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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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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0-12-31 23:0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本网综合)这起家暴发生于2002年5月5日,程思因此被定罪,而当时15岁的方舟亲眼目睹了这起家暴。根据方成美提交给法庭的证言,程思2002年5月4日夜晚把老婆及儿子叫醒并叫他们至家中厨房。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0-12-5
回复 24# 冬天的童话

我同意你的观点!
115#
发表于 2010-12-13 19:33: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死者太可怜了,杀人者和他的妈妈都该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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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0-12-12 17:02: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wsblca
感谢这位有同情心的律师为程思打报不平! 方成美如果有外遇, 是可能有 杀夫之心. 但不可思意的是, 24岁的儿子怎么了? The mother Ms. Fang must be the killer.
蜗居过 发表于 2010-12-12 16: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唯一可能,24岁的儿子知道自己不是程亲生,也知道程不会放过奸夫淫妇,为了他的亲生父母,对养父痛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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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0-12-12 16:3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1# wsblca
感谢这位有同情心的律师为程思打报不平! 方成美如果有外遇, 是可能有 杀夫之心. 但不可思意的是, 24岁的儿子怎么了? The mother Ms. Fang must be the k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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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0-12-12 00:22:01 | 只看该作者
"他曾于1997年2月在悉尼市遇车祸受伤,颅脑开裂,休克五天四夜,痊愈后有暂时性失忆,手指僵硬不能弯曲等症状,无法从事体力工作。1997年11月,他与妻子及儿子方舟移民加拿大,在2000年9月,用他的车祸赔偿金在北约克买下一栋半独立屋,2002年5月2日,程思声称因故动手打了妻子一拳,被警方羁押在监狱4个月出狱后,妻儿都不知去向。后来曾流浪街头,在多伦多东区庇护所栖身。"


妻不贤,子不孝!! 身心健康母亲,才会有好儿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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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0-12-11 18:50:47 | 只看该作者
在程思被他的儿子涉嫌以十字弩射杀后,有关报道将他描述成为一个殴打妻子和儿子、有严重家庭暴力历史的男人。不过,故事的另一面。程思生前正在努力打官司,希望住回自己的家里。另有报道指,他之所以殴妻,是因为他发现妻子一段相当长的婚外情之后,无法抑制愤怒。
免费为他打官司的华裔律师郝大忆述道,程思是今年10月1日,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他这的事务所,前来求助的。那时候,程思已经流离失所了一段时间,没有工作,衣衫不整,身上的衣服穿了许久,都发了出异味。
郝大为听了他断续的故事,觉得他的官司也许有隐情。虽然对方无法支付律师费,仍愿意帮他一把。当郝大为表示愿意为他免费打官司时,程思跪倒在地上,哭了起来。
研究情况以后,郝大为认为,弄清程思的健康状况最为重要。程思曾经于1997年在澳洲悉尼遇过一宗大车祸,之后的治疗都在澳洲Royal Prince
Alfred医院进行。郝大为于是和该医院联系,医院对他要追查10多年前的医疗纪录,表示需要收取不菲的费用。经郝大为解释,说官司是他义务打的,以及当事人流落街头境况悽惨,对方终于同意免去费用,将颇厚一叠的医疗纪录邮寄给郝大为。
程思在澳洲的医疗纪录花了一个多月,来到郝大为案头。研读这份档案,郝发现,澳洲医生评估认为,程思在车祸中大脑受伤,思维受损,语言和记忆方面出现障碍。
郝大为这个判断,和他与程思接触获得的印象合。他感到,程思有些时候头脑非常清晰,甚至敏锐﹔但有些时候,就发生问题,说的话不尽合情理。
郝大为拿到该份资料后,随即和程妻的律师取得联系,将了解的情况告诉对方。对方答应在2星期内给郝回覆,郝的助手通过电邮通知了程思(程思一无电话,二无地址,电邮是他的唯一的通讯方式)。
稍后,郝大为准备建议程思去看心理医生,评估一下他目前的心理、精神状况。但还来不及将这个建议电邮给他,他已经遇害。
郝大为说,事已至此,他本来不打算披露程思的情况,但因为程思太太的律师已经公开谈论此事,因此他也就接受媒体访问。
他认为,拿到程思的医疗纪录之后,本来是为本案提供了一些新方向的。比如,如果承认程思因1997年的意外造成认知方面的障碍,那么在应对他面临的一系列法律挑战包括将他从家中驱逐出来的法令方面,他是否具有足够的能力﹖是否应该让他能到应得的帮助﹖
此外,车祸在前,而他的殴妻案在后,那么在殴妻案中是否也考虑到他这方面的问题呢。据程思告诉郝大为,他的妻子大学里是修读英语专业的,因此在语言表达上应比较优胜。
程思向郝承认曾经殴打过妻子一次,但否认殴打过儿子。他还告诉郝大为,他在澳洲的车祸案了结,获得赔偿30万元澳币,他将钱交给他妻子。他们用这笔钱于2000年到多伦多买了房屋。
郝大为称,目前诉讼各方只有他持有程思的医疗纪录。他也已经将此事报告法庭,他估计自己有可能在方舟杀父案中作为证人出庭。
郝是多伦多律师业一名新出山的华裔律师,毕业于渥太华大学法律学院,能讲普通话。开业不过一年多,是出庭律师,民事、刑事案都接,也兼做房地产和移民业务。
与此同时,《多伦多太阳报》昨天引用法庭文件称,程思承认打过妻子一次,但那是在了解到他妻子有一段长时间的婚外情之后。当时是2002年5月,婚外情从1995年就展开了,「她一直欺骗我,对我不忠。我当时气坏了,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他续称,他的太太致电警察,并编造了他打儿子的案情。而他没能力打官司清洗自己这项罪名,因为他陷于经济困境。他在加拿大做劳力工作,年收入只有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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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0-12-11 14:05:14 | 只看该作者
昨天看新闻,有人站出来拿证据替程思说话,说他车祸后,大脑都少了一半,所以他对他的妻儿做了什么,他可能根本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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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0-12-11 01:24:06 | 只看该作者
大半夜把老婆孩子叫到厨房...——这显然是精神有问题的人干出的事,而且死者大脑以前还受过严重的伤害,对这样的人,这个做老婆的,应该努力帮其进行治疗,而不是一走了之。更何况,这个狠毒女人还夺走了那个男人用命换来的房子,让这个男人一无所有流浪街头——这是什么样的卑鄙之徒。

这个儿子杀害亲生父亲,绝不仅仅是其所说的“受虐待”,父子分隔这么长时间了,这个儿子还能下如此狠手,难道不是这个老婆长时间给儿子灌输“仇父”思想的结果吗?这个狠毒女人,不但害了丈夫,还害了儿子,会遭报应的!
西风纵 发表于 2010-12-8 15: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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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0-12-11 01:15:31 | 只看该作者
你那把叉子是叉你妈的逼的,这么明显的答案还得我来告诉你? 大概是你妈逼太松了,深不见底,宽的可以同时跑2个马车经过, 你妈以前来例假的时候估计都可以开个航空母舰在你妈逼里晃荡,你问你那叉做啥的? 要么是把你妈两片大阴唇割下来做烧考的时候用的吧? 哈哈哈.

你还猎户? 我TMD被你恶心死了. 现在都啥年代了,大叔你还拿个叉子, 连你妈的逼都叉不到,你叉啥去? 外面丢垃圾日的时候,要不你拿个叉子去别人丢出来的垃圾叉一叉看看有没有吃剩下的残羹冷炙回去孝敬你妈? 还是挑老外用过的还不是那么脏的卫生护垫回去孝敬你妈? 你妈看到你整天拿着叉她的老骚B的叉子在外面晃荡肯定要TMD伤心了~

新移民最好笑的就是这点, 拿着个破烂装宝藏, 拿着个傻B当处女, 拿着个叉子当大吊. 除了能在家里指手画脚以外,出门就是个缩头乌龟. 你拿个叉子上马路上乱逛,别人要么以为你精神不正常地想过HALLOWEEN,要么就以为你是原住民来打鱼,连当你是恐怖分子都没空, 你还没那份儿, 最多当你是白痴,送进精神病医院打一顿,你就正常了, 不说自己是个什么破"猎户"了.
davidchen111 发表于 2010-12-11 12: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筒子说话太粗了!看不过眼了!大家都有父母,而且也都为人父母,为什么要骂人家的妈呢?相信你父母不会这样教导你吧?你也不会如此教育你的儿女吧?况且我们都是中国人啊!讲点礼貌好吗?把一个优美的中文用成这样,真不敢读你的文字!

总说新移民新移民的,大家不都是从新移民过来的吗?不都是从那同一个遥远的东方国度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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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0-12-8 15:27:40 | 只看该作者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w12 于 2010-12-8 15:34 编辑

最毒莫过女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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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0-12-8 15:03:44 | 只看该作者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本帖最后由 w12 于 2010-12-8 15:36 编辑

有良心的话,她应该去警察局自己忏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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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0-12-8 14:59:58 | 只看该作者
杀亲生父亲,连畜牲都不如的人。最毒莫过女人心,最后搭上了儿子的前途,
既然已经分开,为什么这个儿子还要专程跑到多伦多来“处决”老爸?房子是程思用命换来的(车祸赔款)。法庭却完全偏袒老婆一边,房子判给老婆并被拍卖换钱装进老婆腰包,陈思已有残疾,今后活也只能靠政府救济生活,钱刚到老婆手里就由儿子把老爸处决了。这一对母子狠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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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0-12-8 12:17:19 | 只看该作者

24岁华裔男弒父:曾长年遭父身心虐待

所谓男人是“强势”,女人是“弱势”,不就是因为男人的肌肉强壮一点吗?现代社会,人的强弱,早就不是那点肌肉能决定的了。一个看似“强壮”的善良男人,绝对斗不过一个攻于心计又心肠狠毒的女人,更不要说女人在社会上能得到更大的同情和更多的支援,而男人得到的只是个方面的不平等和打压。

俗话说“恶语如刀”,女人通过精神暴力对男人的伤害,一点也不小。
西风纵 发表于 2010-12-8 0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In physical fighting, I think 那点肌肉能决定.  She made the right decision to live alone with her son.  She had to protect her son and he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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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0-12-8 11:1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不是逗你玩的


    Cheng Si didn't just beat the son but also beat the wife which made it worse to the son.  And your dad didn't beat you deadly so he didn't leave nightmares in your later life.  He didn't beat his son because of love as you dad did to you.   the son killed father in a public place and in daylight, that means he was desparate as he knew he would be caught for sure but he still did it anyway.

Very sad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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