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求助:一怒之下打了儿子 有家不能回 [打印本页]

作者: torontokevin    时间: 2011-5-10 08:14
标题: 求助:一怒之下打了儿子 有家不能回
警察和儿童保护组织强行隔离新生父母和子女的行为,才是最可怕的,这个家庭这这样被强行拆散了,对子女和父母都是难以挽回及其悲哀的悲剧。
警察应该多付出些精力抓贼,这么多被偷被抢的没有破案,而处理这样没有任何危险的家庭小矛盾,警察确每次必到喜欢耍威风
作者: 加满    时间: 2011-5-10 08:21
加拿大人没有人权,
法律是为法律工业赚钱而设立.
若遇此类事切记:
闭紧你的嘴,不要说话,不要承认任何事,找好律师.

http://www.vimeo.com/7489147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187296&highlight=
作者: 听风观云赏月    时间: 2011-5-10 08:51
再次重申,男人一定不要打老婆+孩子,这显然是错误的,有些人就是记不住,直到出事。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0 08:59
一旦报了警,其实,大家都会手忙脚乱,害怕,会不惜一切代价请律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是错误的,中了圈套。

西方法律很多,你不懂所以非常害怕,害怕吃亏,这正是律师和律师协会想要的,是用来威胁和欺骗民众的,其实,不懂的法律很多都不适合你,他们讲法律,你讲道理,大多数法律只对律师和律师协会有用。

最好的辩护是网上的这个故事经过,翻译成英文,家人和朋友当庭作证,实话实说,应该问题不大。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0 08:59
标题: 求助:一怒之下打了儿子 有家不能回
本帖最后由 唐炜臻 于 2011-5-11 16:33 编辑

在西方为什么不能请律师?

20011年5月8日

昨天读到加国无忧的一篇文章”我打了老婆,老婆打了911:后果严重” ,有感而发

在西方,中国人的思维跟当地人不同引起很多误会和麻烦。不管大事小事都找警察,然后,后悔不已,一般政府是惹不起,躲得起的。

例如,一旦发生什么事,家庭和朋友之间,生意之间要报警会把内部矛盾激化,转变为敌我矛盾,引火烧身,后果不堪设想。

报警是邀请警察进入你们的私人地盘,放弃你们的主权,权力和隐私,主动给警察提供极大的机会,因为有生意,所以,警察当然特别积极主动。他们应该感谢你,而你们还特别感激感谢他们。

一旦报了警,其实,大家都会手忙脚乱,害怕,会不惜一切代价请律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是错误的,中了圈套。

西方法律很多,好像不请律师不行,你不懂所以非常害怕,害怕吃亏,这正是律师和律师协会想要的,是用来威胁和欺骗民众的,其实,不懂的法律很多都不适合你,他们讲他们的法律,你讲你的道理,大多数法律只对律师和律师协会有用,你有理走遍天下。



我因证券会的错误和误导入狱,我在监狱里接触很多人,做过仔细的调查和研究,这里的办法是很多事不能律师,一旦请了律师表示你接受并同意你的家庭问题,普通问题就进入商业状态,愿意受制于商业法,愿意接受商业法律的欺诈,同意受制于律师和律师协会,他们可以暗地地一起搞死你,律师协会把问题有意无意之中越搞越复杂,时间越搞越长,费用越搞越高,其实很多事是不能请律师的,自己跟法官直接可以说明白,摆事实讲道理,简单明了,既没有经济负担和压力,也自由自在,令法官左右为难,不敢乱判重判。没有律师他们拖不起,我一个人可以拖他们9个律师和工作人员,有律师,你拖不起。西方法律很多,你不懂所以非常害怕,害怕吃亏,这正是律师和律师协会想要的,是用来威胁和欺骗民众的,其实,不懂的法律很多都不适合你,他们讲法律,你讲道理,大多数法律只对律师和律师协会有用。

解决的办法最好是能让起诉一方,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必须撤诉并上庭帮你说话,也是帮自己说话,一般情况法官是通情达理的,可以认错不认罪,或者认罪也没有关系,说明情况与原因,很多事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找个好法官,跟法官讨价还价,你对法官说清楚并明确指出你们是家庭纠纷,是你们自己的内部矛盾而不是犯罪,不能上纲上线,不要有犯罪记录,法官大人判决不能轻易答应,要求法官合情合理合法。

西方是商业社会,法庭也是商业行为,大家是否注意到没有律师这里的法官定案需要你的同意,形式上必须双方同意才能最后决定,所以,你可以问法官要个好的可以接受的条件。有没有律师,被抓了法官总是要罚你的,要判的,法官要的,你不同意,法庭就拖,迫使你或者威胁,恐吓,骗你同意,这里的法官有时也会不择手段,站在警察和自己一边骗你同意。有律师你会失去跟法官谈判的权利和其他很多权利。

加拿大没有原告就没有被告,起诉一方如果明确坚决果断撤诉,法官就会放人。

有律师就不一样,复杂得多,不能跟原告接触。没有律师,你害怕,你怕赢不了,但有律师你会输的更惨。没有律师,法庭必须公开,有公众保护,法官不敢欺负你,有律师你的手脚就会被捆住,法官可以任意打你骂你欺负你。

没有律师就没有这样那样的限制,没有经济压力,不受很多法律管治,即使判罪也要轻得多。你没有律师赢不了,有律师你一定输,并且输得非常惨,这里的监控官跟你的辩护律师实质上是一起的,他们是合伙生意,属于集体诈骗,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谁输谁赢是内定的,全凭关系,商量好的。加拿大,西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司法公正,公平,从来没有,只有权力和利益。西方不是法治和法制,而是商业和合法的商业欺诈,把别人的钱据为己有受法律保护。

在西方只有1% 的律师真正能帮你,那是要钱才能砸出来的,只有政府和上市公司才有这个实力,要请律师只能请最有名望,地位,有经验,能力和关系的,他输不起的,不是你输不起,大多数律师一定会使你输的更惨,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因证券会的错误和误导入狱,跟很多律师打过交道,碰到过好律师,为了找(其实是等)一个好一点的法官在狱中多等了一个月。在里面我做了很多调查研究工作,没有耽误时间,希望能为同胞们尽一份自己的力量,自己吃了苦,让别人少吃苦,始终是我的愿望。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0 09:23
标题: 求助:一怒之下打了儿子 有家不能回
本帖最后由 唐炜臻 于 2011-5-10 10:26 编辑

这种不幸可能发生到任何人,网上有很多资料,如何与警察打交道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qMjMPlXzdA
作者: 787878    时间: 2011-5-10 09:57
我看他自己写的那篇文章,好务悔意,那就继续有家不能回吧!最好,知道自己认识错误,告诉广大华人,不能家暴,不能打孩子为止,而不是说加拿大的儿童保护法不人道
作者: G.C.CANADA    时间: 2011-5-10 10:00
这种事在这已经不是什么新话题了,这对夫妻不单是法盲还很愚蠢,老婆把这种事告诉老师,那就只能自作自受了。加拿大的法律在这些问题上非常强硬,没有妥协余地,目的就是让你长教训。
作者: jijiji1211    时间: 2011-5-10 10:08
我觉得现在太晚了,买2个教训吧。
一是别动手,好好说话,特别是孩子的教育。
二是别老去抱怨,你老婆嘴巴太多事,哪里那么多废话啊。
作者: 公司税    时间: 2011-5-10 11:05
到了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见到的每一个外人都是上帝,可以把自己心里的事儿和盘托出来倾诉。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0 11:17
到了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见到的每一个外人都是上帝,可以把自己心里的事儿和盘托出来倾诉。
h990515 发表于 2011-5-10 12: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贴
作者: 显示名称    时间: 2011-5-10 11:3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triptogo    时间: 2011-5-10 11:33
事儿出来了,就先想办法解决事儿,其次老婆确实要有点修养。
作者: 享受生活每一天    时间: 2011-5-10 11:58
建议将报警的老师告上法庭,他的行动破坏了你的家庭,并要求他精神赔偿。
作者: 比德    时间: 2011-5-10 12:00
魏先生 儿子还不错,他自己脾气太爆了。现在这种情况亦算自食其果吧。
作者: 8号    时间: 2011-5-10 12:15
建议将报警的老师告上法庭,他的行动破坏了你的家庭,并要求他精神赔偿。
享受生活每一天 发表于 2011-5-10 12: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法盲天天有,今天多一个!!!
作者: 听风观云赏月    时间: 2011-5-10 12:25
打老婆孩子就是错误的,坛子里好像都没有如何避免打老婆孩子的好贴。要治本不要治标。没有足够爱的男人根本不要取老婆,老婆孩子是世界上的亲人,怎么下得手去打?你打了老婆孩子应受罚,不应吗?
作者: 朽木    时间: 2011-5-10 12:35
律师是最肮脏的职业。
作者: dick10    时间: 2011-5-10 12:51
在西方为什么不能请律师?

20011年5月8日

昨天读到加国无忧的一篇文章”我打了老婆,老婆打了911:后果严重” ,有感而发

在西方,中国人的思维跟当地人不同引起很多误会和麻烦。不管大事小事都找警察,然后,后悔不已,一般政府是惹不起,躲得起的。

例如,一旦发生什么事,家庭和朋友之间,生意之间要报警会把内部矛盾激化,转变为敌我矛盾,引火烧身,后果不堪设想。

报警是邀请警察进入你们的私人地盘,放弃你们的主权,权力和隐私,主动给警察提供极大的机会,因为有生意,所以,警察当然特别积极主动。他们应该感谢你,而你们还特别感激感谢他们。

一旦报了警,其实,大家都会手忙脚乱,害怕,会不惜一切代价请律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是错误的,中了圈套。

我因证券会的错误和误导入狱,我在监狱里接触很多人,做过仔细的调查和研究,这里的办法是很多事不能律师,一旦请了律师表示你接受并同意你的家庭问题,普通问题就进入商业状态,愿意受制于商业法,愿意接受商业法律的欺诈,同意受制于律师和律师协会,他们可以暗地地一起搞死你,律师协会把问题有意无意之中越搞越复杂,时间越搞越长,费用越搞越高,其实很多事是不能请律师的,自己跟法官直接可以说明白,摆事实讲道理,简单明了,既没有经济负担和压力,也自由自在,令法官左右为难,不敢乱判重判。没有律师他们拖不起,我一个人可以拖他们9个律师和工作人员,有律师,你拖不起。西方法律很多,你不懂所以非常害怕,害怕吃亏,这正是律师和律师协会想要的,是用来威胁和欺骗民众的,其实,不懂的法律很多都不适合你,他们讲法律,你讲道理,大多数法律只对律师和律师协会有用。

解决的办法最好是能让起诉一方,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必须撤诉并上庭帮你说话,也是帮自己说话,一般情况法官是通情达理的,可以认错不认罪,或者认罪也没有关系,说明情况与原因,很多事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找个好法官,跟法官讨价还价,你对法官说清楚并明确指出你们是家庭纠纷,是你们自己的内部矛盾而不是犯罪,不能上纲上线,不要有犯罪记录,法官大人判决不能轻易答应,要求法官合情合理合法。

西方是商业社会,法庭也是商业行为,大家是否注意到没有律师这里的法官定案需要你的同意,形式上必须双方同意才能最后决定,所以,你可以问法官要个好的可以接受的条件。有没有律师,被抓了法官总是要罚你的,要判的,法官要的,你不同意,法庭就拖,迫使你或者威胁,恐吓,骗你同意,这里的法官有时也会不择手段,站在警察和自己一边骗你同意。有律师你会失去跟法官谈判的权利和其他很多权利。

加拿大没有原告就没有被告,起诉一方如果明确坚决果断撤诉,法官就会放人。

有律师就不一样,复杂得多,不能跟原告接触。没有律师,你害怕,你怕赢不了,但有律师你会输的更惨。没有律师,法庭必须公开,有公众保护,法官不敢欺负你,有律师你的手脚就会被捆住,法官可以任意打你骂你欺负你。

没有律师就没有这样那样的限制,没有经济压力,不受很多法律管治,即使判罪也要轻得多。你没有律师赢不了,有律师你一定输,并且输得非常惨,这里的监控官跟你的辩护律师实质上是一起的,他们是合伙生意,属于集体诈骗,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谁输谁赢是内定的,全凭关系,商量好的。加拿大,西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司法公正,公平,从来没有,只有权力和利益。西方不是法治和法制,而是商业和合法的商业欺诈,把别人的钱据为己有受法律保护。

在西方只有1% 的律师真正能帮你,那是要钱才能砸出来的,只有政府和上市公司才有这个实力,要请律师只能请最有名望,地位,有经验,能力和关系的,他输不起的,不是你输不起,大多数律师一定会使你输的更惨,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因证券会的错误和误导入狱,跟很多律师打过交道,碰到过好律师,为了找(其实是等)一个好一点的法官在狱中多等了一个月。在里面我做了很多调查研究工作,没有耽误时间,希望能为同胞们尽一份自己的力量,自己吃了苦,让别人少吃苦,始终是我的愿望。
唐炜臻 发表于 2011-5-10 09: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唐你还真有脸出来说话啊?赶紧闭嘴看看你自己的案子吧,你的下场就是判罪入狱,对于你来说,有没有律师一样。因为你是人渣!疯子!看看你最近在法庭上的表现,我真羞于与你同类!
作者: visiondream    时间: 2011-5-10 12:54
主要回复你现在应当怎么办的问题吧:

1、情感方面保持冷静、理智;如果跟儿童保护协会接触期间,经常情绪失控;那么,请再好的律师也无能为力;他们可能会怀疑你有愤怒情绪的管理问题;

2、积极及儿童保护协会配合,减少抵触情绪;只有合作,才能令人相信你有悔改之意且是偶尔打孩子;让你去上什么培训班,都要去;课程结束后,组织者会为你提供一份结业证书,这对你尽快结案有好处。另外,通过学习,也能在认识上有所提高吧。

3、生活方面,找朋友帮忙一段时间度过难关。这是一次危机,既是危险,也有机会。如果能借此机会,跟大儿子改善关系就最好。真要好好想想如何教育一个青少年啦。13岁的年纪也正是对父母具有挑战性的时期,静下心来好好思考一下以前的教育方式与方法吧。
作者: astalavista    时间: 2011-5-10 12:56
警察和儿童保护组织强行隔离新生父母和子女的行为,才是最可怕的,这个家庭这这样被强行拆散了,对子女和父母都是难以挽回及其悲哀的悲剧。
警察应该多付出些精力抓贼,这么多被偷被抢的没有破案,而处理这样没有任何危险的家庭小矛盾,警察确每次必到喜欢耍威风
torontokevin 发表于 2011-5-10 09: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Catching real criminals is too dangerous.  Bluffing in front of guys like the authors woulb be much much more relax.  Money is the same money, about 60K,  why choose the tough job?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1-5-10 13:00
这个老婆有点缺心眼。
作者: 嘿嘿嘿嘿嘿    时间: 2011-5-10 13:03
这个老婆有点缺心眼。
天高云淡 发表于 2011-5-10 14: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h)
作者: xiaofeiyu    时间: 2011-5-10 13:09
我觉得现在太晚了,买2个教训吧。
一是别动手,好好说话,特别是孩子的教育。
二是别老去抱怨,你老婆嘴巴太多事,哪里那么多废话啊。
jijiji1211 发表于 2011-5-10 11: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smile:
说啥都晚了,也给其他人长点见识,入乡随俗,你必须遵守这里的法律,不管你赞同不赞同。再就是不要跟不是特别熟识的人唠叨自家的事儿。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0 13:09
建议将报警的老师告上法庭,他的行动破坏了你的家庭,并要求他精神赔偿。
享受生活每一天 发表于 2011-5-10 12: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思路是对的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0 13:12
Catching real criminals is too dangerous.  Bluffing in front of guys like the authors woulb be much much more relax.  Money is the same money, about 60K,  why choose the tough job?
astalavista 发表于 2011-5-10 13: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hat is true
作者: 大卫英达    时间: 2011-5-10 14:08
警察是吃这碗饭的,律师是吃这碗饭的. all of this is part of their achivement.
作者: GPS1    时间: 2011-5-10 14:23
一个电话恶心他一年半载。值!
作者: 加满    时间: 2011-5-10 15:33
一个电话恶心他一年半载。值!
GPS1 发表于 2011-5-10 15: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便宜他了。
这个电话会恶心他一辈子的。
不然怎么说加拿大是一个没有人权的国家。
作者: yellowpeople    时间: 2011-5-10 15:47
打老婆孩子就是错误的,坛子里好像都没有如何避免打老婆孩子的好贴。要治本不要治标。没有足够爱的男人根本不要取老婆,老婆孩子是世界上的亲人,怎么下得手去打?你打了老婆孩子应受罚,不应吗?
PFKF 发表于 2011-5-10 13: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非常在理。
作者: tiantianzaici    时间: 2011-5-10 16:27
标题: 求助:一怒之下打了儿子 有家不能回
本帖最后由 tiantianzaici 于 2011-5-10 17:29 编辑
建议将报警的老师告上法庭,他的行动破坏了你的家庭,并要求他精神赔偿。
享受生活每一天 发表于 2011-5-10 12: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老師知道你的家庭發生了打孩子的行爲不報警,老師將被處罰。
所以告訴了老師,剩下的只能自責了。
作者: AssKick    时间: 2011-5-10 16:44
过严的法律导致更多的男人不愿意结婚不愿意“负责任”。所以加拿大男人远不象中国男人那么喜欢找老婆和守在家里。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6:50
加拿大有些人实在吃的太饱啦!
可怜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又打水漂啦!!

加拿大有些人实在吃的太饱啦!
警察,律师,法官还有社工等等都是人,他们中的一些,也都一样!
“以保护为名,行破坏之实,收渔翁之利”发现了别人家国的小矛盾,一定下手快,下手狠;一点点小事,本来并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将你家国砸碎,不将你变成现代奴隶,怎么好管理嘛!
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发现不了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制造仇恨;要是发现不了仇恨,制造不了仇恨,没这点本事,凭什么拿年薪几万,几十万!!
警察,律师,法官还有社工也是人,也一样!这些。。。我们应当理解!!
可怜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又打水漂啦!!

人嘛,有好的,有坏的;有正的,也有邪的;有聪明的,也有白痴!。。。
警察,律师,法官还有社工也是人,也一样嘛:有好的,有坏的;有正义的,也有邪恶的;有聪明的,也有白痴!这些。。。我们应当理解!!
好与坏,正与邪,聪明或白痴。。。这些都可以随不同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转化为不同的结果的!!您要明白嘛。。。

关键问题是什么时候这些人变好,什么时候变坏;什么时候表现出正义,什么时候表现出邪恶;什么时候变得聪明,什么时候变得白痴?!

西方资本社会价值尺度,一定要向钱看,用钱才能说了算!用钱来分析原因,经过还有结果,社会现象差不多都能明白个八九不离十。
警察,律师,法官甚至社工,还有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所有人们,主动也好,被动也罢,都是要向钱看的!

没有钱,可以发现钱,可以制造机会赚钱:
法制产业,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发现仇恨,可以制造仇恨;若仇恨都没有啦,这个产业不就随之没有啦!警察,律师,法官甚至社工说:“不可以”!!实在别人家国里的一点点小事,本来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将你家国砸碎,不将你变成现代奴隶,怎么好管理嘛!


您这次算是点背啦,但想一想伊拉克总统,想一想利比亚的总统,还有想一想拉登!您这位家里面的总统,能保住老命,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啦!
危险的地方聪明人不会去,想一想,您的家对某些人是不是太安全啦!!
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发现了你家国的小矛盾,那些人一定下手快,下手狠!一点点小事,本来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别人家的事,别人国的事管的太宽了!带枪到别人家国去,会被打成筛子,太危险!聪明的一定会在没有危险的地方找!再想一想:您的家对某些人是不是太安全啦!!
您这次算是点背啦,您这次也算是有机会啦!关键看你怎么用!
这桩案子,不大不小,正好;对您来说,可大可小,正好!把握机会才是智者!
是英雄,就对抗到底!直到世界大同!
是狗熊,忍忍算啦!世界本无大同的!.
记住: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发现不了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制造仇恨;发现不了仇恨,可以制造不了仇恨!没有钱可以发现钱,可以制造机会赚钱;不然,凭什么拿年薪几万,几十万!!
邪乎哉?不邪也!!

加拿大有些人实在吃的太饱啦!
可怜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又打水漂啦!!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6:51
家不成家,国将不国!
加拿大!唉!!加拿大!!!
作者: hellofriend    时间: 2011-5-10 16:53
警察和儿童保护组织强行隔离新生父母和子女的行为,才是最可怕的,这个家庭这这样被强行拆散了,对子女和父母都是难以挽回及其悲哀的悲剧。
警察应该多付出些精力抓贼,这么多被偷被抢的没有破案,而处理这样没有任何危险的家庭小矛盾,警察确每次必到喜欢耍威风
torontokevin 发表于 2011-5-10 09: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I doubt that whether or not you have mental problem...
作者: hellofriend    时间: 2011-5-10 16:54
回复 2# 加满

  I am so sorry that another nuts is coming...
作者: longer    时间: 2011-5-10 16:55
这个老婆有点缺心眼。
天高云淡 发表于 2011-5-10 14:0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该打,但在加拿大这个是非不分之地, 正确的事情往往会招致无尽的麻烦, 杀人反而却没啥大事。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6:58
回复 31# tiantianzaici 又多了一件案子!又有几万,几十万加拿大纳税人的钱要打水漂啦!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6:58
家不成家,国将不国!
加拿大!唉!!又是加拿大!!!
作者: 宾至如归    时间: 2011-5-10 17:00
加拿大警察不知活生生拆散了多少家庭!
作者: 改改吧    时间: 2011-5-10 17:45
我也刚好上个月也遇到类似的事发生,没办法有时孩子天真到了学校也都会跟老师乱说话的。后来就把麻烦事给搞上门了,这不才一个月期间他们孩子保护组织多次在学校里约见孩子,提问孩子是不是他们父母有打骂她们等等问题,孩子都说没有后,这才给我们来封信说现在他们不跟进我们这档案了,说是关闭了。但我们心里始终还是会提高警惕的,这些保护组织说难听点就是'流氓' ,他们要上门来那就是麻烦上门了。希望大家还是教好孩子,都不要什么体罚孩子,教好孩子出去啊对任何人都不能说家里 的每个任何事,孩子话多很容易招来麻烦事的。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7:56
回复 9# jijiji1211 您讲的没错!但不全对!
家暴与家教,一线之隔,一纸之厚!
家暴要惩罚,惩罚家教就过分啦!什么事,过分就全错啦!法律依然!

我认为,作为华人,事主教育自己儿女没错!
在我们华人看来,教育自己儿女本是天理,没错!:“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我在中国很小就被打,而且当时很恨;现在大啦就不恨啦,而且有时也认可“棍棒底下出孝子,慈母养败儿”。。。事主教育孩子,华人父母爱子女,很少能真打,吓唬吓唬而已;只有那些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他们家才会吵架出人命,教育子女会死人,有父母不养,有子女不教的。。。

我认为,作为华人,事主在加拿大这样教育自己儿女有错!
事主用急啦!被别有用心的或不怀好意的家伙像孙子一样的管教啦!被别有用心的或不怀好意的家伙像坏蛋一样的管教啦!总之,事主人权的一部分,做父母的权利,教育子女的权利,在这里被剥夺,被奴役啦!
这不仅仅是事主个人家庭的悲哀,而是华人社区的悲哀!是这个国家的悲哀!是加拿大多元文化的悲哀!加拿大一直讲究多元共存,尊重其他种族文化传统,为什么实施时就都忘啦?!依我看,还是那样的见解:他们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做了商业牺牲品!
他们错,错是在于他们来错了地方!
这条法律,不适合华人!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7:58
回复 8# G.C.CANADA 您讲的没错!但不全对!
家暴与家教,一线之隔,一纸之厚!
家暴要惩罚,惩罚家教就过分啦!什么事,过分就全错啦!法律依然!

我认为,作为华人,事主教育自己儿女没错!
在我们华人看来,教育自己儿女本是天理,没错!:“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我在中国很小就被打,而且当时很恨;现在大啦就不恨啦,而且有时也认可“棍棒底下出孝子,慈母养败儿”。。。事主教育孩子,华人父母爱子女,很少能真打,吓唬吓唬而已;只有那些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他们家才会吵架出人命,教育子女会死人,有父母不养,有子女不教的。。。

我认为,作为华人,事主在加拿大这样教育自己儿女有错!
事主用急啦!被别有用心的或不怀好意的家伙像孙子一样的管教啦!被别有用心的或不怀好意的家伙像坏蛋一样的管教啦!总之,事主人权的一部分,做父母的权利,教育子女的权利,在这里被剥夺,被奴役啦!
这不仅仅是事主个人家庭的悲哀,而是华人社区的悲哀!是这个国家的悲哀!是加拿大多元文化的悲哀!加拿大一直讲究多元共存,尊重其他种族文化传统,为什么实施时就都忘啦?!依我看,还是那样的见解:他们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做了商业牺牲品!
他们错,错是在于他们来错了地方!
这条法律,不适合华人!
作者: okokoko9    时间: 2011-5-10 18:06
标题: 求助:一怒之下打了儿子 有家不能回
本帖最后由 okokoko9 于 2011-5-11 13:47 编辑

这些大男人真是没鸟用。本事没几个,脾气却不小。什么鸟大的事啊,犯的着动手么?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8:14
回复 17# PFKF
法律有时挺有意思的,也不符合常理:华人眼里,打是亲,骂是爱,路人和西人没福分享受,有机会破坏!还不至于家破人亡,忍着吧!
别给那些别有用心或不怀好意的家伙机会,好好活着吧!

事主的未来:面对庄严的法庭,上面有一个法官,两个副审,检察官,还有正方律师,还有辩护方律师;下面有数个警察,几个证人,数个陪审,当然还有你…
环顾左右,你发现:从上面的一个法官,两个副审,检察官,还有证方律师,还有辩护方律师;下面的警察,所有证人,数个陪审,每个人都在拿着工资,补贴。只有你拿着时间和生命在陪同他们审判你!!!
是谁在浪费了社会资源,那没关系!!
你敢拒绝到庭吗?那可是藐视法庭的!
你敢大声所说话吗?那可是藐视法庭的!

所有人陪着你整天,整周,整月,整年开庭,只是因为你几年前您叫儿子吃饭,儿子不听,被儿子的态度激怒了,朝儿子吼了几句,气急之下还动了手。。。
作者: juliac    时间: 2011-5-10 18:33
回复 17# PFKF


    "打老婆孩子是错误的", 打老公孩子也是错误的。 现在好多女孩子学了跆拳道,但是好多男孩却没学。
作者: 听风观云赏月    时间: 2011-5-10 18:54
回复 45# 教师

望所有的男人都知道,就别重蹈覆辙,51网讨论这种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中国来的笨男人,怎么还。。。。。。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9:01
“情绪失控居然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加拿大人在所谓家暴的问题上玩的太多,太过分啦!!
正常人情绪失控会有那么多的麻烦,精神病或非正常人就免了许多麻烦,怪不得加拿大那么多非正常人!!

先生请您想一想:
谁在这个问题上损失或受难啦!您的家人和您吗?谁在这个问题上得利或发财啦!警察,律师和法官,还有社工吗?谁是息事宁人,谁是唯恐不乱!谁得到了工作,谁失去了工作甚至家庭!!!
问题想清啦,下来怎么做就该明白啦!

建议您有空看看动画片“猫和老鼠”,心情会好的!
人类社会也是这样存在的,有些人不但有猫性,还有狼性或狮性,一定要肆血的;有些人活的同老鼠,鸡鸭好像也没什么区别,小心谨慎还是被吃。。。
这次损失不大不小,要是有个犯罪记录,几个月无法工作的话,可就惨啦!买房子卖地去填补律师费和生活费好像也不太合适,血汗钱没必要乱扔,可是不扔又难以结案,哎!想想都头痛!
看你的文章,您是聪明人,要想办法得到点什么呦!
塞翁失马,焉知飞福!
作者: 杏儿粒子    时间: 2011-5-10 19:05
在西方为什么不能请律师?

20011年5月8日

昨天读到加国无忧的一篇文章”我打了老婆,老婆打了911:后果严重” ,有感而发



我因证券会的错误和误导入狱,我在监狱里接触很多人,做过仔细的调查和研究,这里的办法是很多事不能律师,一旦请了律师表示你接受并同意你的家庭问题,普通问题就进入商业状态,愿意受制于商业法,愿意接受商业法律的欺诈,同意受制于律师和律师协会,
加拿大没有原告就没有被告,起诉一方如果明确坚决果断撤诉,法官就会放人。

唐炜臻 发表于 2011-5-10 09: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糖,先把别人的钱还上了就啥事都没有了,再来当大师比较不错。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9:09
回复 17# PFKF

狭隘的行为主义者!!
作者: 狠好嘛    时间: 2011-5-10 19:11
加拿大人没有人权,
法律是为法律工业赚钱而设立.
若遇此类事切记:
闭紧你的嘴,不要说话,不要承认任何事,找好律师.

http://www.vimeo.com/7489147
加满 发表于 2011-5-10 09: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clap: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9:13
回复 37# longer
事实好像如此!!
作者: 杏儿粒子    时间: 2011-5-10 19:14
和这位魏先生说句吧:我的一个西人朋友的儿子3年前下岗了一天孩子调皮被他打了一巴掌。结果被老师告了。官司打了3年了还没有落实。现在一个人在外租房住,老婆也要和他离婚了。小心处理吧,今天你上来就说你打了孩子以后你就麻烦多多了。把嘴巴闭紧,少说多做。律师只能帮你做法律程序,如果要他下大力气帮你打官司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花大价钱。就目前来看你把你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也都说了,你这官事没法打。我给你一个建议:认罪求情算了。其实儿童保护机构也有这一条,好像是你的确是个好父母,只是偶尔犯了一次错误。并且也没有伤害儿子。以后后也保证不会再犯,让他们去评估。这样或许效果好一点。结案也快一点。你那老婆嘴巴是在国内扯惯了。到这里也这样,害人呢。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9:17
回复 35# hellofriend

“以保护为名,行破坏之实,收渔翁之利”发现了别人家国的小矛盾,一定下手快,下手狠;一点点小事,本来并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将你家国砸碎,不将你变成现代奴隶,怎么好管理嘛!
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发现不了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制造仇恨;要是发现不了仇恨,制造不了仇恨,没这点本事,凭什么拿年薪几万,几十万!!
警察和儿童保护组织也是人,也一样!这些。。。我们应当理解!!
万幸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没有打水漂啦!!
作者: 新豬    时间: 2011-5-10 19:28
很简单,
下次把孩子老婆都弄回国内,
痛打一段时间,
然后再回加拿大,
上面那个教师,
我说的方法好不?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9:32
回复 53# 杏儿粒子
事主妻子同我们一样,都是是人,应当尊重,人就有人性的.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不移!
爱唠叨的女士我看世界上也不少,相互尊重的话也无可厚非。

我道想请教请教先生您:为什么在加拿大这里,为了教育子女,家长向老师唠叨几句问题就这么大啦??!!请能讲实质否??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9:37
事主妻子同我们一样,都是是人,人就有人性的.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不移!尊重人性就是尊重人生嘛!
爱唠叨的女士我看世界上也不少,同爱唠叨的男人一样多,只要相互尊重的话,倒也无可厚非。

我道想请教请教先生您:为什么在加拿大这里,为了教育子女,家长向老师唠叨几句问题就这么大啦??!!请能讲实质否??
作者: 杏儿粒子    时间: 2011-5-10 19:39
建议将报警的老师告上法庭,他的行动破坏了你的家庭,并要求他精神赔偿。
享受生活每一天 发表于 2011-5-10 12: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haha.然后人家把你送进监狱
作者: 新豬    时间: 2011-5-10 19:40
这种讨论极其无聊,
根据我这几年在51网上的经验,
90%都是一群垃圾人物犯事后希望法律网开一面,
编造种种借口,制造种种例外,
对自己有利的放大来说,
没有利的只字不提,
选取对自己有利的极其个别的例子来概括全面,
这样的事情多了,
你们再发表同类型的看法基本就不会有人相信,
奉劝你们这帮人,
留在这里丢人现眼还不如立即打包袱走人,
一了百了,免得害人害己!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9:48
回复 55# 新豬 d
说的好!行不通!!
一来花费太大;
二来人情都让你打没啦!
旁人没犯错,都不能惩罚,何况自己的妻儿??
打人或罚人,最高境界是:应当学习加拿大体制:让你被打啦,被杀啦的时候,当事人自己都觉得该被打!该被罚!!该被杀!!!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19:51
回复 55# 新豬 d
说的好!行不通!!
说的好!行不通!!
一来花费太大;
二来为了打人而打人,有点残酷,人情都让你打没啦!
旁人没犯错,都不能惩罚,何况自己的妻儿??
打人或罚人,最高境界是:应当学习加拿大体制:让你被打啦,被杀啦的时候,当事人自己都觉得该被打!该被罚!!该被杀!!!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20:00
回复 55# 新豬 d
看看您的化名新人都让我敬佩!
您说的好!但行不通!!
一来花费太大;
二来为了打人而打人,有点残酷,人情都让你打没啦!
旁人没犯错,都不能惩罚,何况自己的妻儿??
打人或罚人,甚至杀人,最高境界是:让你被打啦,被杀啦的时候,当事人自己都觉得该被打!该被罚!!该被杀!!!
加拿大体制处理太过分啦,我想很多人不服气才来网上唠叨。
人家都苦大仇深啦,您还在这里下起哄,能为他们想点好办法,成不?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20:10
回复 32# AssKick
"过严的法律导致更多的男人不愿意结婚不愿意“负责任”。所以加拿大男人远不象中国男人那么喜欢找老婆和守在家里。"

您的话,我赞成!
而且还帮我解决了一个深压心底,一直没有时间问的问题:
原来加拿大是这个原因人口才这么少的!
kanlai,这个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否则加拿大这样一个发展了几百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中世纪宗教社会,岂不要绝种!!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20:28
回复 32# AssKick
"过严的法律导致更多的男人不愿意结婚不愿意“负责任”。所以加拿大男人远不象中国男人那么喜欢找老婆和守在家里。"

您的话,我赞成!
而且还帮我解决了一个深压心底,一直没有时间问的问题:
原来加拿大是这个原因人口才这么少的!
这个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否则加拿大这样一个发展了几百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中世纪宗教社会,岂不要绝种!!

放心吧!对有些人绝 不了种!
不愿结婚养子的,要么是人精,要么是奴隶!!
你没见加拿大里有些人,像什么警察,律师,法官甚至社工啦,拿着高薪,上班时间转一转,下班时间去消费,去泡妞的人们,活的可带劲啦,生养三个五个没问题!
问题是那些为了生存,起早贪黑还累得半死半活的现代准奴隶,为他们想想都累得人们,生养一个都要成问题。不是不要家,恐怕实在是要不起吧!

不把一些人压在最底层,另些人怎能潇洒人生?

前人有言,正所谓: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修桥补路双瞎眼,杀人放火子孙全!!!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0 20:39
回复 47# PFKF
“望所有的男人都知道,就别重蹈覆辙,51网讨论这种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中国来的笨男人,怎么还。。。。。。”

怪都怪你没解释给所有来的中国男人们听!
怎么也不能怪加拿大法律普及教育太差!
这里的法律太健全,只有律师,法官,警察看得懂,大多数人,在不知不觉中就犯法啦!
好在这事没发生在你身上,不然死无葬身之地呢!!
回家祈祷吧!!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1-5-10 20:40
建议将报警的老师告上法庭,他的行动破坏了你的家庭,并要求他精神赔偿。
享受生活每一天 发表于 2011-5-10 12: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thumbu: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1-5-10 20:43
主要回复你现在应当怎么办的问题吧:

1、情感方面保持冷静、理智;如果跟儿童保护协会接触期间,经常情绪失控;那么,请再好的律师也无能为力;他们可能会怀疑你有愤怒情绪的管理问题;

2、积极及儿童保护协会配合,减少抵触情绪;只有合作,才能令人相信你有悔改之意且是偶尔打孩子;让你去上什么培训班,都要去;课程结束后,组织者会为你提供一份结业证书,这对你尽快结案有好处。另外,通过学习,也能在认识上有所提高吧。

3、生活方面,找朋友帮忙一段时间度过难关。这是一次危机,既是危险,也有机会。如果能借此机会,跟大儿子改善关系就最好。真要好好想想如何教育一个青少年啦。13岁的年纪也正是对父母具有挑战性的时期,静下心来好好思考一下以前的教育方式与方法吧。
visiondream 发表于 2011-5-10 13: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好!:thumbu:

如果能做到这些,吃一堑长一智,就把坏事变成好事了。
作者: 西风纵    时间: 2011-5-10 20:52
说啥都晚了,也给其他人长点见识,入乡随俗,你必须遵守这里的法律,不管你赞同不赞同。再就是不要跟不是特别熟识的人唠叨自家的事儿。
xiaofeiyu 发表于 2011-5-10 14: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是由议会制定的,应当反映选民的意见,对于不适当的法律,该改就要改——上次陈旺抓贼案就是一例。某些法律是基于西方的传统习惯,但不适合东方民族的传统,现在加拿大的人口构成已经变了,法律也要适应非西方民族的传统和习惯。

关键是大家要积极参政,有意见要向你的议员反映和呼吁,别忘了,他们是你我纳税养着的,该用他们的时候千万不要客气。更何况你手里还有一张选票。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11-5-10 22:56
Catching real criminals is too dangerous.  Bluffing in front of guys like the authors woulb be much much more relax.  Money is the same money, about 60K,  why choose the tough job?
astalavista 发表于 2011-5-10 13: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感!
作者: 山顶洞人    时间: 2011-5-10 22:59
回复 33# 教师


以保护为名,行破坏之实,收渔翁之利


:thumbu:
作者: 61celeste    时间: 2011-5-10 23:10
到了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见到的每一个外人都是上帝,可以把自己心里的事儿和盘托出来倾诉。
h990515 发表于 2011-5-10 12: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经典。有些中国女人确实如此。魏先生的老婆缺乏必要的素质和修养,乱讲话过后又反悔,吸取教训吧。
作者: 1.732    时间: 2011-5-11 00:45
算是建议:
1)撇开律师要求翻译自己辩
2)和老婆统一口径庭上否认打人
作者: 鹿角湖渡假村    时间: 2011-5-11 06:41
真的假的?:thinking:
作者: 听风观云赏月    时间: 2011-5-11 06:42
回复 65# 教师

这件事根本就怪打人的,两口子在加拿大生了2个孩子,可见来加时间不短了,如果不是太孤陋寡闻的话,应有一点这方面的知识,那个女人跟教师唠叨说明英语还行,一定是男的打孩子让女人气疯了。
作者: 听风观云赏月    时间: 2011-5-11 06:47
回复  PFKF

狭隘的行为主义者!!
教师 发表于 2011-5-10 20: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大仙儿,请别驴唇不对马嘴。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1 07:09
加拿大有些人实在吃的太饱啦!
可怜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又打水漂啦!!

加拿大有些人实在吃的太饱啦!
警察,律师,法官还有社工等等都是人,他们中的一些,也都一样!
“以保护为名,行破坏之实,收渔翁之利”发现了别人家国的小矛盾,一定下手快,下手狠;一点点小事,本来并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将你家国砸碎,不将你变成现代奴隶,怎么好管理嘛!
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发现不了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制造仇恨;要是发现不了仇恨,制造不了仇恨,没这点本事,凭什么拿年薪几万,几十万!!
警察,律师,法官还有社工也是人,也一样!这些。。。我们应当理解!!
可怜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又打水漂啦!!

人嘛,有好的,有坏的;有正的,也有邪的;有聪明的,也有白痴!。。。
警察,律师,法官还有社工也是人,也一样嘛:有好的,有坏的;有正义的,也有邪恶的;有聪明的,也有白痴!这些。。。我们应当理解!!
好与坏,正与邪,聪明或白痴。。。这些都可以随不同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转化为不同的结果的!!您要明白嘛。。。

关键问题是什么时候这些人变好,什么时候变坏;什么时候表现出正义,什么时候表现出邪恶;什么时候变得聪明,什么时候变得白痴?!

西方资本社会价值尺度,一定要向钱看,用钱才能说了算!用钱来分析原因,经过还有结果,社会现象差不多都能明白个八九不离十。
警察,律师,法官甚至社工,还有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所有人们,主动也好,被动也罢,都是要向钱看的!

没有钱,可以发现钱,可以制造机会赚钱:
法制产业,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发现仇恨,可以制造仇恨;若仇恨都没有啦,这个产业不就随之没有啦!警察,律师,法官甚至社工说:“不可以”!!实在别人家国里的一点点小事,本来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将你家国砸碎,不将你变成现代奴隶,怎么好管理嘛!


您这次算是点背啦,但想一想伊拉克总统,想一想利比亚的总统,还有想一想拉登!您这位家里面的总统,能保住老命,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啦!
危险的地方聪明人不会去,想一想,您的家对某些人是不是太安全啦!!
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发现了你家国的小矛盾,那些人一定下手快,下手狠!一点点小事,本来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别人家的事,别人国的事管的太宽了!带枪到别人家国去,会被打成筛子,太危险!聪明的一定会在没有危险的地方找!再想一想:您的家对某些人是不是太安全啦!!
您这次算是点背啦,您这次也算是有机会啦!关键看你怎么用!
这桩案子,不大不小,正好;对您来说,可大可小,正好!把握机会才是智者!
是英雄,就对抗到底!直到世界大同!
是狗熊,忍忍算啦!世界本无大同的!.
记住: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发现不了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制造仇恨;发现不了仇恨,可以制造不了仇恨!没有钱可以发现钱,可以制造机会赚钱;不然,凭什么拿年薪几万,几十万!!
邪乎哉?不邪也!!

加拿大有些人实在吃的太饱啦!
可怜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又打水漂啦!!
教师 发表于 2011-5-10 17: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了问题的本质,深刻
中国人在海外没有自己的语言,没有自己的传统,没有自己的方式方法,什么都不合法,因为法是他们制定的,执行的。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1 07:12
我们海外华人为什么不能出人头地

一个好的政府,不会强迫公民交税,敲诈勒索平民百姓,强迫交税属于剥削和奴役,违反西方的人权和宪法。以前一个廉洁的政府是不会收个人所得税的,税只能用于战争,现在呢,重税养闲人。

一个好的政府,理想的,公平合理的政府不会强迫公民交税,政府就像自己的父亲,只是给予,不会索取和勒索,政府用自己的服务收取费用,交易收取合理的费用,只有得到服务的才交费,不会千遍一律,强迫交税。
交税应该是自愿和自由,不能强迫,一个强盗,黑社会性质的政府才会有强制的税务政策。政府占有的是平台和平台带来的利益和效益。

交税和强制性政策越多,政府就会越腐败。加拿大是白人统治的社会,是税最多最重的国家之一,是一个极端腐败的制度和政府。

我们加拿大政府和美国政府一样经常把矛头指向专制政府,转移视线,专制政府肯定有问题,民主制度问题也不小,专制政府不好可以推翻,民主制度不好,你能推翻吗?

亚洲人和非洲人,新移民等一直被剥削和奴役,歧视几十年,上百年,公平吗,合理吗,人权了吗。税是白人剥削和奴役新移民和平民百姓的基本工具,不公平,是腐败和万恶之源。

很多西方政府欺压百姓是用黑手,无形的手,看不见摸不着, 利用自己制定的游戏规则,法制法规,给别人上圈套,通过程序排挤和打击异己势力和力量,华人遵纪守法,白人利用这一点占尽便宜。

不然凭着华人和新移民的勤奋和聪明才智,不在白人至上至少可以跟他们平等。

唐炜臻一案就是典型的例子,加拿大特大的冤假错案,一批无知游手好闲的人浪费公共资源,毒害华人移民和移民的利益,破坏华人的民营企业,破坏自由经济和华人的势力和事业。加拿大安省证券会让海外华人投资人让当无一例外,安省证券会在询问投资人时,为了先保护他们自己告诉投资人说你可以自己请律师,可以随时离开,可以不回答他们的提问,我们每一个华人不管是否出卖自己和自己的人,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利益,自己的需要和正义都无条件配合证券会,毁灭和伤害自己,把自己卖了还给别人数钱。白人不像我们华人,他们的态度是不合作,不配合,绝不参与,誓死捍卫自己的权力。

海外华人害怕海外的政府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到了极端的程度,所以受歧视和欺负。

种族问题一直是海外华人的主要问题,是海外华人政治,经济的基础和前提。它是海外华人勤劳而不富,绝大多数人可怜的原因。

海外华人的民族意识,种族观念被毁,集体观念被毁,传统观念被毁,语言被废,专业和资格被废,经验被毁,人才被毁,还有名誉被毁,形象被毁,所以,没有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我们还有什么,谁来保护我们?被人歧视和欺负是自然而然的,海外华人要面对现实,不能熟视无睹。海外华人除了皮肤不能改其他什么被迫改变。这就是绝大多数海外华人可怜的原因。精英变成闲人,游民,成了移民监的狱友,还要说资本主义就是好,民主万岁。
真正的原因是海外华人还没有真正的领袖,没有一个有理想,有强烈愿望,有眼光,有悟性,有观察力,洞察力,有经验,有能力,有胆量,敢想,敢说,敢干,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奋不顾身的,有魅力的领袖,可以使海外华人不受欺负,不受歧视,让大家精神振奋,扬眉吐气的领袖。
唐炜臻成功地成为公众人物,也就是媒体,有媒体作用和监督作用和社会责任,不为大家做主谁做主。
唐炜臻是不是领袖,能不能为海外华人为社会谋利益肯定需要时间的检验和大家的考验。领袖首先需要看到问题并能解决问题。唐炜臻是领袖人物必须有领导作用。
种族问题目前是海外华人的主要问题,加拿大白人和黑人都是政府养的,只有黄种人养政府,黄种人养政府养自己,亚洲人除了越南人以外。我们亚洲人勤奋,靠劳动,出了养自己还要养别人,更可恶的是黄种人养别人还要受歧视,华人在白人和洋人眼里真是狗都不如。亚洲人都崇洋媚外,勤劳,聪明,有奴性,被人利用。我们华人,黄皮肤的人眼睛平视或者往下看,喜欢找自己人的毛病,找弱者的毛病,不是放眼看。

加拿大和西方只讲文明,不讲道德,不讲情义,剥削,掠夺和欺骗是资本主义的方式,这就是加拿大的先进和先进的原因。有你,我们的劳动,大力支持和无私的奉献怎么不先进,我们的劳动和勤奋工作。大量移民带着几代人用不完的钱来或者是聪明才智和勤奋努力工作。

亚洲各国政府都纷纷把自己国家人们的血汗钱又借给发达国家的政府,或者奉献给发达国家的政府(叫投资)让他们任意支配,西方列强为何不富,将先进和发达西方资本主义其实只走了一半,就是吸收资金,用你们的资金和人才为自己谋利益,没有责任给投资人回报,他们会保护自己,风险给你,回报留给自己,西方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欺诈,是旁氏,一切都是旁氏,美元就是最大的旁氏,唯独唐炜臻的金融投资不同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讲信誉,能赢利,负责任,是挽救西方资本主义的救命稻草。

我的观察和发现很多,加拿大白人和黑人都是政府养的,很多黑人一个男的有几个女的,每个女的给他生孩子,生了孩子,自己不用管,不用抚养,每个人都由政府分别养着,收入不少,生活无忧无虑,很多黑人不要家,政府给的钱就多,自由。黑人多,监狱拥挤,白人就业机会就多,工资高,白人一个人从政府领的工资养一家,不做事或者做错事,游手好闲,也是平均十几万年薪,更是无忧无虑。警察喜欢黑人朋友,罪犯是警察的客户,黑人朋友也不怕警察。

我因证券会的错误和误导入狱,在监狱里,大多数是黑人,黄种人大多数是越南人,黄种人不但受白人歧视,而且受黑人歧视。每一个黄种人都叫 chin,包括越南人,没有人叫名字,他们想打就打,想欺就欺,我们人多有什么用,别人照样想欺负就欺负。

西方如果是民主,先进的,为什么会极不公平,大家都应该一视同仁,都来吃政府的,平均分配,应该公平合理,才公平,平等,黄种人按道理按比例应该在政府各部门,各行各业占有相对,相应的比例。在美国据说有立法很多部门对黑人就是这样,必须强行配额。
现在西方各国政府机构庞大臃肿,缺乏效率和进取,被工会挟持,歧视新移民,靠欺诈和借债度日,问题很大,非常腐朽,腐败,却没有人认识到,金融海啸就是垄断,集权,腐败和欺诈的最好证明。资本主义到了崩溃的边缘,却还在指手画脚。

资源丰富,环境好,社会文明,最适合人居住的地方才是保持先进性的必要条件,人往高处走,特别是我们黄种人,追求特殊化,把财富源源不断地输出,供养自己所崇拜的人和追求的地方。

西方国家一旦被发现没有先进性,而是虚伪,欺骗性,问题就来了。旁氏是西方政府的主要核心和根本方式,经常是贼喊捉贼,找替罪羊,吃亏的常常是亚洲人和亚洲各国政府。

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亚洲人没有当家做主人的思想,而是奴性重,一定要崇洋媚外,几百年来对不公平,不平等的事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完全没有觉悟,警惕性,责任感。

这么多人都想当侨领,领袖,最后都成奴才和走狗,吃里扒外,不为民做主。我们不歧视别人,别人却一直在利用和歧视我们。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1 07:24
标题: 求助:一怒之下打了儿子 有家不能回
本帖最后由 唐炜臻 于 2011-5-11 09:54 编辑
老糖,先把别人的钱还上了就啥事都没有了,再来当大师比较不错。
杏儿粒子 发表于 2011-5-10 20:0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大师才能还钱,不是还了钱才大师。还了钱就是大师。

每一件事都有两面,有价值和有用的地方,负面思维毁灭财富,浪费机会。

每一件事的发生发展都应该好好研究,总结和利用,不要浪费机会,白白吃亏。

大师就是能够发现机会,利用机会,从中为大家谋利益。
作者: 永新    时间: 2011-5-11 07:32
打完孩子后,最好也教好孩子别声张,否则同样露馅。经常动粗的父母,小心长大后的孩子把你们过早的送上西天,或者打入冷宫。
作者: xdai    时间: 2011-5-11 09:12
回复 77# 唐炜臻

老唐看问题的确有深度。

其实我早就看到了加拿大的腐败和腐朽官僚以及对我们的歧视。斗争固然是积极的办法,但是,恐怕在我的有生之年是不会看到腐败与歧视的消除了。所以逃避也应是策略之一。

当年我们移民加拿大,就是采取逃避国内的方法;但不知如今的孙子兵法中,是否仍然是“走为上策”呢?

看看哪位大侠有高见?
作者: Oak chen    时间: 2011-5-11 09:40
回复 14# 享受生活每一天

这是老师的责任,如果她不报警就是触犯法律,会失去执照的。
作者: Oak chen    时间: 2011-5-11 09:46
回复 22# 天高云淡


    不是缺心眼,是法盲,当然,如果她想维护儿子和自己的权利那是另一回事。不过妻子也应该做什么事来停止老公的暴行,凭什么妇女和孩子受虐待啊
作者: Oak chen    时间: 2011-5-11 09:49
回复 32# AssKick


    什么叫过严的法律啊,凭什么打人啊,那是你自己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打了谁都是触犯法律,别人是,家里人更是
作者: Oak chen    时间: 2011-5-11 09:52
回复 37# longer


    如果你不接受教训,事情迟早也会找上你的
作者: Oak chen    时间: 2011-5-11 10:04
回复 53# 杏儿粒子

什么叫扯惯?能理解女人受委屈的心情吗
作者: Oak chen    时间: 2011-5-11 10:04
回复 61# 教师


    顶
作者: Oak chen    时间: 2011-5-11 10:11
回复 68# 西风纵


    要把加拿大变成第二个中国吗?法律应该体现公民的意愿是对的,你问过那些被虐待的妇女儿童了吗?多少孩子宁愿无家可归也不想受到父母abuse.
作者: Oak chen    时间: 2011-5-11 10:13
回复 71# 61celeste


    她要是有足够的法律意识,他老公敢那样吗?都应该吸取教训
作者: Oak chen    时间: 2011-5-11 10:14
回复 72# 1.732


    什么馊主意啊,连老婆也要牵连进去的做假证
作者: 8号    时间: 2011-5-11 10:25
作为一个男人我觉得打老婆大小孩挺爽的。
作者: 爱吃羊的狼    时间: 2011-5-11 11:24
我觉得小孩不能打 很难管教~
所以北美犯罪率 才被 国内高~ 问题小孩 从小就没法管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1 12:40
对不起,没想到这话让您捡去啦!
罪过,罪过!
但不是“驴唇,马嘴”;而是“牛头,马脸”!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1 12:59
这就是加拿大就是西方,纳税人惨新移民更惨

5月7日加国无忧网发表《我打了老婆,老婆打了911:后果严重》一文后,引起网友关注,网友魏先生(化名)看了文章后打电话到编辑部,想向该文作者了解多一点情况。原来魏先生打的不是老婆,而是一怒之下打了13岁的儿子,现在他有家不能回,非常着急

求助:一怒之下打了儿子 有家不能回,据魏先生介绍,一个月前,他休假在家,为了儿子上学带的午餐问题和13岁的大儿子发生争执,话不投机一怒之下说了“爱吃不吃,爱带不带”,没想到一向听话的儿子脖子一梗,说了句“不吃就不吃”,扭头走人了。魏先生被儿子的态度激怒了,朝儿子吼了几句,气急之下还动了手,结果正在楼上照顾小儿子的太太冲下楼来,看到老公动手打了儿子,劈头盖脸就数落了老公一顿。魏先生又把火撒向老婆,一通乱喊。
冷静下来,魏先生觉得自己过火了,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大儿子也觉得自己做得不对,惹爸爸生气了,走过来给爸爸道了歉,老婆送小儿子去了学校,以为这事也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不一会有3个警察来到家里,核实了魏先生的身份,二话不说,只告诉魏先生你被逮捕了。



魏先生给弄得一头雾水。事后得知,老婆送小儿子去学校后碰见大儿子的老师,把一肚子的委屈朝老师倾诉了一通,把老公如何朝儿子发火、动手的事和盘托出,老师当时就告诉她要报警。魏先生的老婆知道报警不是闹着玩的,马上说,不要,他们已经没事了,千万不能报警。结果当她离开学校后老师还是报了警。
魏先生被关进去后,老婆马上找人把他保了出来,但是是有条件的,保释令禁止魏先生回家,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与家人接触或联系,通过第三者联系也不行。
有网友提出,警察和儿童保护组织强行隔离新生父母和子女的行为,才是最可怕的,这个家庭这这样被强行拆散了,对子女和父母都是难以挽回及其悲哀的悲剧。

警察应该多付出些精力抓贼,这么多被偷被抢的没有破案,而处理这样没有任何危险的家庭小矛盾,警察确每次必到喜欢耍威风



也有网友说:警察抓罪犯,坏蛋危险,风险太大,抓新移民容易,并且可以耀武扬威耍耍威风,得到的利益是一样的,一个普通案子警察可从政府拿到的平均6万,何必冒险了。抓一个人进监狱,每人每晚政府给警察和监狱 加元300,监检控官和工作人员按时计算。
一个网友叫教师指出很有道理



家暴与家教,一线之隔,一纸之厚!



家暴要惩罚,惩罚家教就过分啦!什么事,过分就全错啦!法律依然!
我认为,作为华人,事主教育自己儿女没错!

在我们华人看来,教育自己儿女本是天理,没错!:“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我在中国很小就被打,而且当时很恨;现在大啦就不恨啦,而且有时也认可“棍棒底下出孝子,慈母养败儿”。。。事主教育孩子,华人父母爱子女,很少能真打,吓唬吓唬而已;只有那些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他们家才会吵架出人命,教育子女会死人,有父母不养,有子女不教的。。。
我认为,作为华人,事主在加拿大这样教育自己儿女有错!

事主用急啦!被别有用心的或不怀好意的家伙像孙子一样的管教啦!被别有用心的或不怀好意的家伙像坏蛋一样的管教啦!总之,事主人权的一部分,做父母的权利,教育子女的权利,在这里被剥夺,被奴役啦!
这不仅仅是事主个人家庭的悲哀,而是华人社区的悲哀!是这个国家的悲哀!是加拿大多元文化的悲哀!加拿大一直讲究多元共存,尊重其他种族文化传统,为什么实施时就都忘啦?!依我看,还是那样的见解:他们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做了商业牺牲品!
他们错,错是在于他们来错了地方!

这条法律,不适合华人!


加拿大有些人实在吃的太饱啦!
可怜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又打水漂啦!!
加拿大有些人实在吃的太饱啦!
警察,律师,法官还有社工等等都是人,他们中的一些,也都一样!
“以保护为名,行破坏之实,收渔翁之利”发现了别人家国的小矛盾,一定下手快,下手狠;一点点小事,本来并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将你家国砸碎,不将你变成现代奴隶,怎么好管理嘛!
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发现不了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制造仇恨;要是发现不了仇恨,制造不了仇恨,没这点本事,凭什么拿年薪几万,几十万!!
警察,律师,法官还有社工也是人,也一样!这些。。。我们应当理解!!
可怜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又打水漂啦!!
人嘛,有好的,有坏的;有正的,也有邪的;有聪明的,也有白痴!。。。

警察,律师,法官还有社工也是人,也一样嘛:有好的,有坏的;有正义的,也有邪恶的;有聪明的,也有白痴!这些。。。我们应当理解!!
好与坏,正与邪,聪明或白痴。。。这些都可以随不同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转化为不同的结果的!!您要明白嘛。。。
关键问题是什么时候这些人变好,什么时候变坏;什么时候表现出正义,什么时候表现出邪恶;什么时候变得聪明,什么时候变得白痴?!
西方资本社会价值尺度,一定要向钱看,用钱才能说了算!用钱来分析原因,经过还有结果,社会现象差不多都能明白个八九不离十。
警察,律师,法官甚至社工,还有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所有人们,主动也好,被动也罢,都是要向钱看的!
没有钱,可以发现钱,可以制造机会赚钱:

法制产业,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发现仇恨,可以制造仇恨;若仇恨都没有啦,这个产业不就随之没有啦!警察,律师,法官甚至社工说:“不可以”!!实在别人家国里的一点点小事,本来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将你家国砸碎,不将你变成现代奴隶,怎么好管理嘛!

您这次算是点背啦,但想一想伊拉克总统,想一想利比亚的总统,还有想一想拉登!您这位家里面的总统,能保住老命,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啦!
危险的地方聪明人不会去,想一想,您的家对某些人是不是太安全啦!!
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发现了你家国的小矛盾,那些人一定下手快,下手狠!一点点小事,本来不存在生命和财产危险,一定要让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别人家的事,别人国的事管的太宽了!带枪到别人家国去,会被打成筛子,太危险!聪明的一定会在没有危险的地方找!再想一想:您的家对某些人是不是太安全啦!!

您这次算是点背啦,您这次也算是有机会啦!关键看你怎么用!

这桩案子,不大不小,正好;对您来说,可大可小,正好!把握机会才是智者!
是英雄,就对抗到底!直到世界大同!
是狗熊,忍忍算啦!世界本无大同的!.
记住:没有矛盾可以发现矛盾,发现不了矛盾可以制造矛盾;没有仇恨,可以制造仇恨;发现不了仇恨,可以制造不了仇恨!没有钱可以发现钱,可以制造机会赚钱;不然,凭什么拿年薪几万,几十万!!
邪乎哉?不邪也!!
加拿大有些人实在吃的太饱啦!
可怜那些加拿大的纳税人,这次几万,几十万又打水漂啦!!
法律有时挺有意思的,也不符合常理:华人眼里,打是亲,骂是爱,路人和西人没福分享受,有机会破坏!还不至于家破人亡,忍着吧!
别给那些别有用心或不怀好意的家伙机会,好好活着吧!

事主的未来:面对庄严的法庭,上面有一个法官,两个副审,检察官,还有正方律师,还有辩护方律师;下面有数个警察,几个证人,数个陪审,当然还有你…
环顾左右,你发现:从上面的一个法官,两个副审,检察官,还有证方律师,还有辩护方律师;下面的警察,所有证人,数个陪审,每个人都在拿着工资,补贴。只有你拿着时间和生命在陪同他们审判你!!!
是谁在浪费了社会资源,那没关系!!
你敢拒绝到庭吗?那可是藐视法庭的!
你敢大声所说话吗?那可是藐视法庭的!

所有人陪着你整天,整周,整月,整年开庭,只是因为你几年前您叫儿子吃饭,儿子不听,被儿子的态度激怒了,朝儿子吼了几句,气急之下还动了手。。。

海外华人害怕海外的政府的执法人员,害怕警察,遵纪守法到了极端的程度,所以经常受歧视和欺负。

种族问题一直是海外华人的主要问题,是海外华人政治,经济的基础和前提。它是海外华人勤劳而不富,绝大多数人可怜的原因。

海外华人的民族意识,种族观念被毁,集体观念被毁,传统观念被毁,语言被废,专业和资格被废,经验被毁,人才被毁,还有名誉被毁,形象被毁,所以,没有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我们还有什么,谁来保护我们?被人歧视和欺负是自然而然的,海外华人要面对现实,不能熟视无睹。海外华人除了皮肤不能改其他什么被迫改变。这就是绝大多数海外华人可怜的原因。精英变成闲人,游民,成了移民监的狱友,还要说资本主义就是好,民主万岁。

种族问题目前是海外华人的主要问题,加拿大白人和黑人都是政府养的,只有黄种人养政府,黄种人养政府养自己,亚洲人除了越南人以外。我们亚洲人勤奋,靠劳动,出了养自己还要养别人,更可恶的是黄种人养别人还要受歧视,华人在白人和洋人眼里真是狗都不如。亚洲人都崇洋媚外,勤劳,聪明,有奴性,被人利用。我们华人,黄皮肤的人眼睛平视或者往下看,喜欢找自己人的毛病,找弱者的毛病,不是放眼看。

加拿大和西方只讲文明,不讲道德,不讲情义,剥削,掠夺和欺骗是资本主义的方式,这就是加拿大的先进和先进的原因。有你,我们的劳动,大力支持和无私的奉献怎么不先进,我们的劳动和勤奋工作。大量移民带着几代人用不完的钱来或者是聪明才智和勤奋努力工作。

亚洲各国政府都纷纷把自己国家人们的血汗钱又借给发达国家的政府,或者奉献给发达国家的政府(叫投资)让他们任意支配,西方列强为何不富,将先进和发达西方资本主义其实只走了一半,就是吸收资金,用你们的资金和人才为自己谋利益,没有责任给投资人回报,他们会保护自己,风险给你,回报留给自己,西方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欺诈,是旁氏,一切都是旁氏,美元就是最大的旁氏,唯独唐炜臻的金融投资不同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讲信誉,能赢利,负责任,才是挽救西方资本主义的救命的真正稻草。
作者: 唐炜臻    时间: 2011-5-11 13:01
回复 92# 教师


    我汇总了一下大家的贴,希望不会在意
作者: AssKick    时间: 2011-5-11 13:07
回复  AssKick


    什么叫过严的法律啊,凭什么打人啊,那是你自己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打了谁都是触犯法律,别人是,家里人更是
chenlirui 发表于 2011-5-11 10: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法律“过严”和打人对不对并不矛盾,我只是表明这种法律上的严厉惩罚会改变人们在同样问题上另一方面的行为上的改变,比如不结婚或者不生孩子。我并没有任何文字表示支持打人行为。

另外,我说的“过严”并不是指对打人行为的惩罚过严,而是指在很多婚姻问题上,法律对男人这一方的惩罚都更严厉(非同性婚姻)。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1 14:11
回复 80# xdai
”其实我早就看到了加拿大的腐败和腐朽官僚以及对我们的歧视。斗争固然是积极的办法,但是,恐怕在我的有生之年是不会看到腐败与歧视的消除了。所以逃避也应是策略之一。

当年我们移民加拿大,就是采取逃避国内的方法;但不知如今的孙子兵法中,是否仍然是“走为上策”呢?

看看哪位大侠有高见?”


关于“走”的问题,我倒是很想与您交流交流。。。

简单得说:走得好,自然为上策;走的不好,说不定是下策,甚至下下策!

先说“走”。在我认为,“走”也分主动走与被动走:
主动走者,不但有方向和目标,而且有计划和步骤,或以退为进,或寻求时机,总之还是为了进。。。
被动走者,尽失方向和目标,全无计划和步骤,挟上策为原由,行逃跑为实质,唯一可取之处就是苟活于世“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也不是完全不可取。先生存,再发展嘛!

《孙子兵法》全书十三篇都是兵法理论,并无战例故事。在下认为:
主动走成功案例:在中国历史以至世界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案例当属于“二万五千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但走出了生存,而且走出了发展,实在令人佩服,佩服!
另一成功案例:为春秋时期的晋文公,正所谓:“退避三舍”,城濮之战,临黄河,靠太行,击败楚国,一越成为五霸之首!

被动走者,失方向和目标,案例数不胜数,或草木皆兵,或一溃千里,或永无出头。。。依您的大智,这里我就不班门弄斧啦!


关于“走”的问题,换句话是不是还可以理解为“去或留”的问题。
既然去不一定好,那么留就不一定坏:有时一动不如一静,正所谓“不动如山岳,难测如阴阳”。。。


“去”的问题见上, “留”的问题见下。
在我认为,“留”也分主动留与被动留:
主动留者,转困苦为动力,化危难为时机。。。上待天时,下占地利,中通人和。
被动留者,饱食终日,无所作为。。。当然,也不全是坏事:无为及无不为,进可封妻荫子,退可颐养天年,好像并非全无可取之处。。。

北美此处也并非全无可取之处,关键在于可用之处,是否能用好。。。
天下乌鸦者。。。

是去是留,依先生您高见,应当“如何”?“如之何”?“如之奈何”?。。。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1 14:17
回复 94# 唐炜臻
有劳您啦。。。。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1 14:28
回复 80# xdai
”其实我早就看到了加拿大的腐败和腐朽官僚以及对我们的歧视。斗争固然是积极的办法,但是,恐怕在我的有生之年是不会看到腐败与歧视的消除了。所以逃避也应是策略之一。

当年我们移民加拿大,就是采取逃避国内的方法;但不知如今的孙子兵法中,是否仍然是“走为上策”呢?

看看哪位大侠有高见?”


关于“走”的问题,我倒是很想与您交流交流。。。

简单得说:走得好,自然为上策;走的不好,说不定是下策,甚至下下策!

先说“走”。在我认为,“走”也分主动走与被动走:
主动走者,不但有方向和目标,而且有计划和步骤,或以退为进,或寻求时机,总之还是为了进。。。
被动走者,尽失方向和目标,全无计划和步骤,挟上策为原由,行逃跑为实质,唯一可取之处就是苟活于世“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也不是完全不可取。先生存,再发展嘛!

《孙子兵法》全书十三篇都是兵法理论,并无战例故事。在下认为:
主动走成功案例:在中国历史以至世界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案例当属于“二万五千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但走出了生存,而且走出了发展,实在令人佩服,佩服!
另一成功案例:为春秋时期的晋文公,正所谓:“退避三舍”,城濮之战,临黄河,靠太行,击败楚国,一越成为五霸之首!

被动走者,失方向和目标,案例数不胜数,或草木皆兵,或一溃千里,或永无出头。。。依您的大智,这里我就不班门弄斧啦!


关于“走”的问题,换句话是不是还可以理解为“去或留”的问题。
既然去不一定好,那么留就不一定坏:有时一动不如一静,正所谓“不动如山岳,难测如阴阳”。。。


“去”的问题见上, “留”的问题见下。
在我认为,“留”也分主动留与被动留:
主动留者,转困苦为动力,化危难为时机。。。上待天时,下占地利,中通人和。
被动留者,饱食终日,无所作为。。。当然,也不全是坏事:无为及无不为,进可封妻荫子,退可颐养天年,好像并非全无可取之处。。。

北美此处也并非全无可取之处,关键在于可用之处,是否能用好。。。
君子性非异也。。。
天下乌鸦者。。。

是去是留,依先生您高见,应当“如何”?“如之何”?“如之奈何”?。。。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1 14:36
回复 90# 8号
跟您商量商量,“可以闭上嘴啦!好吗?”
跟您商量商量,“可以闭上嘴啦!好吗?”
跟您商量商量,可以闭上嘴啦!好吗?
作者: 教师    时间: 2011-5-11 14:37
作为一个男人我觉得打老婆大小孩挺爽的。
作为一个男人我觉得打老婆大小孩挺爽的。
回复 90# 8号
跟您商量商量,“可以闭上嘴啦!好吗?”
跟您商量商量,“可以闭上嘴啦!好吗?”
跟您商量商量,可以闭上嘴啦!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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