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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28 20: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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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们许多人把这件事复杂化了.
这就是一起普通的绑架案,无论是韩还是费都属于有钱的人.也许韩不是真正目标.但绑匪肯定是以看房子的名义,来实施绑架的,因为韩是经记人,所以即便他是个穷光蛋,也得一块被绑.
许多人认为是国内费的仇家,或者受害人主导的这起绑架案.我对此不以为然.
我认为绑匪应该是韩的熟人或者客人,但不一定认识费.因为他们从韩的口中知道了这个豪宅的主人是个有钱的主,所以就把费选为目标.
这么多天过去了,在案情方面,还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因此我断定绑匪早已撕票了.
作为韩的熟人,不管能不能弄上钱,他们是很可能要灭口的.放韩出去意味着他们进监狱,再加上加拿大没有死刑,如果你是绑匪你会做出什么选择呢?
还是俺以前判断的,家属报案有些快,以至于没有给绑匪留有充足的时间勒索钱.于是他们就撕票,然后就各回各家了. 就这么回事..............
费老 发表于 2011-1-28 19: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别说,费老提出了一个新颖的理论,而且极简单。
但是费老你怎样回答下面这个问题:
如果绑架的目标是韩建国,并且设计的动手地点是在费军的密市豪宅,按一般经纪的作业办法,是应该近量避免潜在买主和业主直接接触的。为什么已知的事实是,韩经纪把自己的车放在停车场,乘别人的车去show房子?而且特特的约房主同去?这其实是经纪很忌讳的事。
所以我的猜测是“客人”是直接约的费军,这是合理的,因为当时这个物业并没有挂牌出售,费军和他的家属也并不住在这里。而费军可能出于某种警惕,或者因为信任韩建国,才请韩陪同帮助鼓吹,结果找了个倒霉鬼陪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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