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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llon

多伦多家庭收到Tim Hortons来信,一夜损失惨重

发表于 2018-4-10 17:10:07 来自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标题起的,流氓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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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17:31:18 来自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西方国家,有大民主,可以对总理说三道四,但是没有小民主,对老板说三道四搞不好就得走人,吃人家的嘴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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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18: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GWNFA显然是告错了对象,应该告违反民意随意增加最低工资的屎游荡萎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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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18:32:49 来自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赤珠 发表于 2018-4-10 16:56
如果让楼下的那些屌丝进管理层估计 会比现在的那些印巴人更贪婪吧。你们这群屌丝做过生意没?让你们接手一 ...

前几天自由粉还在说Tim一个店赚至少50万,而且店主不用上班,给员工加最低工资只是洒洒水而已。今天就是另一种说法。到底哪个才是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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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18: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人家招牌做生意还同时搞人家,还够胆说人家对他不公平,这么不喜欢还要续约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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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19: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Tim Hortons分店确实挺赚钱的,而且没什么技术含量。如果优胜劣汰一批分店也不错,看见那些脏兮兮的阿叉就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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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22: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赤珠 发表于 2018-4-10 16:56
如果让楼下的那些屌丝进管理层估计 会比现在的那些印巴人更贪婪吧。你们这群屌丝做过生意没?让你们接手一 ...
说的对!
那些反对维权的人,以为保持着奴性,维护者东家,就会保证自己的利益,却看不到维权的历史和制度是争取来的,而不是别人平白无故恩赐的;

据说Tim不给中国人/华裔开分店,因为做不到滞售食品限时丢弃的店规。只怕指责别人的时候,其实我们自己连加盟的资格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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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8: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独立思考 于 2018-4-11 08:09 编辑

实在人
估计老黑去你家抢劫,你会给他来个熊抱,坚决维护他抢劫的权利。
................................................
希望你判断一个事物的时候,有个界限范围。我前面说了,店主是采取的合法抗争活动,你用违法事件抬杠有意义吗?
希望你的回复,有理有据,才能让看帖的人,兼听则明,而不是感觉空洞无物,甚至蛮不讲理,这样难以让人信服,也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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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8: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独立思考 发表于 2018-4-10 22:36
说的对!
那些反对维权的人,以为保持着奴性,维护者东家,就会保证自己的利益,却看不到维权的历史和制度 ...

合同是公平的。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不可能达成。合作期间双方不满意,到期不续约也是正常的。没人可以强迫总店续约。不存在争取不争取权利的问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签订时已经规定好。在合同期内,任何挑战对方权利的行为都是违约行为。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有合同规定以外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靠组店主工会兴讼去强行争取更多利益是流氓行为。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如同你与几个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半路,该公司带头联合其他装修公司提出新的要求,比如加价或者简化设计方案,否则就起诉你,你会轻易答应吗?

中国人/华裔就是因为违反了合同条款,失去加盟资格没什么值得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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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09: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独立思考 于 2018-4-11 10:00 编辑
换件马甲 发表于 2018-4-11 08:44
合同是公平的。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不可能达成。合作期间双方不满意,到期不续约也是正常的。没人可以 ...

签合同并不等同于公平,有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比如:前段时间网文,几年前合约楼花,但是几年后开发商单方解约(买家根本无法通过签约维权)。

Tim公司和联盟具体合约是否公平,不知细节,无发言权。

但是,Tim公司总部财大气粗,如有联盟通过法律维权,完全可以法律上解决,其实总部在理的话,恐怕是可以赢一笔吧;反之,Tim取消原有店主续约,又没有解释理由,那么就难免是在仗着财大气粗而店大欺客了。

固然和气生财,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协商就完美的,否则还通过法律维权作何?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维权的意识、勇气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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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10: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独立思考 发表于 2018-4-11 09:57
签合同并不等同于公平,有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比如:前段时间网文,几年前合约楼花,但是几年后开发商单 ...

既然签约不等于公平,那么总部决定不再续约了,算是还店主一个公平了吧?

总不能是签约也不公平,不签约也不公平。只有满足了店主的要求才算公平吧?

在这件事情上,不见得是谁财大气粗的问题。店主执意组织店主工会与总部作对,如果你是总部,多半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法律不是这么用的。法庭也鼓励庭外和解以节省社会资源浪费。这个店主工会通过法律诉讼要求5亿元赔偿,你认为合理吗?既损害了总部的声誉,又浪费了社会资源。这种店主,不续约再正常不过了。再说了,不续约是总部的权力。没什么需要解释和可以争论的。如同你是房东,房客没事就找你麻烦,到期后你当然可以不续约不再租给他。谁又不是疯了,或者找不到房客。你还要费口舌解释为什么不租给他,让他再拿你说的话去起诉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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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10: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独立思考 于 2018-4-11 10:42 编辑
换件马甲 发表于 2018-4-11 10:13
既然签约不等于公平,那么总部决定不再续约了,算是还店主一个公平了吧?

总不能是签约也不公平,不签约 ...

我说过的,签合同有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人需要谋生。合同公平与否需要加入联盟,知道细节的人来评判,不是你我外人能论断的。

法律诉讼5亿赔偿,多少人/店参与,具体纠纷/损失额度,我无从知晓,同理如上,不是你我外人仅仅凭数字就能论断是否合理的。
法庭接受而不是拒绝了诉讼,就说明有听证的需要,是非曲直需要法庭听证全文后,自有论断,而不是外人凭感觉就能预断的。

续约单独看,Tim总部有权利拒绝;但是放到whole picture 上,就不是那么堂堂正正了,毕竟在理的拒绝是说得出口、见得光的,何况还有其它故事吧......

房东/房客的例子不合理,因为两者比较势均力敌,基本不会有无奈合约的问题;而且你例证,“房客没事就找你麻烦”,这就是先入为主了。


探讨到此,没有时间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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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1 14: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独立思考 发表于 2018-4-11 10:41
我说过的,签合同有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人需要谋生。合同公平与否需要加入联盟,知道细节的人来评判 ...

呵呵。与其勉强,何必不把机会让给别人?否则岂不是对失去机会人的不公平?如果市场上有更好的合约,他为什么不去加盟别的连锁?说到底,市场竞争下达成的合同是最公平的,也是在双方现有条件下能拿到的最好的合约。签了约然后闹事儿,才是不公平流氓的行为。

放到WholePicture上看,Tim总部更应该拒绝续约。否则,闹事的不受惩罚,以后还怎么管理?

不得已而为之只是个闹事的借口。贪心不足才是事件的本质。市场是最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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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8 13: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才46岁就瞎叫,又不是缺胳膊少腿,不给人家看店不会干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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