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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闻过则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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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有话要说:房东难道不该反省自己?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10: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房子分租给别人的房东都不是什么好鸟,以前有过8个房东,4个房东都想上俺的床,
2个房东夏天不开冷气,不给用洗衣机,另外一个房东经常进俺的房间督促俺要关灯,
还有一个房东比较好,但是房间有老鼠,半夜把俺书包的巧克力都吃了

那些房东把厅用板分成2间就出租了,以前住过那样的房间,隔壁是个小伙子,经常自淫自乐,俺都可以听见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1 09: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样一竿子打死一船人的逻辑,反过头来用在你身上:四个房东都要上你,一定是你自己有问题了,所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怎么别人就没遇见这样的事情呢?还是你自己品行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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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11 10: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以前当过房客,没当过房东。但是站在本人的角度来看一下:
1、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房间里开着空调的话,那么不要把门打开。当然,50岁的人不知道这个道理的话,无语中;如果不知道房间开空调,而且房间很冷的话,那么正常思维的人应该会跟房东说一下,当然,50岁的人不会说,只会直接开电热毯,无语中;
2、在洗衣机里放入沙网,滚动洗衣机,对于50岁的人来说,是属于正常洗衣,天下奇观之一;
3、做饭的时候,开着4个炉子,其中只有几片菜叶和一壶开水,对于50岁的人来说,是正常做饭,天下奇观之二;
得出结论,此房客无须上法庭,而是去看心理医生。
不是逗你玩的 发表于 2010-8-11 10: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房东房客都够一景的。有话好好说,大不了就不租了呗,何苦搞这些调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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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11 10: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东朋友你现在应该把房子卖了,准备钱打官司吧

1。破坏洗衣机,有人放沙球,只是有人,没有证据
2。洗澡时间,没有在合同上规定,监视别人洗澡时间是精神虐待行为
3。煮饭开几个炉子,没有在合同规定,又受到监视,又是精神虐待
4。开冷气,我不喜欢,没有在合同规定不能开窗

所有房东收集的证据都在折磨监视房客的隐私,是精神虐待

结论房东必输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1 11: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是不是该去看看医生了?什么都要合同规定就算数,不算精神虐待?你以为合同是万能的啊?规定什么就是什么?要是合同规定的不公平,一样可以算无效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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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8-11 10: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正常情况下你说的没错,但法官也没那么单纯只看这些表面的东西。房东也有自己的证据
不是吗?

正常做饭开四个炉头、一人洗澡把热水都用干?难道法官不具备生活常识?
JiuMaNi 发表于 2010-8-11 1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总不能一个人洗澡洗上个把月不出来吧?难道别人不要用么?法官还是会讲道理的,谁的证据充分有力,谁就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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