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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你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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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母案"网友一边倒:朋友邻居齐喊冤

 
16#
发表于 2011-3-2 10:39:53 | 只看该作者

"虐母案"网友一边倒:朋友邻居齐喊冤

[i=s] 本帖最后由 fjfzzsj 于 2011-3-2 10:43 编辑 [/i]

发生了这件事,我这几天心里非常难过。
一是为老人担心,二是为夫妇担心,三是为小孩担心。

我来加不久就认识了这对夫妇,有五年多了,他们真的是一对好人,很乐于助人,勤劳,节俭。
对两个妈妈都很孝顺。

老人尽管在中国有个小儿子,但是老人无法到小儿家住,其中的原因大家可以猜到。
老人只能住在大儿家,大儿子夫妇也是尽量尽心在照顾老人。
亲家也花了许多时间精力在照顾老人,亲家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最终的原因是夫妇不懂法,一时考虑不周到,把老人安置在车库。

夫妇主观上绝对没有虐待老人的目的,但是客观上造成了伤害,只希望老人能尽快恢复,以减轻儿子和媳妇的责任。

家中的两个主要成员出了状况,老人住在医院,家里只有6岁的小岁和不懂英文的岳母,岳母都快撑不住了。

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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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3-2 10:41:25 | 只看该作者

"虐母案"网友一边倒:朋友邻居齐喊冤

[i=s] 本帖最后由 parkland 于 2011-3-2 10:43 编辑 [/i]

那些朋友和邻居, 最好少说两句. 你们所说的'非虐待' 和'孝顺'的理由和做法没有一条站得住脚, 也不符合一般文明常识.  只能让更多的丑事暴光, 更让世人看到你们这些人的是非和生存标准和常人格格不入.

真想帮他的话,你们可以给他多凑几个律师费, 让律师在法庭去做.  对媒体和不相干的人越多说效果越差.

反正事实摆在大家面前, 没有令人看到任何积极的一面.  至少让人看到的是这位老妇的儿子儿媳很愚昧, 孙子也不懂事, 不是什么好事. 少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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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3-2 10:44:43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看看图片吧,车库与"车房"不是一个!记得刚来是租住的那house就有间车房,连接车库的小房间,本是放杂物的,结果那时也被房东出租,我们便有了roommate,那件车房还没有暖气呢,房东只给一个电暖气取暖。

看到有认识当事人的出来道真相,可51的同胞仍要一边倒地申讨当事人,气愤异常,难道是因为华人出丑到了白人主流社会,觉得给华人抹了黑,于是要加倍申讨?(即便如此,虽可理解,但不赞同)。见到前面那篇文章留言中,还有要去人家家门口示威抗议的,这么正义啊?!反对不孝与虐待是应该的,但过了吧? 更多还是反思咱们华人群体如何变得更文明,让其他族裔多尊敬咱们更有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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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3-2 10:51:04 | 只看该作者
[quote]发生了这件事,我这几天心里非常难过。
一是为老人担心,二是为夫妇担心,三是为小孩担心。

我来加不久就认识了这对夫妇,有五年多了,他们真的是一对好人,很乐于助人,勤劳,节俭。
对两个妈妈都很孝顺。

老人尽管在中国有个小儿子,但是老人无法到小儿家住,其中的原因大家可以猜到。
老人只能住在大儿家,大儿子夫妇也是尽量尽心在照顾老人。
亲家也花了许多时间精力在照顾老人,亲家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最终的原因是夫妇不懂法,一时考虑不周到,把老人安置在车库。

夫妇主观上绝对没有虐待老人的目的,但是客观上造成了伤害,只希望老人能尽快恢复,以减轻儿子和媳妇的责任。

家中的两个主要成员出了状况,老人住在医院,家里只有6岁的小岁和不懂英文的岳母,岳母都快撑不住了。

心痛!
[size=2][color=#999999]fjfzzsj 发表于 2011-3-2 10:39[/color] [url=http://bbs.51.ca/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62911&ptid=276121][/url][/size][/quote]

现在媒体也有借题发挥之势,记着、电台主持人都先于法官给当事人下了定论,说是“史上最可怕的虐母案之一”,恐怕,即使打官司,有证人帮说话,估计也难收场。引来这么多人围观,并成功引起了“公愤”的案子,那些“主流”们怎么能容忍这样的真相呢?!

真是华人社区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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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3-2 10:51:46 | 只看该作者
又成了罗生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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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3-2 11:00:34 | 只看该作者
[quote]哪里刮来的这股阴风?一个与他共事15天的工友就能说明他们彼此之间很了解对方?
小女儿嫌臭,就有理由把老人放在车库?讲这些话的人,有没有一点常识与良知?大冬天,你们看见谁住在车库了?

照顾一位患有老年痴呆的老人,且有骨折的老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这些也不能当做虐待老人的借口。

另外,他们不去求助,这关医生、社工什么事?任何人想获得服务,都必须由当事人主动求助;没有什么法律能强迫你去求助。医生每天要做多少转介,又有多少人认真地去寻求帮助啦?

不要一出事,就怪这些专业人士。每个人只能做到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其它的事早有定论了。上帝只能救助那些自助的人!
[size=2][color=#999999]visiondream 发表于 2011-3-2 10:28[/color] [url=http://bbs.51.ca/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62892&ptid=276121][/url][/size][/quote]

真是阴风习习呢!

认识15天总比一天都不认识的人更有发言权吧?请问你是如何了解当事人的?凭那些所谓主流记着?他们作了多少调查?这次的事件怎么就这么上心?咋造势就如此迅猛呢?

多少华人来到这里由于语言及本身弱势(还有性格原因),不懂得的借助这个社会的资源啊!这种情况非常普遍,请睁眼了解了解自己的同胞吧!

明确告诉你,我就见过住车房的,还是没暖气的。那是车房,不是车库!

除非人疯了,谁不爱自己的母亲?!有矛盾和发生悲剧自有复杂的原因,还是对自己的同胞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同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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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3-2 11:18:30 | 只看该作者
律師帶被告去自首? 去認哪條罪? 認錯了罪如何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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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3-2 11:22:4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這位母親有精神疾病就應該考慮將她送進醫院的精神部門投以正確的治療
房屋有地下室吧? 請人裝修一下地下室讓地下室可以有足夠的陽光與暖氣等條件 總比把老人丟在車庫 給烘衣機的廢氣(給她聞廢氣是想讓她死的更快嗎?) 要好的多吧?
其他新聞提到被告因監護老人每個月有數百元補助 為什麼不為母親做其他更好的安排? 真讓人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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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3-2 11:25:56 | 只看该作者
西人媒体为什么这么热衷报道此事?难道还看不出华人作为边缘群体的悲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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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3-2 11:31:16 | 只看该作者
[b]回复 [url=http://bbs.51.ca/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62886&ptid=276121]14#[/url] [i]lucky88[/i] [/b]

大家醒醒好不好,明明是英国式香港人,怎么老说是中国人哪?难道你们没见过很多香港人说自己不是chinese?
   
Do you have a problem with the people from HK or from somewhere else? It does not matter where they come from as long as they did something so sick and non human way to treat his mom... they need to get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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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3-2 11:33:5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移民在国外都很想念国内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想把他们办过来。可我们要自我评估一下,你的经济实力能不能给老人一个好生活,至少比他们在国内生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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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3-2 11:34:44 | 只看该作者
涉案人是广东开平人!恶心,这种人该杀!再怎么也不能把母亲住车库呀!多伦多好冷哟!这东西的心是肉长的吗?他女儿更不是个东西,现在加拿大长大的孩子很坏!对自己奶奶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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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3-2 11:37:20 | 只看该作者
[quote]现在媒体也有借题发挥之势,记着、电台主持人都先于法官给当事人下了定论,说是“史上最可怕的虐母案之一”,恐怕,即使打官司,有证人帮说话,估计也难收场。引来这么多人围观,并成功引起了“公愤”的案子,那些“主流”们怎么能容忍这样的真相呢?!

真是华人社区的悲哀啊!
[size=2][color=#999999]拉非克 发表于 2011-3-2 10:51[/color] [url=http://bbs.51.ca/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62929&ptid=276121]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url][/size][/quote]
关键是很多华人不懂法,自己不争气能怪别人?那些喜好打老婆,打孩子的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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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3-2 11:47:12 | 只看该作者

"虐母案"网友一边倒:朋友邻居齐喊冤

[i=s] 本帖最后由 法官 于 2011-3-2 11:49 编辑 [/i]

[quote]我们移民在国外都很想念国内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想把他们办过来。可我们要自我评估一下,你的经济实力能不能给老人一个好生活,至少比他们在国内生活的好!
[size=2][color=#999999]夜晚 发表于 2011-3-2 11:33[/color] [url=http://bbs.51.ca/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562966&ptid=276121][/url][/size][/quote]

这就是典型的两份labor工(本人并不是说labor工不好,只是收入不高.)低收入却搞两个老人家庭团聚移民(母亲和岳母)的例子, 根本不具备养老人的经济能力, 下场悲惨. 从中可以看出加拿大父母团聚移民的漏洞有多大,跟难民制度的漏洞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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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3-2 11:50:3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我们只能听到警方的一面之词,  现阶段律师不准当事人发言。 这情形真象中
国大陆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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