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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加公民身份当国籍 要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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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8:35: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加拿大《C-24法案》严改永久居民转公民的条件,在华裔新移民社区引起轩然大波。有人称此为“入籍法”,大呼新移民成了二等公民。换个角度看,《 C-24法案》确实给不懂公民与国民区别,错把公民身份当国籍的大陆移民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4-9-15
这里有点乱。
92#
发表于 2014-9-20 08:5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9# Porpoise88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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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4-9-18 16:07:56 | 只看该作者
真是狗咬狗,一嘴毛!!!!
hellofriend 发表于 2014-9-17 23:07



    为什么不是两嘴毛呢?另一只狗不反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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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4-9-17 22:57:31 | 只看该作者
写这搞笑文章的人最好解释一下在中国什么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ejavu649 发表于 2014-9-17 18:07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就是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是你真的选过谁,或者被选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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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4-9-17 22:52:53 | 只看该作者
略略浏览了一下这几十条帖文,隐隐感觉到许多人似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想说的并不是《C-24法案》如何如何,而是借题发挥说明自己是中国“国民”,继而可以得出去中国不需要签证的结论。
Shao Pang 发表于 2014-9-17 12:35


哈哈,最在乎签证的是签证中心那批人。捞吧,总有一天会拉清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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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4-9-17 22:50:46 | 只看该作者
上面所有的歧义,都来自于主帖作者和支持他的网友把不可改变的人的“族裔属性”和可以改变的法律概念“国籍”混为一谈,或者,他们是把这两个概念掉了包。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9-17 12:35


朋友,你到底看不看英文啊,在加拿大,根据CANADIAN CITIZENSHIP ACT,只有Dual Citizenship的说法, 没有Dual Nationalities说法,你拿个“国籍”自己混过来混过去,这是你自己的事情。

老百姓说“双重国籍”只是图个方便,俗称而已,法律上应该是双重公民身份。你的国民身份还是中国人,加拿大并没有打算改变它的任何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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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4-9-17 22:37:24 | 只看该作者
最新公民法就把加拿大人分为4等:

第一类,亦是享有最高权利的,是那些在加拿大出生而没有其它国籍的加拿大人。这批被誉为“真正”的加拿大人无论做了甚么事,即使犯了最严重的法,又或长期在海外居住,都不会丧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权利。

第二类,透过归化入籍,没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移民。这类人即使犯了严重罪行,也不会丧失公民身份。不过,若果他们当日的移民申请有欺骗成份,又或有移民部官员认为这些透过归化入籍的公民没有意图在加拿大居住的话,公民身份便可以被撤销。

第三类,虽然在加拿大出生,却拥有双重国籍(有些国家给与公民在海外出生子女公民权,某些国家像埃及和伊朗的公民权甚至可以留传五代。亦即是说,即使埃 及裔的加拿大人已经在加国生活了数代,而这些子孙都在加拿大出生,甚至从未踏足埃及,却仍然有埃及国籍。)这类加拿大人若果犯上严重的刑事罪行、叛国、参 与恐怖活动、盗窃国家和商业机密、从事间谍活动等罪行,以及日后政府可能加进可剥夺公民权罪行名单上的行为(根据大律师公会的专业分析,当C-24号法案 打开以犯法撤销公民权的先例之后,政府日后便可以把其它行为和罪行加进剥夺公民权的罪行名单里面)。

  第四类,即透过归化入籍的移民,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人。大律师公会以真正的“三等”公民来形容这类人。这类人要面对所有在这项法案所提出的,包括具追溯效力和未来政府可能新增加的,都可以令这类加拿大人丧失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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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4-9-17 22:34:20 | 只看该作者
褫夺公民权?如果中国有那就是判死刑的时候。一般我只知道中国是褫夺政治权力终身。


回复  wanxialiao

剥夺公民权,在中国犯罪了褫夺公民权是在判决书里的,出生在中国也一样褫夺
dejavu649 发表于 2014-9-1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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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4-9-17 22:07:40 | 只看该作者
真是狗咬狗,一嘴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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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4-9-17 17:07:34 | 只看该作者
写这搞笑文章的人最好解释一下在中国什么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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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4-9-17 17:0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wanxialiao

剥夺公民权,在中国犯罪了褫夺公民权是在判决书里的,出生在中国也一样褫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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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4-9-17 16:58:06 | 只看该作者
典型的白痴文章,法案是针对双重国籍人士,中国人入籍加拿大没双重一说,还叛国会被驱逐处境,可笑,重罪轻判,人家针对某些伊斯兰恐怖分子搞出的法律,触动了一些法盲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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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4-9-17 12:20:3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相信这些网友的真实目的是在这里,他们想说的是自己是“中国人”(这种族裔属性)是不可改变的,然后把这个概念偷换成“国籍”,说自己的国籍是永远不可改变的。这个理论,满不靠谱。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9-17 13:15



    这次顶老酒!鄙视那些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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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4-9-17 12:15:58 | 只看该作者

别拿加公民身份当国籍 要有自知之明

略略浏览了一下这几十条帖文,隐隐感觉到许多人似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想说的并不是《C-24法案》如何如何,而是借题发挥说明自己是中国“国民”,继而可以得出去中国不需要签证的结论。
Shao Pang 发表于 2014-9-17 12:35


我也相信这些网友的真实目的是在这里,他们想说的是自己是“中国人”(这种族裔属性)是不可改变的,然后把这个概念偷换成“国籍”,说自己的国籍是永远不可改变的。这个理论,满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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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4-9-17 11:35:42 | 只看该作者
略略浏览了一下这几十条帖文,隐隐感觉到许多人似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想说的并不是《C-24法案》如何如何,而是借题发挥说明自己是中国“国民”,继而可以得出去中国不需要签证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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