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 3。这个事外交部,领馆难辞其咎。家属已经向外交部求救,从外交部到多伦多总领馆的值班人员,就没有一个人想到要立即向911报案???如果当时就报警,警察及时到达,可能人还有救。应该引为教训。 4。如果警方的一级谋杀控罪是有根据的,那么这种难以查出原因的高科技谋杀手段,就使人很容易往间谍战的方向猜想。大家看到的都是假象。那个笔记本电脑是真正的目标。 法医 发表于 2011-4-2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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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第四个推理,很符合现场没有性侵犯,却裸身的情况,加上电脑手机被劫,警察是否还遗漏考虑内衣?凶手是在找东西,或许不见的还有USB等等。。。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4-25 14: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案件, 有一点如果得到证明的话, Dickson是可以脱罪的. 那就是小姑娘和中国男友在半夜聊天, 很可能是裸聊. 之所以想到这点, 是因为Dickson敲门后小姑娘应门开门看到的是裸体的姑娘, Dickson会做何感想? 当然要拥抱啦, 如果这样, Dickson就无罪啦. doggy 发表于 2011-4-25 09:10
再补充: 5。值得世人引为教训的还有,以受害人家属的这种身份,前来办理后事,以对公众使用化名,不宣扬身份为好。在西方,你无法封住人们的嘴,不让人们议论挖苦恶搞。以为这样的身份一定可以让人肃然起敬,完全想错了。 法医 发表于 2011-4-25 14:27
没有不透风的墙,使用化名也会被人找出来,更多的猜测,更多的议论讽刺挖苦恶搞。 唉,白发人送黑发人,人生最大的不幸。 不说了,还是想想自己吧,明天说什么得吃顿饺子。 多放点肉,多放点葱花,别怕花钱,人生嘛,活着就应当及时行乐才是。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4-25 15: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再加点小酒? 伐木 发表于 2011-4-25 16:14
嗯,感谢党的政策好,可以出国移民,喝上洋酒。 以前只是听说友谊商店才有洋酒,普通百姓只能在橱窗外看看。 这事聊主任最清楚了,他是专门记录党史的。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4-25 17:04
成长在红旗下的每一个中国人都知道‘只有共产主义才能救中国’,打小毛主席就教导我们美帝国主义是腐朽没落的纸老虎。美国人乱性、磕毒、腐败、残酷,可是现在的共产党怎么可以带领大家重走资本主义道路,向美帝国主义学习跳火坑呢?我们的干部们一边写党史一边把女儿往万恶的资本主义火坑里送!你们说说,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精神’(分裂)?心痛不?!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4-25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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