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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买家抢OFFER后毁约:被判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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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8 17:2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在2017年4月房市最疯狂的时候,多伦多一个开价$179.5万的房子被加价到$202.2万成交,超出叫价22.7万。之后房地产市场急转直下,买家预感到不好,便毁约放弃成交。卖家只好重新挂牌上市,最后在2018年初以164.8万价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8-4-28
本帖最后由 D.J 于 2018-4-28 17:44 编辑

说的没错,多伦多的房子太贵了,一些人抢是以为抢到房子会发财,就是现在房子也是太贵了,还会大便宜很长时间。40万赔偿太少了,当初自己要抬高房价抢,就要承担后果,抢的时候为什么就不怕贵呢?应该赔偿更多才行,应该更重处罚炒房客,这样房子会便宜更多。



这件事情是不公平,赔偿太低了,至少50万才算公平,当初没人逼你买,你自己高高兴兴抢房子。现在赔偿40万,已经太合算了,事实告诉我们现在多伦多房市很好,已经便宜几十万了,希望继续便宜,这样多伦多人的生活水平才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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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8 16:58:15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你才炒蛋了。
对没诚信的人要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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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8 19:11:57 | 只看该作者
这下买家肯定后悔了,还不如closing哩

不守规矩一定要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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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4-28 16:12:51 | 只看该作者

多伦多买家抢OFFER后毁约:被判赔40万

法律也是很操蛋,这种“合法”的东西,其实不合理。卖家的房子本不值这么多钱,不能因为市场暂时的反常过热坑买家这么多钱。买家的确脑子热,但不完全是他的错,也不能以此罚他40万。

法律的本意,是尽量维持公平。在这样的事件里面,完全看不到公平可言。生活是复杂的,法律是相对简单的,用简单的东西来判决复杂的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很荒谬的逻辑。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把法律弄成复杂的,可能被人钻空子利用。

所以人的本质是反社会的——因为人人都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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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4-28 21:19:02 | 只看该作者
怎么都想到是炒房的?如果是换房或初次置业的呢?大家又怎么看?特别初次置业的,很没有经验,更容易冲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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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8-4-28 21:19:50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买房子要看好。不要去强。这下完了买家。大家捐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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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8-4-28 21:23:26 | 只看该作者
毫无理由违约,输了也应该
有些case还是可以赢的,找理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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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8-4-28 21:24:47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全民炒房的实证。还怪海外买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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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8-4-28 21:28:32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的,签了合同就不能随便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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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8-4-29 06:17:40 来自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应该采取有限责任毁约,即当初有多少押金悉数扣押,不能无限责任。如果你以一元价格售出,难道还要赔你100万不成?本文故事里不是简单的毁约,应该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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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8-4-29 07:04:39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mqian 发表于 2018-4-28 21:19
怎么都想到是炒房的?如果是换房或初次置业的呢?大家又怎么看?特别初次置业的,很没有经验,更容易冲动啊 ...

初次置业的买200多万的房子?那可真是不走寻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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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8-4-29 07:24:09 来自触屏版 | 只看该作者
毁约是恶劣的行为,必须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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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8-4-29 09:09: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avid-davidabc 于 2018-4-29 09:15 编辑

旺市地铁附近楼花被取消 上千买家欲哭无泪!多伦多房地产律师Bob Aaron表示,根据安大略省的法律,取消这样的协议是合法的。毁约!开发商。在开发和建筑行业拥有超过30年的实践经验都是一家人大家看忘了?

毁约是恶劣的行为,必须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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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8-4-29 11:58:31 | 只看该作者
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基石之一。
不尊重契约,理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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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8-4-29 16:13:30 | 只看该作者
https://www.thestar.com/news/gta ... ille-home-deal.html

看来毁约还真不是个别的,在这官司里原买家得赔卖家47万,原买家夫妇中似乎有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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