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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移民申请过程不公:网友要组织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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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21: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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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记者)欧洲人父母移民申请处理只需要几个月,在香港是1年半,新德里是2年,而在北京需要等上6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原因是各地配额有限,而北京近年申请人数增加较快。于是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移民部不根据积压申请调整签证配额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0-10-7
中国人是最讲孝道的,每个人都有父母,当父母在国内孤单生活,没有其他孩子照顾时,做儿女的总想进些孝道,多数人都能理解,有些人为何能说出如此自私的话呢?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我是北京人 发表于 2010-10-7 1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用自己的收入尽孝道,当然值得提倡。用全体纳税人的税金尽少数人的孝道,就值得商榷。为什么北京等候时间长,很简单,不是歧视,因为申请人多。加拿大的移民难民制度看来是得好好检讨一下了,那么高的税,那么高的房价。。。。。实际上,应该根据个人或家庭近3-5年的纳税额,确定父母移民的优先次序。。。
沙发
发表于 2010-10-7 21: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和印度人太多了,要是公平分配的话,欧洲人来一个,中印来50,可能吗?
最公道的办法是按照以往的纳税额来排队,谁对国家的贡献大,谁都父母优先来,同意吗?
dddlll 发表于 2010-10-7 13: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提议好,看似不公平,但实际上是更大的公平,是对诚实纳税人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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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0-7 21: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
纳税只是贡献之一,一生没纳过税的人也许贡献更大。
况且很多权利是人人平等的,无关你纳不纳税。
显示名称 发表于 2010-10-7 13: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您能否说具体一点,到底是什么情况“一生没纳过税的人也许贡献更大”, 这种情况是否很普遍。

另外,您理解的平等是绝对的平等,我们需要的是现实的,可操作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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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0-7 21: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切中要害! 好多闹着要父母移民的华人, 其实就是想找个免费的保姆来看孩子做家务, 工资和医疗由其他人纳税出钱. 什么要尽孝, 全是骗人的鬼话, 华人的名声就是被这些人渣搞坏了.
法官 发表于 2010-10-7 14: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不同意这种观点,现在基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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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0-7 21: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拿大是个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国家,和印度议员拼命为同胞争取利益的一呼百应相比,我们华人从自我意识上没摆脱一百年前卖猪崽来的华工底层的政治地位,反对倡议的这些人只会干活做社会最底层下等人,当然不敢向白人主子要求什么了!!!气愤。现在需要不断唤醒同胞的主人翁意识,我们既然是这里的永久居民或公民,我们合法纳税,就有父母团聚的亲情要求,把年老的父母扔在大陆,自己来回跑好受吗?
racingcar 发表于 2010-10-7 16: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阿,华人应该争取根据纳税金额确定优先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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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0-7 21: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法官

请不要偷换概念。
按你说的大可以取消“父母团聚移民“这一项,而不是有的快有的慢。
申请“父母团聚移民”是需要审查担保资格的,具体说就是收入的够标准。而收入的够标准是以税单来确定的。
如果游行的人不够,那假结婚的够? 难民够?
如果你没有父母, 那我无话可说。。。
gizmo 发表于 2010-10-7 16: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是你在偷换概念,父母移民需要对改进以对纳税人公平,不是取消。假结婚,假难民,当然应该制止,但这里讨论的是父母移民中存在的大锅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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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0-7 21: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拿大申请父母移民的门槛低的不合理, 税前年收入4万的家庭就可以申请一个老人移民, 这个收入纳的税还不够老人免费看病的支出, 就不用说老人在加拿大领的其他福利了, 这不明摆着让其他人为你的父母掏钱吗?

应该把标准改到税前年收入12万以上的家庭可以申请一个老人移民, 对纳税人和父母移民申请人都公平, 如果以后符合这个标准的父母移民再有积压, 再出来抗议.

你不能因为假难民不合理的花掉了纳税人大笔的钱, 你就也要不合理的让其他人也为你的父母掏钱, 这就是你的公平逻辑?
法官 发表于 2010-10-7 16: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法官的观点,应该提高sposor父母的标准,是否12万一人,有待商榷,但4万一位就太低了。而且这只是一年的帐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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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0-7 21: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文章时间年代混乱。
支持游行,有些事情不出声不得人治,说道纳税,我们家纳的所得税够养活一个TTC工人/年,父母仍旧遥遥无期,我们不仅要游行,还要每20人一组给人权委员会和自己的议员写信,看印度人多会出声但是不干活?华人的所谓侨领绝对在此时没用,每个人给死地分,哈勃的办公室打个询问电话也许比侨领管用。
车行千里 发表于 2010-10-7 21: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一个TTC工人平均年薪按6万算,你的家庭年收入应该近20万,如果真是这样,你的父母应该得到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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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0-8 16: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上所有反对游行的人:
(转)游行的目的:

   1. 我们并不要求政府增加父母移民的总配额,我们的诉求是各个海外签证处的处理速度相对的均衡,不针对某一个单一其他族裔。
   2. “公平和重视家庭”是加拿大的社会道德观念,我们有理由走出来争取平等的权利。
   3. 父母移民的资格是经过CIC的统一家庭收入标准审核的,只要这个标准没有调整,就不存在中国父母来会相对于其他国家给加拿大额外增加社会负担的问题。
gizmo 发表于 2010-10-8 11: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这些目的,建议重点放在不公平问题上,比如说,新德里4500, 北京,1000人,明显不对等。纳税人当然珍惜自己的合法收入,但如果社会资源更多的配给了印度老人,那当然应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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