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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在婚礼上痛骂徐志摩和陆小曼!(作者:飞天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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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29 22:53: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digest.creaders.net/artic ... 80554&id=286458

(1)



七夕节是中国的情人节,就在牛郎织女相会的那天,1926年北京北海公园进行了一场人们议论了很久的婚事。新郎徐志摩,新娘陆小曼早已成了舆论的中心,婚礼上,徐志摩老师梁启超的祝词使得在场的所有人,除了他自己之外,都感到难堪。他不仅没有讲吉祥话,反而对新郎、新娘痛斥,切责他们不该把婚姻当成儿戏,最后说道:“祝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事后梁启超写信给他的女儿梁令娴,说道:“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赓的夫人。与志摩爱上才和王赓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志摩找到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将来痛苦会接踵而来。所以不惜声色俱厉地予以当头棒喝,盼能有所觉悟,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我在结婚礼堂上大大地予以教训,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不失色,此恐为中外古今未闻之婚礼也。”

  陆小曼是北京城里有名的交际花,她的父亲陆定原是财政部的赋税司司长,后来弃政从商,出任震华银行总经理,算得上是一位财神爷型的人物。陆家有的是钱,舍不得让宝贝女儿进学堂,便把需要的老师都请到家里,所以陆小曼虽然没有上过学,除中国文字颇具造诣外,英文、法文的口语笔译都流畅自然。在艺术方面,除写得一手绢秀的毛笔字外,国画、京戏、舞蹈样样都行。再加上她从小口齿伶俐,长得象个小仙女似的,便赢得了“绝代佳人”的美誉。

  陆小曼的第一个丈夫就是梁启超信中提到的王赓,曾留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西点军校。与陆小曼结婚的时候,正任教北京大学。婚后不久,两人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便产生了差异。王赓办事认真负责,为准备授课经常埋头研究。陆小曼生性风流,三天两头到外头游乐。于是王赓认为陆小曼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也没有守住妇道人家的本份;陆小曼则认为王赓不够体贴,喝过洋墨水的的人还如此古板。这时王赓留学美国时的好友,北京大学的同事徐志摩悄悄地介入进来。

  陆小曼是江苏武进人,徐志摩是浙江硖石人,比王赓小一岁,比陆小曼大六岁。曾入北京大学、美国克拉克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读书,生来绝顶聪明,后来拜在梁启超的门下。他的散文、新诗把中国古典文学和西方文学揉合在一起,深入浅出、华而不腻、媚而不俗。“五四”运动前夕,他提任《北京晨报》的副主编,后来又成立“新月书店”,发行《新月杂志》。在新文化运动中推波助澜,他成了追求时髦的人崇拜的偶像。徐志摩卓尔不群、兴趣广泛、风流潇洒。他早就有了结发妻子张嘉玲,但在欧洲留学期间拼命追求林徽音。这样的人自然是陆小曼喜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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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1-29 22:54:31 | 只看该作者
(2)



  徐志摩是王赓的好朋友,渐渐地和陆小曼也就熟悉了。王赓一旦遇到事情多分不开身或是懒得出去的时候,便叫徐志摩陪着陆小曼外出游山玩水或钻进灯红酒绿的场合消遣。那时,徐志摩正处在失恋阶段,他拚命追求的林徽音瞧不起他,和梁启超的长子梁思成结婚了。于是便把满腹的柔情转移到陆小曼身上。恰好王赓受聘赴哈尔滨提任警察局长,陆小曼空闺独守、芳心寂寞。陆、徐二人就象A、B胶一样,越粘越紧。

  从传统道德讲,徐志摩追求陆小曼,算是对结发妻子张嘉玲不忠,对朋友王赓不义。然而徐志摩向来是随兴而为、不拘绳墨,一旦“邂逅赏心,相倾怀抱 ”,就顾不了身外之事了。陆家和徐家都认为他们是不孝子女,是丑闻,极力阻止。徐志摩、陆小曼认为:“真爱不是罪恶,在必需时未尝不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争取,与烈士殉国、教徒殉道,同是一理。”
   
    徐志摩向世人宣示:“我之甘冒世之不韪,乃求良心之安顿,人格之独立。在茫茫人海中,访我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两人在风气初开的潮流中,受到青年男女的怂恿、喝采,豪气干云地踏上“不思旧姻求新婚”的道路。像郁达夫就说:“志摩热情如火,小曼温柔如棉,两人碰在一起,自然会烧成一团,那里还顾得了伦教纲常,更无视于宗法家风。”

  这时王赓受了孙传芳的邀请到了南京,在五省联军总司令部内提任总参谋长的职务,位高权重。风闻妻子行为有异,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写了一封快信给陆小曼声言:“如念夫妻之情,立刻南下团聚,倘若另有所属,决不加以拦阻。”几经周折,徐志摩与张嘉玲离了婚,王赓与陆小曼也办了分离的手续。王赓对陆小曼酸溜溜地说:“合得来是夫妻,合不来就分开,我自愿退让来成全你们,希望你能过得幸福。”

  在胡适、郁达夫等一批朋友的帮助下,徐志摩积极筹备婚礼。徐家和陆家的长辈对徐志摩、陆小曼的事情十分痛恨,是坚决不参加婚礼的。于是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尽管也反对他们两人的结合,是一定要请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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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1-29 22:55:34 | 只看该作者
(3)

   在胡适等人一再相劝,好说歹说的情况下,梁启超终于答应参加婚礼。婚礼如期举行,梁启超说了前面提到的那段惊世骇俗的话,想不到竟灵验如神。婚后不久,陆小曼就提出要移居上海,说是要借十里洋场的五光十色,冲淡在北京积累下来的一身晦气。

  他们在福熙路四明村里筑起爱的窝巢,有一段时间两人过得十分甜蜜。第二年春天,暖风醉人、百花怒放。陆小曼终于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荡漾春心,开始故态复萌。才刚刚投身社交圈里,便立刻造成极大的轰动。上海是藏龙卧虎之地,多的是满清遗老、王孙贵胄、富商巨贾,以及有钱又有闲的世家子弟。于是有人请她吃饭;有人邀她跳舞;更有人出来怂恿她票戏义演。风头算是出足了,时间、精神与金钱都一齐赔了进去,陆小曼认为十分值得,徐志摩却暗暗叫苦不已。

  有一个叫翁端午的苏州人,家财丰厚、赋性风流、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出手阔绰、挥霍无度,是雅歌集票房的台柱,更有一手推拿的医道本领。通过票戏与陆小曼相识,于是在陆小曼面前大献殷勤,两人常常搭挡演出获得满堂喝彩。有一次陆小曼演出大轴,唱做累人,曾经一度晕厥。翁端午施展他的推拿绝技,为陆小曼捏捏揉揉,居然解除了陆小曼的疲劳。于是陆小曼便常常要翁端午为她推拿,感到通体舒服,两人的关系渐入佳境。翁端午又教会陆小曼吃鸦片。这样翁端午在陆小曼身上一会儿上下其手,抚摸揉搓;一会儿又和陆小曼倚枕横陈,对灯吞云吐雾,连旁人都看不过去。然而徐志摩仍以赤子之心为娇妻辩护,他解释说:“夫妇的关系是爱,朋友的关系是情,罗襦半解、妙手摩挲,这是医病;芙蓉对枕,吐雾吞云,最多只能谈情,不能做爱。”

    于是陆小曼得寸进尺,完全不把徐志摩放在眼里,当着徐志摩的面与翁端午出双人对,甚至做出亲妮的举动来。当年徐志摩所做的,如今翁端午做得似乎更彻底;当年王庚所难堪的情事,此时徐志摩也尝到了个中苦涩的滋味。真是报应,徐志摩现在是血淋淋地跌在人生现实的荆棘丛中。

  夫妻的感情出现了裂痕,陆小曼仍毫不在乎,昏天黑地地玩着。徐志摩为了供应妻子无底的挥霍,除了在上海教书写作赚钱以外,还风尘仆仆地远赴北京开源。时而上海、时而北京,两头奔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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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1-29 22:56:18 | 只看该作者
(4)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徐志摩从北京回到上海,晚上和几个朋友在家中聊天。陆小曼依然是很晚才回家,而且喝得醉眼朦胧。朋友们先后了,徐志摩窝了一肚子的火。

    第二天,徐志摩耐心开导劝说陆小曼,陆小曼根本就听不进去,两人于是大吵一场。陆小曼正在烟榻上过鸦片烟瘾,突然发起小姐脾气,抓起烟灯就往徐志摩身上砸。虽然没有砸中徐志摩的脑袋,却贴着额角飞过,打掉了徐志摩的眼镜。

    徐志摩彻底地绝望,悄然离家到了南京,十九日搭乘中国航空公司京平线的济南号飞机,飞往北平。飞到济南附近的党家庄,遇到漫天大雾,飞机误触开山山头,机毁人亡,徐志摩手脚烧成焦炭,死状极惨。

  徐志摩的死引起极大的震撼,朋友们纷纷从各地赶来,为他操持丧事,郁达夫撰写的挽联高挂灵堂:

   两卷新诗,廿年旧友,相逢同是天涯,只为佳人难再得;

  一声河满,几点齐烟,化鹤重归华表,应愁高处不胜寒。

  而灵堂中最显眼、最感人的挽联还是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张嘉玲和宣布脱离父子关系的徐志摩父亲徐申甫的挽联。徐申甫深为儿子的死所不值,他哭道:

  考史诗所载,沉湘捉月,文人横死,各有伤心,儿本超然,岂期邂逅罡风亦遭惨劫;

  自襁褓以来,求学从师,夫妇保持,最怜独子,母今逝矣,忍使凄凉老父重赋招魂。

  张嘉玲本因为陆小曼的缘故,徐志摩已与她离婚。可她深爱着徐志摩,徐志摩的父亲徐申甫也觉得张嘉玲是难得的好儿媳妇,所以张嘉玲一直仍住在徐家。她是这样哭徐志摩的:

  万里快飞鹏,独撼翳云遂失路;

  一朝惊鹤化,我怜弱惜去招魂。

  灵堂上,徐申甫不愿见陆小曼,张嘉玲却不避嫌忌,走去安慰陆小曼。陆小曼良心发现,愧悔交加,两人遥遥相对,哭倒灵堂。灵堂中,徐志摩脚下的长明灯忽暗忽明,闪烁不定。

  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五年,付出了宝贵的生命。老师梁启超的顾虑成了无法挽留的事实。徐志摩死时三十六岁,正当有为之年。陆小曼此时刚刚三十岁,正是女人最绚烂的年华。然而顶着徐志摩未亡人的头衔,自然不得不在社交场所有所收敛,社会上对她也颇不谅解。一般人尽量避免与她发生牵扯,她今天向贺天健学画、明天向汪星伯学诗,打发凄清的岁月。她干脆与翁端午同居,最后为生活所迫,连徐志摩《爱眉小扎》和《志摩日记》的版权也卖给了晨光出版公司。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陆小曼终日疏懒困倦,打不起精神,很快地便憔悴了。她是在一九六五年文化大革命即将来临的时候,死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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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1-31 14:42:42 | 只看该作者

徐志摩写了首流传千古的好诗<再别康桥>

可惜了,诗人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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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9-2-2 21:19:55 | 只看该作者

徐志摩本色:苦恋林徽因,被陆小曼征服不能自持

(文汇读书周报)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 ... -gb2312-784974.html

  徐志摩的形象在历史上已经定格,一位风流才子,毕生游历广泛,不仅新诗、散文写得漂亮,更招人耳目的是其情窦硕大,情史灿烂,三次恋爱——一说是三次半,那半次恋爱的对象为凌叔华,两人的关系半是恋人半知交,他的隐私簿“八宝箱”(即风流簿)就交由凌保管,内有他的日记与私密文件,还嘱托她为其写传 (一部风流情史而已)。徐有过两次婚史,都轰轰烈烈,不仅是万人争窥的名流隐私、媒介事件;红尘散尽,即使书写民国社会史,徐的艳史也都难于割舍,平心而论,才子风流是本色。

  徐相恋相爱的三位女子都非同寻常。

  张幼仪是名门闺秀,端庄善良,外秀内慧,与徐分手后在上海经营云裳服装公司,商业上十分成功,不仅抚养老幼,还常常资助志摩。

  林徽因是新女性的代表,才高趣雅,艳惊四座,让徐穷追旷恋(徐之后金岳霖步其后尘,终生思恋),虽然未能结合,心灵与学术交流与默契仍非同泛泛,徐以三十五岁壮年奔赴黄泉,就是为赶赴北平去听林的一场报告。徐在许多场合高谈两性交往的境界为“灵魂之伴侣 ”,大多都是暗喻“摩-因”知交的。

  陆小曼属于灵艳型奇女子,交际花的外在魅力首先征服了徐才子,令他不能自持,尽管陆心有灵犀,戏曲、丹青、文章都属上乘,但短暂的婚姻生活,迥异的生活姿态,使徐-陆在精神上没有真正实现对接,反而徒生了无尽的烦恼,在志摩辞世若干年之后,小曼才体悟到徐的精神魅力,才真正感受志摩的精神体温,于是奋发编徐的文集。

  此时,陆的灵与肉需要是分裂的,精神的寄托牵系在徐的身上,物与欲的满足则归于另一位美男子翁瑞午,此人是晚清帝师翁同稣的嫡孙,文辞定不及徐,但家荫丰实,多才多艺,闲趣高于学识,昆曲、丹青、医药,尤其擅长按摩之术,熟谙男女心曲,善解风情,陆从他身上获得许多徐无法给予的细蜜温情。徐在世之时,陆翁就暗通款曲,徐死后,更是鸳行鸯随,同屋而栖,是陆离不开的生活“情趣”所依。历史抒写的是功名地位的贴附,现实生活中享受的却是世俗的脉脉温情,陆的一生两件都占有了。

  相反,志摩在小曼身上得到的是情色的不谐的反弹。别看他情书写得如何的缠绵,只是他迷狂的单向表达,一份文学追梦,至死,他的精神依恋还系在林徽因身上,他的赴死又何尝不是一次感情追梦(为聆听林的一次普通讲座,去完成内心的又一次爱的相知相遇的升腾仪式)。

  作为新闻事件,徐陆之恋在当时是背时的,也是挨骂的,骂势最甚者应数梁启超,他是徐志摩的老师,他对徐志摩与陆小曼大光其火,言辞丝毫不留情面,在婚礼上对学生严加训斥。他大骂学生用情不专,必须痛改前非,此次是最后一次结缡,一则暗责徐对儿媳林徽因的苦苦依恋,二则申明自己的婚恋主张。

  梁早年曾组织“一夫一妻世界会”,支持女权主义,其妻李惠仙长他四岁,容貌平平,梁又因“乱党贼子” 的身份,一度四下流亡,与妻子离多聚少,但依然恪守旧缘,未生婚变,内心坚守自然是主因,外在条件也实在不允,读书时没有女同学,谋事时没有女同事,老天不给机会,绝非心如古井,一旦遭遇激情,也难免心旌动摇,梁中年流亡南洋,就曾为当地一何姓小学女教员(何蕙珍)倾倒,迷得死去活来,恋情顿生,结局当然是一个“空”字,缘由有梁反思后拒何女示爱,及何女坚拒梁的求婚两种版本。与众不同的是梁将迷恋何女的过程详细记下告知李夫人,令李夫人心头一震,赶忙为其物色“二室”,虽然梁坚持最初的“一夫一妻”理念,没有正式纳妾,却与李夫人的随侍女“王姨”(王桂荃)有着“如夫人”的关系,王还为梁家生育了三子二女。

  梁解释这种情形有一段名言:男人“凡有过人之才者,必有过人之欲”,后来觉得不符合原初的主张,便补上一句“有过人之才,有过人之欲,而无过人之道德心以自主之,则其才正为其欲之奴隶。”其实,梁一念之差,没有拜倒在何蕙珍的石榴裙下,却搂了李夫人的贤惠使女,还是做了“半个奴隶 ”。

  梁的名言是可以关照近代史上一大串名流才子的,胡适之也莫能例外。1962年胡去世,蒋介石送去一幅挽联,上书“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意在勾勒胡一生的矛盾,在情爱关系上,胡的知行也交织着尴尬。在赴美留学前,胡(洪梓)在上海滩曾度过他人生中短暂的放浪期,喝花酒、狎妓、斗殴,一次烂醉之后猛回头,考取官费留美资格,随后一路正人君子(海外曾有韦莲司之恋,但未脱缰),归国后在南京时曾遭遇过一次“爱情瘟疫”,热恋上表妹曹佩珊,后遇发妻江冬秀剧烈反抗(以戮子相要挟),内心也遇剧烈震荡,有情人未成眷属,胡江和好,终生未发生变故,恰好符合梁启超的名言。

  细细搜寻史料,未必死水无澜,野史版的陆小曼晚年口述,说志摩死后,陆新寡,风韵万千,却与旧情人翁瑞午同居,“胡大哥”心生醋意,多次劝说陆,明示翁太俗,他愿意全力供养陆,感情上也愿意陪逢,陆未允,招来胡大哥万分嫉恨,当凌叔华征询胡徐的遗物“百宝箱”如何处置时,胡力主不能交给陆。以致《伦敦日记》失传(可能被林徽因销毁)。从这段野史看,胡也并非心如古井,仍保有才子的“风流”底色,但这一内心“波澜”并非抹黑胡适之,相反,正映出胡身上的“人间情怀”,越发可亲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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