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肯定输!!! 1。房客有定时交租 2。没有故意搞坏房东的物品 3。没有在房内吸毒,发生刑事案件 房东是没有权力进入私人房间,没有权力干涉洗澡的时间,开窗的权力,煮饭的方 式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1 10: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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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分租给别人的房东都不是什么好鸟,以前有过8个房东,4个房东都想上俺的床, 2个房东夏天不开冷气,不给用洗衣机,另外一个房东经常进俺的房间督促俺要关灯, 还有一个房东比较好,但是房间有老鼠,半夜把俺书包的巧克力都吃了 那些房东把厅用板分成2间就出租了,以前住过那样的房间,隔壁是个小伙子,经常自淫自乐,俺都可以听见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1 09: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以前当过房客,没当过房东。但是站在本人的角度来看一下: 1、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房间里开着空调的话,那么不要把门打开。当然,50岁的人不知道这个道理的话,无语中;如果不知道房间开空调,而且房间很冷的话,那么正常思维的人应该会跟房东说一下,当然,50岁的人不会说,只会直接开电热毯,无语中; 2、在洗衣机里放入沙网,滚动洗衣机,对于50岁的人来说,是属于正常洗衣,天下奇观之一; 3、做饭的时候,开着4个炉子,其中只有几片菜叶和一壶开水,对于50岁的人来说,是正常做饭,天下奇观之二; 得出结论,此房客无须上法庭,而是去看心理医生。 不是逗你玩的 发表于 2010-8-11 10: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在正常情况下你说的没错,但法官也没那么单纯只看这些表面的东西。房东也有自己的证据 不是吗? 正常做饭开四个炉头、一人洗澡把热水都用干?难道法官不具备生活常识? JiuMaNi 发表于 2010-8-11 1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房东朋友你现在应该把房子卖了,准备钱打官司吧 1。破坏洗衣机,有人放沙球,只是有人,没有证据 2。洗澡时间,没有在合同上规定,监视别人洗澡时间是精神虐待行为 3。煮饭开几个炉子,没有在合同规定,又受到监视,又是精神虐待 4。开冷气,我不喜欢,没有在合同规定不能开窗 所有房东收集的证据都在折磨监视房客的隐私,是精神虐待 结论房东必输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1 11: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房客和房东, 相信你们对这里的警察,律师,法官都了解不多, 这条路走下去. 最终被玩的是你们双方,包括金钱和精力, 各自反思反思自己的那些'外斗外行,内斗内行'的行为. 收了吧!!!!warner2001ca 发表于 2010-8-11 11: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昨天看了房东的叙述,今天看了房客的坦白: 一桩典型的中国人处理生活矛盾的案例, 房客到是基本没有否认房东指控的事实,虽然辩解的苍白无力,但房东没有坦呈自己的行为. 你们同为山东老乡, 这山东大葱的味道也太浓列了些, 而且散发到一个不适合的地方.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房客和房东, 相信你们对这里的警察,律师,法官都了解不多, 这条路走下去. 最终被玩的是你们双方,包括金钱和精力, 各自反思反思自己的那些'外斗外行,内斗内行'的行为. 收了吧!!!! warner2001ca 发表于 2010-8-11 11: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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