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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了然于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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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Q1签证回国办居留不成:被罚款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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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8 11: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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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飞机起飞时间的接近,安检人员也开始松懈了,问杨小姐到底有多少钱?得知杨小姐只剩下1600元,他们商量了一下说,给你优惠当逾期居留3天,罚款1500元算了,就这样杨小姐总算按时离开了中国。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11-18
看了文章好几次,难为我这个干法律的,看了几次才明白。

Q签证只有30天,你要30天完成手续,否则要离开中国,一般L签证有90天。

网友们,记住啊,你只有30天,不成功便成仁。
5号 发表于 2013-11-18 11:28


亲,能否以你干法律的名义,让中领馆澄清下,顺便替这位小姐把罚款要回来?
沙发
发表于 2013-11-18 12: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处罚单上写明是H的探亲签证,不是Q签证,这是怎么回事?又仔细看了一下楼主的文章。文章说:“等到机票到期直接返回加拿大算了”。楼主既然回去打算多住些日子,为什么机票的返加有效日期仅有13天呢?
skmscar 发表于 2013-11-18 10:11


中国签证编号开头的字母H不代表签证类别Q。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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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1-18 12: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猫腻就在此。独轮运们才不管这些,骂一通先。
aaazzz 发表于 2013-11-18 12:47


搅屎啊?签证序列号开头字母并非签证类别,别给领馆摸黑哦。
咱旁观的,看你很像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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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1-18 12: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就是造个谣;然后痛骂中共过过隐。没必要认真。
aaazzz 发表于 2013-11-18 12:50


咱很想看你造个谣,然后吹捧中共过过瘾,咱也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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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18 13: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一规定,但真正没多少人去登记,政府也不过问。我看政府保留它可能是对付难缠的,或者被坏官爷利用了,后者习总可办。
Dontcare 发表于 2013-11-18 12:58


中国国情,派出所现在当权当差的的都是咱哥们,吃个饭都少不了他们,你说会有什么麻烦?
这规定也是就个摆设,结果成了榨钱的手段。

那位小姐去国已久,没经验,遇上事没找个人通融下,结果用加拿大一套公事公办,当然要惹出点动静。

其实在北京机场,请求他们拘留(态度要好),并和加领馆联系,闹成外交事件,恐怕机场的也就放行了。海关工作也算公务员吧,犯不着为一件小事丢职挨处分,自己捞不到好处,代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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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1-18 13: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说一件事,所有探亲类签证,不管是以前的H 还是现在的Q ,一次入境最多可以呆180天。当然你申请的时候要求180天就给你180天,价格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你自己要是觉得30天,60天,90天就够了,只申请30天,60天,90天,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买了43天的机票,为什么申请停留30天的签证的。填表的时候这个数字是随便填的,你自己干嘛这么和自己过不去呢,你填90天不就行了吗。

申请30天的停留签证,买43天的往返机票,却说想从中国多呆一阵儿。我认识所有真正想从中国多呆的人都是申请180天的签证,至少买半年往返的机票或者单程机票。
蜗牛散步 发表于 2013-11-18 13:22


这是实在话,那位小姐没经验,没填好表,闹出事端也有自身的原因。
为了这中国不缺的1600人民币,海关这么做,让大家抓到口舌,对我国来说,也太不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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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1-18 13: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入加籍后,我也没有去吊销我在中国的户口. 大家有跟我一样的吗?
浮云DD 发表于 2013-11-18 13:39


老江在任时,有很长时间废除了吊销户口这个恶法,原意大概是朝默认发展,后来胡温上台后,就和全体海外中国人为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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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1-20 17: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拿Q1签证回国办居留不成:被罚款1500

本帖最后由 Sanssouci 于 2013-11-20 17:50 编辑

回复 161# 了然于胸

中驻美大使馆最新解释24小时报到问题:
http://www.china-embassy.org/chn/qzfw/t1067654.htm

4、如何理解停留和居留?
 
  答:简单地说,入境逗留时间不超过180天的,我们称之为停留,超过180天的,是居留。外国人持标明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签证入境,无需到公安机关登记,在合法的停留期内可以在中国境内活动。如果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超过180天,留学或工作或探亲等,中国驻外使领馆将发给相关居留的签证,这类签证没有标注停留期,持证人入境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公安机关换领居留证件。

国内胡温帮贪官和中央对着干,乘机抢海外中国人的钱,一定要让他们吐出来。

另外,Q1签证既然“没有标注停留期”,那么又要让人在“规定的期限”换取居留证件,这不是自相矛盾嘛!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既然没有标注停留期,那么就应该以到公安局办理居留证件那天开始到批复或拒绝都应该算合法停留。如果是拒绝的或放弃申请居留的,那么也应该给人30天办理机票等事务回国。简单粗暴的罚钱只会损害国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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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1-21 21: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说不用再24小时内到派出所登记了?他们终于做了一件人事。不过我不相信这个政府和他们说的话,规定在那,但怎么执行你就不知道了。
了然于胸 发表于 2013-11-20 23:02


就是,胡温培植的一批贪官还在台上,习老大收拾这个摊子需要时间。咱大伙儿也要不断给点压力,让那些贪官不得不收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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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1-21 21: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zh

    绝对真实枫叶卡!犯法的事情我玩不起!特别在法制国家哦!
LOVESEEKER 发表于 2013-11-21 12:45


对恶法不必客气,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走的人多了。路就出来了。

如果都按他们随心所欲制订的政策办事,根本就没什么改革开放的事,可能咱现在还在拿粮票买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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