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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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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要出在羊身上:由陈旺抓小偷案件引起的思考[原创]

 
16#
发表于 2010-10-17 16:45:39 | 只看该作者
店主明知道小偷是惯犯,为什么在他接近物品时不提醒,还是店主缺乏培训,这里的西人游乐场或商场,当他们对某些顾客有疑虑时通常是走到你跟前和颜悦色地说“需要帮忙吗",意思是提醒你有人注意到你了。全世界各个商场在做预算时都有损益这一项,里面包括被偷窃的损失,店主既然开店就学点儿常识,在加拿大人和物品是不能与人命比的,如果你说人受伤了,警察马上就到,可你说东西丢了,还有比你那盆花更重到的事情需要警察处理。华人的劣根应该摒弃就是”舍命不舍财“。没境界就别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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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10-17 16:52:28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小偷,由警方或法律定罪,在定罪前他其他人一样享有同样的权利,你说谁是小偷就是小偷,一个财大于命,任何常识都没有的人,有什么资格定别人的罪,就因为你是店主,以后不去你的店好了。你定吧。华人能不能改点儿其他的法律,对华人确实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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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10-17 19:1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酒中仙


    唐人在加国唯一出路就是团结,联合做强做大。
唐人街也不例外,合则众利,分则众伤,联合可以降低支持,增强实力,唯有如此,才能与其他竞争者抗衡。
楼上提到的联合保安也是联合做强做大的一个方面,还可以联合进货渠道、联合广告营销等等各个方面。
经济萧条时期对平价货品较为有利,之前的walmart,现在的dollarama的兴起就是佐证。 单纯涨价那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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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10-17 21:4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非常会员
1.你的店是你的私人物业,你有权决定不容许谁进入。如果他再进来,你可以立即报警,告他trespassing扰乱你的生意,也有权自行使用适当武力将其驱逐出店。这种情况下,你对他使用武力驱逐,是在他侵犯你的权利(trespassing)的当时,这和你家里一样,不受欢迎的人闯进来,你可以立即把他赶出去,并报警。
2。对任何偷窃行为不论大小,现场抓获时你有权将其扣押,并报警.至于警察到来进行处理的时间,就是按案件的重要性了。如果只是很小的财物损失,他们可能来得很慢,如果有人有生命危险,就会来得很快,而且是警车救护车消防车都来了。陈旺的错仅仅在于他不是在小偷犯罪行为发生的当时扣押小偷,而是事后指认,这种情况下就不可以自行逮仆了。法律就是那么一道杠,你超过这道杠100步,你违法了,你超过这道杠仅仅一步,也是违法了。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10-17 09:06



我的问题其中之一是,比如,如果有一个你不欢迎的人进入你的物业内,你怎么办?打电话叫警察,警察不会马上到,可能要在你打电话之后4~5个小时再来,你怎么办?你赶他走,他不走,并且把脚伸进门内,不让你关门,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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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0-18 00:35:34 | 只看该作者
LZ太油菜了,原来犯的案子小的话警察一算人工帐就不来了,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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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08:05:57 | 只看该作者
LZ太油菜了,原来犯的案子小的话警察一算人工帐就不来了,是这个意思吧?
西北野战军 发表于 2010-10-18 01:35

不是你说的意思,而是“家有三件事,先从紧处来”,警方要按案件的紧急情况来调动警力。人身伤害案件优先于财物损失案件,财务损失案件的排队顺序当然是按涉案金额。你走在大街上,右边一个小偷偷了你的表价值10元,左边一个小偷偷了你的包内有200000元现金,你先去追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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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08:21:15 | 只看该作者
我的问题其中之一是,比如,如果有一个你不欢迎的人进入你的物业内,你怎么办?打电话叫警察,警察不会马上到,可能要在你打电话之后4~5个小时再来,你怎么办?你赶他走,他不走,并且把脚伸进门内,不让你关门,你怎么办?
非常会员 发表于 2010-10-17 22:41

你先试图把他推出去,如果他赖着不走,你报警说,有一个人在你店里捣乱,使你无法正常经营生意,这种情况警察会很快来处理的。如果到了关门时间,他伸一支脚在门内不让你关门,你就拿出你自卫用的垒球棒,告诉他如果你不把你的臭脚拿出我的物业,我就把你的脚砸扁。这只是个捣蛋鬼,你别显出气急败坏的样子让他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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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08:2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酒中仙
唐人在加国唯一出路就是团结,联合做强做大。
唐人街也不例外,合则众利,分则众伤,联合可以降低支持,增强实力,唯有如此,才能与其他竞争者抗衡。
楼上提到的联合保安也是联合做强做大的一个方面,还可以联合进货渠道、联合广告营销等等各个方面。
。。。。。。
公开 发表于 2010-10-17 20:15


这个说得好!
不过我还是要说,价格战也是一条自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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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10-18 20:09:48 | 只看该作者
你先试图把他推出去,如果他赖着不走,你报警说,有一个人在你店里捣乱,使你无法正常经营生意,这种情况警察会很快来处理的。如果到了关门时间,他伸一支脚在门内不让你关门,你就拿出你自卫用的垒球棒,告诉他如果你不把你的臭脚拿出我的物业,我就把你的脚砸扁。这只是个捣蛋鬼,你别显出气急败坏的样子让他得意。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10-18 09:21


很遗憾,有人用类似于你说的办法实际做了(推他出去),但是赖着不走的那位马上报警,警察来了,问明情况后,你猜怎么着,也许你不相信,警察写了一张告票,起诉我的那位业主朋友,原因是你推了他,这就是assault。接下来,就是等着出庭。
对此,你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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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0-19 00:3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酒中仙

你的意思又变了?本来你是在计算警察人工每小时40刀的呀!
好吧,变就变吧!那你现在的意思是警察们在陈旺们报警的时候不来或姗姗来迟都是因为抓那偷20000刀的贼去了?你说怎么就那么巧呢?一到偷点花草什么的啦就该遇见20000刀的大案发生了呢?这多伦多乱成这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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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9 03:45:34 | 只看该作者
很遗憾,有人用类似于你说的办法实际做了(推他出去),但是赖着不走的那位马上报警,警察来了,问明情况后,你猜怎么着,也许你不相信,警察写了一张告票,起诉我的那位业主朋友,原因是你推了他,这就是assault。接下来,就是等着出庭。
对此,你怎么解释?
非常会员 发表于 2010-10-18 21:09

小偷闯进你家你把他推出去是assault???难以置信,不过开庭之后法官必定dismiss这张告票。如果你说的属实,请告我开庭时间地点我非常有兴趣看到这个案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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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0-20 09:43:20 | 只看该作者
小偷闯进你家你把他推出去是assault???难以置信,不过开庭之后法官必定dismiss这张告票。如果你说的属实,请告我开庭时间地点我非常有兴趣看到这个案子的结果。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10-19 04:45



法官没有dismiss这张告票,按计划审理了该案件。这案件已经结束,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考虑,很抱歉,判决不能在此公告。不过,结果还算可以。

看了楼上一些人写的感想,我觉的,很多人都是在凭自己的感觉在说话,而不是按这里,按加拿大的实际情况说话,这其实是在误导别人。结果就是在坑害别人。

结论,对于你不清楚, 不了解的话题,最好不要乱发言,特别是有关法律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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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0 12:49:39 | 只看该作者
法官没有dismiss这张告票,按计划审理了该案件。这案件已经结束,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考虑,很抱歉,判决不能在此公告。不过,结果还算可以。

看了楼上一些人写的感想,我觉的,很多人都是在凭自己的感觉在说话,而不是按这里,按加拿大的实际情况说话,这其实是在误导别人。结果就是在坑害别人。

结论,对于你不清楚, 不了解的话题,最好不要乱发言,特别是有关法律方面的。
非常会员 发表于 2010-10-20 10:43

如果你说的案例不是凭空编造,为什么不可以告诉结果来使别的网友借鉴这个经验?这样的案件没有理由不公开审理,有什么隐私需要保护?“结果还算可以”是什么意思?这样含糊其辞的暗示对网友能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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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0 18:45: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0-10-20 19:49 编辑

这里讨论的问题,都是非常非常基本的在加拿大生活的法律常识,人人都应该知道的。我在加拿大生活近30年,遇到过各种麻烦,与警察,律师,法官,骗子,小偷,不良房东,不良房客各色人等都打过很多交道,也曾多次出庭。我乐于把我的经验和对这个社会的观察拿出来和新来的同胞分享,也乐于听到其他网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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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10-21 12:22:58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想请问一下,这里讨论的所有的人,有没有谁真正需要去面对小偷的呢?有没有人真正感受过被小偷偷过东西而无能为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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