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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23日下午2时40分许,在中国首都北京的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集体自焚事件,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7名法轮功成员为“圆满”进入所谓的“法轮世界”点火自焚,酿成2死3伤的悲剧。
这就是“1·23”法轮功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简称“1·23”自焚事件。“1·23”自焚事件尽管已事过近八周年,但它给人们带来的震撼和影响是深远的。 下面就是整个事件的策划人: 刘云芳
这是一起典型的邪教组织成员集体自杀事件
在这个事件中,1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面目全非。最小的受害人才年仅12岁。
邪教发展到最后必然走向疯狂,集体自杀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4月12日,因痴迷“法轮功”而自杀和拒医拒药致死者达1559人,致精神障碍者651人,杀人害命者11人,致残者144人。“1·23”自焚案正是邪教法轮功人员制造的一起集体自杀事件。
八年过去了,邪教法轮功侵犯人权的行为并没有停止,还有极少数人仍深受毒害,每年都有新的血案发生。受西方反华势力操纵,邪教法轮功日益政治化、工具化。如何有效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权,这是“1·23”自焚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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