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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如何利用加拿大的税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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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1-12-21 04:1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自卑诗华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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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应该学会利用加拿大不同的税务优惠,去减轻投资收入的税收。目前,加拿大有关的投资收入可以分为三大类:

   (1) 利息收入。利息泛指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及对第二者货款的利息等。在税法上利息没有任何的特别优惠,等同了工资等其它收入。


   (2) 股息收入。股息收入是指由投资某家公司的普通股票所派发的股息。每年股息收入在当年可以得到股息税务优惠。与其他投资收入相比,股息收入可算是缴纳税收最少的一项。

   (3) 资本增值收入。资产增值收入泛指所有出售的投资,如股票,物业等所赚取的利润收入。计算增值可以简单的利用出售投资时净收入与投资成本的差税法上的基础。资本增值在税法上有很多不同的限制和优惠,现在最重要的减免为 25% 的资本增值不用纳税。此外,出售自住主要居所中赚取得利润,还可以申请完全免税。

  同时,还可以利用孩子在减税上的优势:

   (1) 产业转赠的减税优势。加拿大税法中规定,应纳税的居民如将产业转给丈夫、妻子或 18 岁以下的孩子,在此产业上所产生的收入,必须算做产业转出人的收入。但是,产业收入则不必算作产业转出人的收入,可算做产业转入人的收入。利用此项,可以达到减轻税款的目的。

   (2) 家庭津贴或儿童福利金的处理。家庭津贴或儿童福利金是政府发给所有小孩家庭的一种补助,如果将此补助金存放到特别为孩子所开的账户,则其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就不必回归到父母名下,而可算做孩子的收入。小孩的收入通常不高,不会产生须纳税的问题。按此法存放,到小孩 18 岁时,利息收入可达到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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