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其愚蠢的误导。 很多人想卖出高价,买进低价。那么总有一方要吃亏。但是双方的经纪谈的是一个公平价。如果一方有,一方没有经纪,那吃亏的一定是没有经纪的一方。当然,你没经纪,你也不知道自己吃亏了。不知道就好,心里也不难受。只要没买到不良资产,就该庆幸了. 不管怎样,你要有个经纪。不然的话,你就像一个赤手空拳又全裸的人跟一个全副武装又满身盔甲的人打架。至少一个烂经纪还有一百万的失误保险. 这次我来解析一下买方利用卖方的经纪来成交,也就是卖方的经纪同时做买方和卖方的经纪。 这种方式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被宣布非法而禁止。而在安省,至少目前还是合法的。但我看来,这种方式总有一天会被禁止。这是因为这种方式让经纪处于一个法律和道德的尴尬的处境。当然经纪既做卖方又做买方的经纪,拿两份佣金是应该的。 从买方的立场来看,只能与该经纪签Customer 的合同。也就是买方是经纪的顾客,不是老板,是第二位的。经纪没有责任为买方争取最大的利益。那么该经纪如何为卖方争取最大的利益,又要公平对待买方,就缺少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就完全看该经纪的拿捏了。经纪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只是为了促使交易成功。而买家和卖家由于相对经纪严重缺乏资讯,成了弱势群体。 所以依我看,无论经纪,买家,卖家都要慎用这种方式,以免被告,或受到重大经济损失。 johndxu 发表于 2012-1-2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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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最大的风险是自己的经纪兼任买房的经纪,为了利益最大化,经纪不会让其他的经纪成功买房,不管出多高的价钱。 往往那些大牌经纪容易出现兼任的情况。 很多时候抢OFFER也是经纪包装出来的。 我的经纪就佣金全返,只收劳务费。干多少活儿付多少钱,谁也不欠谁;买个房子就几千元的经纪成本。 GUDONGPAPA 发表于 2012-10-22 08:31
回复 = Anniewzhang 发表于 2012-11-1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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