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连删贴都不打招呼了?那么麻烦管理员把我的ID也删了吧
俺自己不会注销ID。
谢谢
小庄五世 发表于 2010-4-30 18: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连删贴都不打招呼了?那么麻烦管理员把我的ID也删了吧
俺自己不会注销ID。
谢谢
小庄五世 发表于 2010-4-30 18: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边走边拉,回过头来还把捡粪的义工骂一顿。够狠!
紫黄 发表于 2010-4-30 22: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边走边拉,回过头来还把捡粪的义工骂一顿。够狠!
紫黄 发表于 2010-4-30 22: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我们同意让51网管来限制我们的言论自由,那么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反对共产党在中国实行的网络封锁?
我在 发表于 2010-5-1 00: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限制言论自由?我删过你的什么帖子吗,除了骂帖以外?注意,我只是行使一个“清洁工”的职权,以便维护大家的干净的讨论环境。您去时事版200页以后翻翻。对比一下究竟是有管理的好,还是没有管理的好。完全没有管理就是无政府主义,而无政府主义带来的永远是弊多利少,这是历史的教训。
小牧 发表于 2010-5-1 00: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之前删帖的时候说过很多次了:请多多参与讨论,谢绝简单地拷贝加粘帖。您每天定时来论坛里发帖,全都是从其他地方拷来的东西。不仅从来不参加讨论;有的时候的帖子连简单的排版都没有,眉毛鼻子一把抓;还有的时候帖子甚至只有一句话,让人不知所云。您的帖子白白占用了大家的空间,您认为这样合理吗?
我只删两种帖子:1)骂人帖;2)刷屏帖(简单地拷贝加粘帖)。
海外有孤忠网友,如果仅有一家网站禁止您发言,可能是网站的问题;如果“十家八家”都封您的IP,您是不是应该自省?
小牧 发表于 2010-4-30 23: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俺觉得拷贝加粘帖不能简单的说成刷屏帖, 比如,从其他网站看到值得大家一起讨论的话题或事件,就原版的粘帖过来,引发大家的兴趣,发表意见,共同探讨。应该说是件有利网站人气的好事。即便是FLG的帖子,也不必如临大敌,应该相信51里网友的鉴别是非的能力。如果粘帖过来的内容大家都没兴趣,自然也就没人回帖,这样帖子也就会自生自灭的沉下去。无就所谓白白用了别人的空间。
同您商榷。诚惶诚恐!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5-1 01: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之前删帖的时候说过很多次了:请多多参与讨论,谢绝简单地拷贝加粘帖。您每天定时来论坛里发帖,全都是从其他地方拷来的东西。不仅从来不参加讨论;有的时候的帖子连简单的排版都没有,眉毛鼻子一把抓;还有的时候帖子甚至只有一句话,让人不知所云。您的帖子白白占用了大家的空间,您认为这样合理吗? |
小牧删过我很多帖子,我说过什么没有?小牧可以查一查。我说过"网管学什么不好,要学人家删贴“。
其他那么多被删的时候,我有骂过,或者是抱怨过吗?(没有)
最近几次大量删除我的帖子,我之所以要说话是因为不打招呼就删!
删贴是你的权利,你家的网站,你家的规矩,只要不犯法,你想怎么样都可以。你的规矩定好了,大家都按你的规矩来就是了。
我就是问问,删贴的时候是否应该通知帖子的作者?你以前一直通知的。如果说没这个规矩,你在这里明确表示一下即可。
我对你在你的网站删贴的权利和行为完全没有意见。我对你的价值判断(什么是垃圾贴,骂人帖)完全没有兴趣。我就是想按照你的网站的规则which你可以任意制定的来发帖而已。
你如果说不参加讨论就不许发帖也可以。
我转的一句话长度的帖子有很多还是内涵丰富的吧。(肉体阉割后方可入宫,灵魂阉割后方可入党。 时事新闻 回收站)
有和我讨论过事情的朋友,这里有一些吧,你网管很容易查得到。
你看看我贴子里长期跟贴的中国节等几位同学的胡闹捣乱贴,没见你有效删除制止啊?
在重申一次,规矩定好了,所有人都按规矩来就是了。
如果在你家的网站上看我转贴讨厌,直接删除我的ID即可。省得我看到些帖子就想转。我都五世了,懒得再注册一次了。
以后专门写博客就是了。
最后,51网是个基本没有敏感词过滤的网站,所以我比较喜欢在这里发帖。
小庄五世 发表于 2010-5-1 0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十分同情你。
不过没办法,谁叫人家挂了块版主的牌位呢。
更糟的是,做为个版主,本来不该带有倾向性的。可偏偏小牧就是不喜欢所有说朝廷不是的贴子。
结果,不知不觉就和五毛站在一块,抡起大棒,凡是不爱朝廷的,横扫。凡是不爱五毛的,横扫。凡是为中国受苦受难的老百姓呐喊(其实那有底气喊,说痛苦呻吟才更贴切)的,横扫。
所以你我他的贴子被随便删除,便成小牧特色了。
之前我也曾向小牧交涉过,没有什实质性的结果。
这次,又应验在你身上了。
下次,谁点背又摊上呢。
小牧说,他不喜欢转载。
那些五毛转载,没见他不喜欢。
那些五毛骂人,不报告他不知道。
算了,说这些,对小牧来说是一缕轻风,无虾米。
对你,我劝一句: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到了别的坛子里,要是有人问你为什么不在51了。
只要把你的故事告诉一下,我想大家都会理解的。
ZGP民 发表于 2010-5-1 02: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俺觉得拷贝加粘帖不能简单的说成刷屏帖, 比如,从其他网站看到值得大家一起讨论的话题或事件,就原版的粘帖过来,引发大家的兴趣,发表意见,共同探讨。应该说是件有利网站人气的好事。即便是FLG的帖子,也不必如临大敌,应该相信51里网友的鉴别是非的能力。如果粘帖过来的内容大家都没兴趣,自然也就没人回帖,这样帖子也就会自生自灭的沉下去。无就所谓白白用了别人的空间。
同您商榷。诚惶诚恐!
胡硕士 发表于 2010-5-1 01:1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请”的意思,就是允许对方做或者不做。
”从来不参加“ 这与事实不符
”只有一句话,让人不知所云“ 你不知道,也许别人知道
”大家的空间“ 其实是你家网站的空间,我没有占用大家的空间
小庄五世 发表于 2010-5-1 0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拿大是法治国家,把造谣毁谤,仇恨攻击的人绳之以法才是正途,网管删贴是动用私刑,弊大于利。
我在 发表于 2010-5-1 0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小牧删过我很多帖子,我说过什么没有?小牧可以查一查。我说过"网管学什么不好,要学人家删贴“。
其他那么多被删的时候,我有骂过,或者是抱怨过吗?(没有)
最近几次大量删除我的帖子,我之所以要说话是因为不打招呼就删!
删贴是你的权利,你家的网站,你家的规矩,只要不犯法,你想怎么样都可以。你的规矩定好了,大家都按你的规矩来就是了。
我就是问问,删贴的时候是否应该通知帖子的作者?你以前一直通知的。如果说没这个规矩,你在这里明确表示一下即可。
我对你在你的网站删贴的权利和行为完全没有意见。我对你的价值判断(什么是垃圾贴,骂人帖)完全没有兴趣。我就是想按照你的网站的规则which你可以任意制定的来发帖而已。
你如果说不参加讨论就不许发帖也可以。
我转的一句话长度的帖子有很多还是内涵丰富的吧。(肉体阉割后方可入宫,灵魂阉割后方可入党。 时事新闻 回收站)
有和我讨论过事情的朋友,这里有一些吧,你网管很容易查得到。
你看看我贴子里长期跟贴的中国节等几位同学的胡闹捣乱贴,没见你有效删除制止啊?
在重申一次,规矩定好了,所有人都按规矩来就是了。
如果在你家的网站上看我转贴讨厌,直接删除我的ID即可。省得我看到些帖子就想转。我都五世了,懒得再注册一次了。
以后专门写博客就是了。
最后,51网是个基本没有敏感词过滤的网站,所以我比较喜欢在这里发帖。
小庄五世 发表于 2010-5-1 0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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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有孤忠网友,如果仅有一家网站禁止您发言,可能是网站的问题;如果“十家八家”都封您的IP,您是不是应该自省?
小牧 发表于 2010-4-30 23: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虽是为官的格言,但版主可以借鉴之。
野驰 发表于 2010-5-1 01:0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谢谢您之前对我工作的配合;第二,删帖没有留言是我的工作失误,抱歉;第三,有人来您的帖子里捣乱,请举报;第四,还是那句话,请您多参加讨论。
小牧 发表于 2010-5-1 08: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您说得太复杂了。我只想您参加讨论,仅此而已。
小牧 发表于 2010-5-1 07: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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