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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ephantsong

1栋房子分隔18间:非法分租屡禁不止

发表于 2008-2-5 22: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i]最初由[----]发布[/i]
接送搬运、搭顺风车是不是非法无证经营?
房屋出租是不是非法?

答案是。

我分租房屋,是非法,
日他妈,政府收税,银行收利,煤气,电力,税、垃圾警察涨工资===统统涨价收费,合法。

哪位给我一个议员的职位、收垃圾的工作、开TTC的工作,我把我的房子车子白送给你。

顶!!!有市场才会有分租,有市场才会有接送搬运,都是辛苦钱,理他娘希匹的狗议员垃圾警察!
发表于 2008-2-5 23: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出租被取缔,新来的移民连住的地方都找不到。
你没有收入证明,公寓房不吊你。或者你先交6个月的房租,可这就是合法的吗?
发表于 2008-2-5 23: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乘人之危收400元租一个月实在是不地道,跟在火车站卖50元一个方便面的有得一比
发表于 2008-2-6 00: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卢山先生说一句公道话

1)这个出租市场在主流西人市场不存在,但在大陆移民圈内存在,自有它的社会根源——不能归罪出租者,因为租客并没有投诉,好像以上回帖还有租客为卢山说话。

2)并不回避,卢山就在本网站做了广告,迄今也没有他的租客对他投诉过。

3)我还清晰地记得,两年前新移民冯波不幸身亡,其父母来多伦多奔丧,就住在卢山在唐人街开的移民接待站里,当时本网记者去采访这两位老人家,老人家还说过,要感谢这家移民接待站,只收半费还是没有收费,我记不得了。帮助冯波拍卖的、捐款的后来都在媒体大出风头,但只有卢山作了这件好事默默无闻。

4)人都要生存:这个市场只要存在,就有人去做。只要不违背良心,就不要过多地去谴责。举个例子,接送服务就是违法的,作接送的人,只有领了执照去开出租才合法.但是,敢问这里论坛的坛友,有几个人没有用过“非法的”接送服务?说白了,这次加拿大华人春晚,用的接送服务,送观众去看春晚,就是“非法”的——不是正规的出租车!

5)今天,卢山先生白天给我打电话来,我还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不知所云。听他的口气,好像也有冤屈。直到夜里,现在我才看到这篇文章。若卢山先生有意,可与我们的记者通话,我们的记者会写一篇公平的报道647-205-6698。

赵平波
发表于 2008-2-6 01: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url]http://bbs2.creaders.net/bcchinese/messages/66961.html[/url]

租客注意,如果房子条件太差或租客太多,可以投诉

送交者: 租客注意了 2008年2月05日22:29:32 于 [卑诗华人社区]http://www.bbsland.com


租客注意,如果你租的房子条件太差或租客太多,可以向市府投诉举报

近日,数名中国移民因违反城市规划附例将房屋非法分租,而被市政府勒令将房屋改回原先的布局,并处以罚款。主流媒体《多伦多星报》于头版头条就这一事件作了详细的报道:
[url]http://www.thestar.com/News/GTA/article/300651[/url]
市政管理人员Licensing and Standards Committee([url]http://www.toronto.ca/licensing/rooming_houses.htm[/url] )在收到投诉之后,调查员认定这是一栋非法出租屋,并将此案诉诸法庭。去年夏天,法庭判定他违反了城市规划附例,而房东也当庭认罪。最终,房东与合伙人各被罚款5,000元,并被勒令将房屋改回原先的布局。

广大租房的新移民和留学生朋友注意,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烂租,多租,刁难房客的房东,用具名或匿名的办法向下列网址所列部门的电话举报,所有违法房东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

事实上,大多数房东可能根本没有办ROOMING HOUSE LICENSE,(具体规定参见 [url]http://www.toronto.ca/licensing/rooming_houses.htm)。对这类房东,要将其投诉到市府Licensing[/url] and Standards Committee [url]http://www.toronto.ca/committees/licensing-standards.htm[/url] 或执法机构:[url]http://www.toronto.ca/licensing/enforcement.htm[/url]
那些烂租,乱租,并剥削压迫学生和新移民的违法房主们会被调查,起诉并处以罚款。

新移民和留学生朋友,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吧,一个电话就能朝解决你的全部问题迈出一大步。
发表于 2008-2-6 01: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不合法是可以改变的,是靠选票去改的,可不是公民不能参选---真难

合法不合法是可以改变的,是靠选票去改的,可不是公民不能参选---真难
华人在海外坚难的生活下去,登陆落地要接机,头几天要住宿,要找房,找学校,要办手续,要找工作,要出去买菜,要学英文,要找工作,要买房,要买车等等等,留学生要交学费,要移民,等等.这些需求产生了相应的服务机构.按合法的办法是要花很多钱的,华人在海外能省一点算一点,省下的钱可早一点买房买车走上象当地人一样的生活,北约克和士嘉宝租给一家三口是不合法的,大部分新移民都要不合法的合住(两人一上合住都算非法)才能省一点钱早点找工作买房.要把这个非法改为合法不是不可以,改了也没有多少坏处,好多城市都改了.这两个城市没改,只是因为有这个需求的群体没有选举权,有了选举权的又没有合住的要求了.不单存是租房,就是你在加拿大有任何需求,都可通过投票解决.移民法改了好几次.多伦多公共场所抽烟法改了,温哥华吸大麻法改了等等.只是看有多少人意见是一样的.任何法律都可随时改变,只要有狠多人投票就是了.法律改变了,就不用费劲就可生活好了.要不改法律就是累死人也达不到当地人的生活水平.
发表于 2008-2-6 05: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也可以做着违法的事, 违法的并不都一定是坏人
做人与做事要分开看, 这种违法出租房最大的危害是安全问题, 这关系到人的生命和健康, 只是华人很少从生命和权益的角度去看问题
即使是强盗也有行侠仗义的一面呢
发表于 2008-2-6 07: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本事的挣大钱,没本事的骂大街.
发表于 2008-2-6 08: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给卢山先生说一句公道话

[i]最初由[广告管理员]发布[/i]
[b]给卢山先生说一句公道话[/b]



2)并不回避,卢山就在本网站做了广告,迄今也没有他的租客对他投诉过。


4)人都要生存:这个市场只要存在,就有人去做。只要不违背良心,就不要过多地去谴责。举个例子,接送服务就是违法的,作接送的人,只有领了执照去开出租才合法.但是,敢问这里论坛的坛友,有几个人没有用过“非法的”接送服务?说白了,这次加拿大华人春晚,用的接送服务,送观众去看春晚,就是“非法”的——不是正规的出租车!



赵平波

老赵这番道出自己的苦衷,不打自招:搞不了地上经济,就搞地下经济!
都是为了生存. 在主流媒体中眼中51也是地下网站.制造许多房地产,就业的假广告,盗用星岛版权,好象也被警告过.兔死狐悲!!!!
发表于 2008-2-6 08: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i]最初由[姜枫A]发布[/i]
好人也可以做着违法的事, 违法的并不都一定是坏人
做人与做事要分开看, 这种违法出租房最大的危害是安全问题, 这关系到人的生命和健康, 只是华人很少从生命和权益的角度去看问题
即使是强盗也有行侠仗义的一面呢
法律本来就是针对好人的。
发表于 2008-2-6 09: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当然不好,最主要的是不是骗人过来的。
我今年6月过来的,到了这里,房东坚持说要收开锁匙 押金50元,后来给了20,我以前的房东不收的。我觉得他的房子不好,分隔多了点,2月后另找地方了,可是他就不给押金了,不接我电话,人没有住那里了,我也开不了门了一样。我想投诉,问了其他一起走的房客,也是一样,那才是黑房东。

他继续在51打广告,我建议51有个投诉的地方,
我还保留了他的押金条呢
发表于 2008-2-6 09: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生存

[COLOR=darkblue]1、为了生存,不容易,可以理解。

2、房东、房客,两相情愿,一个赚钱,一个省钱,利人利己。

3、再说追查“违法”,那是警察的事。摸着良心问问,办移民的材料、报税的数据,可都经得起细查?

4、当然,什么事都不要做过分了。真想参观一下那18间客房,是怎么巧安排的?要注意防火。
发表于 2008-2-6 11: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致赵平波先生:

致赵平波先生:
您的公道话未必公道.  我就对您的论点一一评判:

1) 难道您认为只要没有租客投诉, 这种非法出租就合法了吗?! 其中的安全隐患就消失了吗? 况且您又怎么知道有没有人投诉? 51网站并不是接待房屋租赁投诉的机构, 您是根据什么得出这一结论的?

2)  卢山就在51网站做了广告, 只要符合相关手续, 并没有什么.

3) 卢山曾经帮助过别人, 不等于他的非法行为就合法了. 难道赵先生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吗?

4) 其他的非法现象的存在难道可以使非法的房屋租赁变合法了? 这里的逻辑实在可笑.  如此密集的房屋分割, 其中的安全隐患非常明显, 先不说合法不合法, 为了自己赚钱, 置这么多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还好意思说"不违背良心"?!  而且卢山先生真的是到了山穷水尽,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的地步了吗? 显然不是!!

5) 赵先生还在"不知所云", 就急着要为卢山申冤了, 让人未免觉得太过殷勤.

赵先生作为一个报业人员, 竟然如此是非不分, 逻辑混乱, 让人惊诧.  本人对51网站, 对赵先生原有的好感也大打折扣. 请赵先生检讨是什么原因让您如此有失水准, 是非不分?

   
taofeng


[i]最初由[广告管理员]发布[/i]
[b]给卢山先生说一句公道话[/b]

1)这个出租市场在主流西人市场不存在,但在大陆移民圈内存在,自有它的社会根源——不能归罪出租者,因为租客并没有投诉,好像以上回帖还有租客为卢山说话。

2)并不回避,卢山就在本网站做了广告,迄今也没有他的租客对他投诉过。

3)我还清晰地记得,两年前新移民冯波不幸身亡,其父母来多伦多奔丧,就住在卢山在唐人街开的移民接待站里,当时本网记者去采访这两位老人家,老人家还说过,要感谢这家移民接待站,只收半费还是没有收费,我记不得了。帮助冯波拍卖的、捐款的后来都在媒体大出风头,但只有卢山作了这件好事默默无闻。

4)人都要生存:这个市场只要存在,就有人去做。只要不违背良心,就不要过多地去谴责。举个例子,接送服务就是违法的,作接送的人,只有领了执照去开出租才合法.但是,敢问这里论坛的坛友,有几个人没有用过“非法的”接送服务?说白了,这次加拿大华人春晚,用的接送服务,送观众去看春晚,就是“非法”的——不是正规的出租车!

5)今天,卢山先生白天给我打电话来,我还没有看到这篇文章,不知所云。听他的口气,好像也有冤屈。直到夜里,现在我才看到这篇文章。若卢山先生有意,可与我们的记者通话,我们的记者会写一篇公平的报道647-205-6698。

赵平波
发表于 2008-2-6 12: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文革

发表于 2008-2-6 12: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又见文革

[i]最初由[墨子]发布[/i]
[b]又见文革[/b]
上帝欲其毁灭,必先使其疯狂
上网与其理论,必先诬其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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