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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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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网友:
请想象一下,然后选择一个你认为最能忍受的一件:
1, 在太阳穴上被猛击一拳(请记住是警察击你,而不是你5岁的小孩击你)。
2, 被警察面朝下按倒在草地上,带上手拷。
3, 被警察在腰部踢了几下(同样请记住是警察踢你,而不是你5岁的小孩踢你,那个分量你可以想象。)
4, 被警察揪着头发,强迫在街上照相。
同时请记住,这是在你没有做错事的情况下发生的。 请问你,以上哪一项你认为最轻的,你可以忍受得了的? 那么,如果四项都让你承受呢?
也许你会说,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别人身上我无所谓。 但我相信, 相似面孔的你和我,如果越不站出来说话,今后发生在你或者我身上的可能性就越大。
如果真的这样的事发生在你身上,你是自认倒霉还是希望得到周围的人的同情和声援?如果你希望的是后者,我相信你现在就能做点什么。
感谢以上已经发表自己看法的网友。
雪人 发表于 2010-9-30 14:29
这次地区议员选举, 有很多华人都在参与竞选
如阳光学院校长徐开宏等
反映给他们, 让他们和警察交涉
看看他们真的像嘴上唱的那样好听!
在紧要关头才是考验候选人的时候!
:think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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