下班。只能說,中國家庭有80%左右是每天工作時間是10-16小時,家裡大大小小、貓貓狗狗都是你需要照顧到的,除了睡覺時間就是工作時間;西人家庭30%不太守規矩。而且中國家庭只是"勞其筋骨",有的西人家庭是"精神摧殘",更可怕。
        換了幾任雇主,中間有好幾個月沒有交稅,我申請open work permit & PR的日期也推後。事情有壞的一面當然也會有好的一面,我去了不少地方,認識了很多很多朋友,倒不覺得是浪費時間,而是學到不少東西,這是用錢買不來的經驗。我相信是神給我的恩賜。
        也因為神給我這樣的恩賜,神希望我幫助更多的Live-in Caregiver朋友,我希望能成立一個多倫多乃至加拿大第一個專為Live-in Caregiver服務的協會。因為中介的報喜不報憂之下,將此移民方法說得如何如何長江黃河地好,什麼工作滿2年後無條件全家移民、只要人下了飛機就馬上能享受加拿大的一切福利待遇......當然不可否認這是實話,但事實之全部呢?
        "工作滿2年後"這"2年"要怎樣熬過來? 完成Live-in Caregiver合同後,能有一技之長在加國生存嗎?
        加拿大的一切福利待遇"真的隨手可得嗎?
        孤身一人在異國他鄉,那種孤獨無助你能承受嗎?
        與家人分離、沒有朋友、沒有親戚、放棄現有工作、一切從零開始。明白這樣的"捨棄"不一定能換來等價的"收成"嗎?
        親人離世不能盡孝於前,能放下這樣的遺憾嗎?
        現實生活就是選擇題,但沒有正確的答案,選擇後,是"結果"還是"後果",自己一力承擔。
        三思而後行還不夠,要"百思而後行"。
        祝願所有Live-in Caregiver兄弟姐妹們事事順利。
       
        協會是免費服務的,瞭解詳情請加入我們的QQ群。請在此論壇發站內消息給我,我會告訴你群號及"暗號"(因為騙子多,之前已經被騙子光顧,把群裏兄弟姐妹的Q號盜走,所以現在一切都要經過驗證才可以加入,多謝合作!)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4-10 18:14: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530025 于 2016-8-24 13: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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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4-15 11:13:45 | 只看该作者
沒有人看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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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4-16 18:19:44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没有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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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4-27 18:24:4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个人才,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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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3:00:5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个人才,祝你好运!
米米丸 发表于 2012-4-27 19: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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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3:01:1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个人才,祝你好运!
米米丸 发表于 2012-4-27 19:2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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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7-15 22:58:51 | 只看该作者
人在他乡确实不易。你很坚强,和你比起来我受的苦都不算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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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20:4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乌诗坝


你也是Live-in Caregive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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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20:4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乌诗坝


你也是Live-in Caregive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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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8-24 03:37:4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和大家分享你的经验,这是我看的最真实最用心的帖子!
我也想走你的这条路移民加国,不是冲动,已经考虑很多时间的了,目前还在国内,还没开始参加lct课程的人,可以加入协会吗:)
希望能和你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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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9-10 00:40:14 | 只看该作者
很有用的帖子,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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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9-10 00:42:44 | 只看该作者
想问下楼主,如果我想雇佣已经在加国但还不是移民的live-in caregiver,和雇佣已经是移民的live-in caregiver手续上有什么不同吗?还需要LMO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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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10-15 03:46:17 | 只看该作者
QQ群是多少啊?我QQ6848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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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10-23 00:16:31 | 只看该作者
想问下楼主,如果我想雇佣已经在加国但还不是移民的live-in caregiver,和雇佣已经是移民的live-in caregiver手续上有什么不同吗?还需要LMO吗?
爱上摄像头 发表于 2012-9-10 01:42



LMO只针对外劳,对移民则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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