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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子里发生过凶案 是否应该告诉买家 [打印本页]

作者: .黑.    时间: 2013-5-28 15:58
标题: 房子里发生过凶案 是否应该告诉买家
真是一个难题
作者: dalu2020    时间: 2013-5-28 21:56
应该。。。。
作者: 漣漪    时间: 2013-5-29 08:28
如果經紀在知道的情況下,是有責任告訴買家的
作者: 让我们团购吧    时间: 2013-5-29 09:50
应该的啊
作者: 多伦多老王    时间: 2013-5-30 09:49
必须告知的:wink:
作者: 盖菜    时间: 2013-5-30 13:48
绝对要的阿,这是职业道德
作者: 大棉花    时间: 2013-5-31 19:12
看经纪了
作者: 天蓝蓝水清清    时间: 2013-7-6 21:45
有这样的历史的房屋按照多伦多地产协会的规定必须向买家透露,前一时候也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这样的房子(有小孩子意外在后院死亡了)告到法庭得到索赔的。这边也有人处于好奇和刺激专门买闹鬼的房子。如多伦多市中心一个凶杀案的房子卖了$90万。这类的房子被安省房产协会界定有STIGMA:非物质形态,无形的一种房产特质,会引发或造成潜在购买者身体或精神上的反应。买家是一对30多岁的夫妻,也许这样的房子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谈资或刺激吧。
作者: 地产犀牛    时间: 2013-7-14 06:43
必须披露,不然可以告经纪和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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