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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俞力工﹕鮑爾的震撼與法理上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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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 22:0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1999年李登輝提出“兩國論”后﹐短短5年之間﹐臺灣已從“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國統綱領”(三階段統一)、“兩岸關繫條例”(統一前的措施)、“九二共識”(一中二表)﹐發展到臺灣或中華民國"一嚮是個與中國大陸不相幹的主權獨立國家"、"臺灣即是中華民國"。

在此強勢宣傳下﹐臺灣任何人再提及"中華民國即臺灣加上大陸"的憲法規定、"和平統一"、"中國人的民族、文化認同"﹐都要受到沉重的壓力。尤其是年輕的一代﹐具體而言就是當前的高等院校學生﹐對兩岸政治關繫的認識似乎已萎縮到政治宣傳的幾個標簽。因此當鮑爾毫不含糊地表示﹕"臺灣不是個主權獨立國家";希望"任何一方不要采取片面行動幹擾最終的和平統一"時﹐舉"國"上下頓然方寸大亂、不知所措。筆者認為﹐如今﹐事態發展已到了必鬚嚴正反思的關頭。臺灣﹐不能長期不顧客觀事實而活﹐更不能繼續帶著主觀願望而終。

就臺北政府一方﹐近年來所提出的理論依據不外是﹕一.中華民國自1912年已存在﹐而中共于1949 年又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自然形成兩個互不隸屬的國家;二.中華民國至少還有26個邦交國﹐因此顯然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三.中共不曾統治過臺灣﹐因此具有人民、領土、政府、統治權的臺灣﹐當然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4.臺灣人不曾與中共打過仗﹐因此無有“內戰未決”問題與"和平談判"的需要。

以下﹐不妨就法理為基礎﹐分別對上述"依據"加以討論﹕

一﹐ 國際承認一般涉及"承認國家"和"承認政府"。作為一個國家﹐中國已存在了上下五千年﹐無需重複經過國際社會的承認。國際上唯有新建立的國家﹐如脫離南斯拉夫的克羅埃西亞﹐需要尋求國際承認。理論上﹐果真臺灣正式宣布脫離中國而獨立(無論自稱為中華民國或臺灣國)﹐則將會面臨國際社會承認一個新國家的問題。這時刻﹐暫且不考慮中共的強烈反彈﹐也暫且忽略國際社會是否會承認﹐是否會認為臺灣具有不借外力的生存能力﹐單單是迄今繼續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代表全中國的中央政府"的26個邦交國﹐就可能要求重新談判和提出新條件。

1949年中共佔據大陸之后﹐出現的問題是﹐國際社會究竟承認哪一個交戰政府為合理代表全中國的中央政府?據國際慣例﹐一般是承認實際有效統治大部份領土的交戰方為中央政府﹐而其考慮因素一般不在于意識形態﹐而在于勢力較大的交戰政府較能履行國際義務(如還債)。中華民國的聯合國席位之所以能夠延續到1971年﹐盡管有悖于國際慣例﹐但卻凸顯其唯一原因在于﹐她受到外力﹐ 即美國的支持。至于退出聯合國﹐自然同樣是因為美國決定"聯中抗蘇"﹐而突然拋棄了臺灣這個忠實的"伙伴"。

就更改國號而言﹐其實是國際社會的慣常行動。更改國號一如更改姓名﹐完全不影響其權利與義務。就如中華民國在1971年前將國號更改為"大中國"一樣﹐並不會因此使安理會成員地位或聯合國席位動搖;任何個人也不會因為更改姓名而喪失所有權。關鍵是﹐中共在更改國號時並沒有放棄"統一"和"收複臺灣"的要求﹐因此不得辯稱"中共更改國號后﹐便成為與臺灣毫無關繫的國家";也不得主張﹐"由于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存在﹐因此形成了兩個互不隸屬的獨立國家"。兩個交戰政府﹐無論各自采用什么國號﹐隻有在互相承認的情況下才能成為兩個獨立國家;或者﹐隻有在征服對方的情況下才能解決內戰狀態。但是﹐必鬚看到的是﹐當前在統一與獨立之間還有廣大的活動空間﹐兩岸人民既可維持目前的內戰未決狀態﹐也可追求和平談判與互助合作﹐而不一定要堅持獨立、逼迫中共動用武力結束內戰。

二﹐ 如前所述﹐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后﹐不論出于什么原因﹐仍有若幹國家繼續承認臺北政府為代表全中國的中央政府;自然﹐祂們也繼續承認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為" 臺灣加上大陸"的憲法主張。但是﹐必鬚註意的是﹕一方面﹐這些國家並非承認中華民國為"與中國大陸毫無關繫的獨立國家";二方面這些國家在國際社會不具代表性﹐因此承認與否也毫無意義。我們不難想象﹐在條件繼續惡化的情況下﹐26個邦交國完全可能萎縮為1個。難道1個鳥不生蛋的小島國的"國際承認"就能促成追求獨立的臺灣國的"主權獨立"國際地位嗎?果真如此﹐取得國家主權獨立的條件也就太簡單和太便宜了些。

三﹐古今中外﹐一個國家境內出現地方勢力割據、軍閥割據、若幹交戰方征戰不休的情況比比皆是﹐而各交戰團體都能透過其政府﹐管轄部份人民、領土﹐實施其部份的統治權﹐但並不就因為如此而構成主權獨立國家的條件﹐除非﹐一方能夠取得其牠交戰方的正式承認。當前臺北政府時時強調"中共不曾統治過臺灣"的主張﹐實為不智之舉。因為如此這般﹐隻會逼迫北京一方再三采取軍事手段(如演習)提示內戰未決狀態。情急之下﹐譬如北京政府受到的壓力太大﹐以至于政權動搖﹐則完全可能孤註一擲、動用武力﹐以實現對臺灣的統治權。除此之外﹐臺北一方也不嘗試通過談判爭取對方的諒解與承認;而是繞過北京政府﹐尋求一些毫無意義的"國際承認";並片面主張自己"早已是個與大陸不相幹的主權獨立國家"。果真如此﹐任何一個交戰方﹐在處境不利時﹐隻要片面宣布獨立﹐不就結束戰爭了嗎?果真如此﹐戰爭不就如同兒戲了嗎﹐ 同時國家獨立條件不也就太輕易、一個片面聲明就解決了嗎?

四﹐臺灣政府更迭﹐由不曾與中共交戰過的臺灣人政府接替國民政府﹐有可能為緩和兩岸關繫創造了新條件。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在后冷戰時期﹐臺灣人要結束內戰狀態、要和平的強烈心願﹐實際上也能爭取到大陸同胞的認同與諒解。然而﹐迄今為止 ﹐對岸人民所接觸到的信息卻是“一邊一國”、“轟炸三峽大壩”、“轟炸香港、上海”、“你射我100課導彈﹐我還你50顆”諸如此類充滿藐視、挑舋與敵意的狂言。也就因為如此﹐90年代初大陸同胞對臺灣所表現的歡迎與熱烈﹐竟隨著臺獨份子主導的劇本﹐轉化為當前的“一致主張武力解決”。

誠然 ﹐當前臺灣進行談判的條件遠不及提出“兩國論”的1999年﹐更不及中止和平談判的1992年﹐但是﹐和平談判、結束內戰狀態畢竟仍然符合兩岸人民的要求。如果值此之際﹐當鮑爾直率說明美國的政策之時﹐臺灣當局能夠有所醒悟﹐結束“兩國論”提出以來的一切無效勞動﹐或許維持“一中二表”還可能成為雙方願意接受的條件。如果繼續挺而走險﹐則絕對不是帶領臺灣人民“走出埃及”﹐而是脅迫大家一道“跳進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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