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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刚加入地产经纪人行列的新手,我也加入大家的讨论吧。 我想就就johndxu说的“这次我来解析一下买方利用卖方的经纪来成交,也就是卖方的经纪同时做买方和卖方的经纪。 这种方式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被宣布非法而禁止。而在安省,至少目前还是合法的。但我看来,这种方式总有一天会被禁止。这是因为这种方式让经纪处于一个法律和道德的尴尬的处境。当然经纪既做卖方又做买方的经纪,拿两份佣金是应该的。 从买方的立场来看,只能与该经纪签Customer 的合同。也就是买方是经纪的顾客,不是老板,是第二位的。经纪没有责任为买方争取最大的利益。那么该经纪如何为卖方争取最大的利益,又要公平对待买方,就缺少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就完全看该经纪的拿捏了。经纪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只是为了促使交易成功。而买家和卖家由于相对经纪严重缺乏资讯,成了弱势群体。 所以依我看,无论经纪,买家,卖家都要慎用这种方式,以免被告,或受到重大经济损失。” 我是赞同johndxu的观点的。 买方在没有自己经纪人的情况下,自己跟卖方经纪人协商,自己只是卖方经纪人的潜在的顾客而已,卖方经纪人对买方的服务是不需要基于“保护买方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的。换而言之,在这种情况下,卖方经纪人为了保护自己雇佣者--即卖方的利益最大化,而与买方谈判。做为买方,在起始的位置上,就已经不能做到信息完全透明了。尤其是作为经验不足的买家(第一次买房子的人),更需要有一个经纪来帮你选购、议价及完成交易。尤其,其实对于买家来讲,绝大情况下,你并不需要付佣金给你的经纪(因为买方经纪的费用是由卖方经纪出的)。所作为买家,这是一个何乐而不为的事情。 以上只是我的愚见,不同意者,请轻轻拍转。 floatingpickle 发表于 2012-11-19 10: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忽悠”是经纪这个职业的突出特点,没有忽悠哪有生意啊。还是愿意被忽悠的人多啊。 xuxi 发表于 2011-10-8 18:58
楼主的观念,不敢恭维。我觉得不管评论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应该绝对化。总是有好的,也有坏的。就佣金问题,就好像你做生意,哪怕是打工,你也要有开销呀。如果你选用退佣金的方法,那么经济的服务质量一定会打折扣。是投资的回报多,还是佣金多?我几年前买的55万的房子,经纪人一分钱也没有退,但是3年后,这处房子为我赚了11万,我想大家都会算账。找到一个好经济,才是真理。 cjkh 发表于 2011-9-25 11: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经纪费用太高,一些大牌经纪每年几十万上百万挣钱,无非就是房屋中介,没有什么专业技术含量; 有些人也利用地产经纪免费带人看房的服务,免费消费经纪,甚至骗吃骗喝,把地产经纪当免费的接送司机; 有些人同时找几个经纪看房,到最后谁返佣金高给谁做,甚至是没带过看房的经纪; 双方互相都戒备对方使坏,不敢真诚相对;实在是这个买房规则造成加拿大华人社区最不诚信,最不公平,最不平等的领域; 我多次买卖房产,最初也碰到不良经纪,或者与经纪合作不愉快;最后我找到了一个佣金全返的经纪,所做工作收劳务费,只提供免费咨询和发房源信息。 现在我的买房的经纪成本就几千块钱,当然我要提前做很多功课,自己看OPEN HOUSE,我和我的经济相互信任,合作很愉快。 GUDONGPAPA 发表于 2012-10-22 09: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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