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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警察当街殴打无辜华人

 
发表于 2010-9-29 22: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雪人 于 2010-9-30 19:53 编辑

一个老兄告诉我昨天他发生的事情。这个老兄约55岁,不识英文,在餐馆打工。以下我尽量准确地描述他告诉我的事情:

昨天上午约10点钟,他骑自行车上班。当时他骑在人行道上,一辆警车从后面追上,警察在车上冲他叫喊,他不懂英文,以为叫他别在人行道骑车。 于是,他改道离去。后警察追上他,从后面按倒他,要给他上手铐。在给他上手拷的过程中,踢了几下他的腰部,在太阳穴上击一拳。

他给拷上手拷后,来了另一个警察,是华人,会说些不标准的普通话,通过他,这位老兄明白了: 打他的那个白人警察控告他去了被禁止进入的物业(后来查明是: 111 Queen’s Park,Toronto, ON,Gardiner Museum of Ceramic Art,实际上他并没有进入建筑物,而是在前面大路上经过)。老兄被打的地点离Queen’s Park 的省议会大楼约500米。

后来老兄被拷这从被打地点押到Gardiner Museum前面,从里面出来两个黑人, 笑眯眯说要给老兄照像,老兄说不照并低下头,华人警察揪着老兄的头发,让他抬起头,照了张像片。

然后,打人的警察给老兄开了两张罚款单,分别是65块。一张上写进入禁止的物业,另一张上写进行禁止的活动。

因那地点离老兄工作的餐馆不远,后警察带他到餐馆,通过餐馆服务生翻译。警察说他进入禁止之地,并非法销售物品。

然后这位老兄抱怨给打得太厉害,站不起来,要求警察送他去医院,警察还真给他送医院了。 医院记录上有伤情描述,和他本人受伤经过描述。

今天我让老兄带我到现场看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禁止进入的标志,发生事情的地方是大路和路边草坪。警察没有从老兄身上搜查出任何违法或待售物品。两项控告都不可能成立。这种情况被误打误抓的可能性非常大。

那么, 你,做为同样黄皮肤的中国人,愿意希望将来有可能同样的事情发生到你的朋友,亲人或者你自己身上吗?

如果不是,你现在能够做什么?

我准备发起一个抗议警察的不公待遇的签名行动,如果你支持我的行动,请你在相关连接上跟贴。
发表于 2010-9-29 22: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GP民 于 2010-9-29 23:50 编辑

告警察,坚决告,这事真的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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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9 22: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你
1。找律师。网上有很多律师资料
2。找PM  (Prime Minister )每个城市或地区都会有,写信,电话或传真给他,有人会帮助你并跟进这件事情。免费的。http://pm.gc.ca/eng/index.asp
3。在媒体上宣传。

签名虽然感觉很多人支持,但不一定有用。还不如到警察局门口举牌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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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9 22: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建议,希望明天看见更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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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9 23: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滥用权力实在太多了,
华人政客怎么就不肯做些实事帮帮无辜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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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9 23: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意你到警政委员会投诉, 你可致华人的法律援助处求助, 地点好象在登打士夾bay st. 可到华咨处问.

支持你及祝你好运, 愿神庇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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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0: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帮你把标题改成红色,希望能更多人看到。第一次用道具,还挺好玩。

建议你把标题改一下,能体现需求帮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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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1: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这个混蛋警察!我们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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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30 13: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网友:

请想象一下,然后选择一个你认为最能忍受的一件:

1, 在太阳穴上被猛击一拳(请记住是警察击你,而不是你5岁的小孩击你)。
2, 被警察面朝下按倒在草地上,带上手拷。
3, 被警察在腰部踢了几下(同样请记住是警察踢你,而不是你5岁的小孩踢你,那个分量你可以想象。)
4, 被警察揪着头发,强迫在街上照相。

同时请记住,这是在你没有做错事的情况下发生的。 请问你,以上哪一项你认为最轻的,你可以忍受得了的? 那么,如果四项都让你承受呢?

也许你会说,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别人身上我无所谓。 但我相信, 相似面孔的你和我,如果越不站出来说话,今后发生在你或者我身上的可能性就越大。

如果真的这样的事发生在你身上,你是自认倒霉还是希望得到周围的人的同情和声援?如果你希望的是后者,我相信你现在就能做点什么。

感谢以上已经发表自己看法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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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3: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这讨论什么?
直接找CBC或者报社,警察总局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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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4: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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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5: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网友:

请想象一下,然后选择一个你认为最能忍受的一件:

1, 在太阳穴上被猛击一拳(请记住是警察击你,而不是你5岁的小孩击你)。
2, 被警察面朝下按倒在草地上,带上手拷。
3, 被警察在腰部踢了几下(同样请记住是警察踢你,而不是你5岁的小孩踢你,那个分量你可以想象。)
4, 被警察揪着头发,强迫在街上照相。

同时请记住,这是在你没有做错事的情况下发生的。 请问你,以上哪一项你认为最轻的,你可以忍受得了的? 那么,如果四项都让你承受呢?

也许你会说,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别人身上我无所谓。 但我相信, 相似面孔的你和我,如果越不站出来说话,今后发生在你或者我身上的可能性就越大。

如果真的这样的事发生在你身上,你是自认倒霉还是希望得到周围的人的同情和声援?如果你希望的是后者,我相信你现在就能做点什么。

感谢以上已经发表自己看法的网友。
雪人 发表于 2010-9-30 14:29

这次地区议员选举, 有很多华人都在参与竞选
如阳光学院校长徐开宏等
反映给他们, 让他们和警察交涉
看看他们真的像嘴上唱的那样好听!

在紧要关头才是考验候选人的时候!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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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5: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
1。警察对他喊啥了?他不懂英语,应该就地停下,而不能想当然地离开。
2。被打的过程不够详细,至于按倒地上戴手铐不算太过分,因为在警察看来,他是在逃跑。
3。那二个照相的人是何身份?肯定不是一般的路人,否则警察不可能强制配合照相。先搞清楚他们有没有权力照相。我知道一般被逮捕,警察是有权力照相的,严重的还要打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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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5: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I don't know if the thing's happend is ture.   The person was beated should go to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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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5: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ocky28 于 2010-9-30 17:32 编辑

在加拿大电视上,经常看到让华人作角色演出的辱华广告片,比如TD和QUESTRADE的广告. 华人社区应与以抗议和揭露.
和所有其他欺凌者一样,这个警察的最大愿望就是受欺负的人不出声,下次他还会欺负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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